公司代码:600299 公司简称:安迪苏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Jean-Marc Dublanc、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Jean-Marc Dublanc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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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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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19-015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3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郝志刚先生主持。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准则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短期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联董事Jean Marc Dublanc和顾登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编号:2019-016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潘勇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王岩先生主持。
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5.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准则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6.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短期激励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19-017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 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或境外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 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会计处理。企业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得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 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比较数据。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 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会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备查文件
(一)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编号:2019-018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营业收入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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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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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收入为人民币27.3亿元,毛利润为人民币10亿元,由于2018年第一季度受惠于当时极其高位的维生素价格和相对高位的蛋氨酸价格而取得了突出的业绩表现,2019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和毛利同比分别下降了9%和18%。
2019年第一季度毛利率水平达到了37%,相比2018年第四季度增长了1个百分点。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亿元,较2018年第四季度增加37%。这主要得益于液体蛋氨酸销量的持续增长,维生素A的显著贡献,特种产品毛利润17%的按季环比增长以及运营效率提升计划的稳步实施。
功能性产品
关于蛋氨酸业务,随着欧洲蛋氨酸工厂5万吨扩产项目(极地项目)在2018年顺利完工,安迪苏在蛋氨酸行业的领先地位得到进一步增强。新增产能已于2019年年初开始投向市场。。
年产能18万吨的南京液体蛋氨酸工厂二期项目进展顺利。安迪苏在建造过程中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来确保安全第一,满足环保要求并为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提前做好准备。
维生素市场正在逐渐回归正常,而维生素价格仍然维持在相对高位。安迪苏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维生素A中间体采购的长期战略合作项目,确保重要中间体在未来获得稳定供应。
特种产品
尽管美国奶业危机还未结束,特种产品业务的毛利仍然同比增长7%、环比增长17%至人民币2.9亿元,占公司总体毛利的29%。毛利增长的主要拉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与纽蔼迪充分整合的协同效益、持续向市场推出新产品以及喜利硒同比达到27%的强劲销售增长。
除了内部研发,安迪苏还借助风险投资来加速发展其创新能力。由安迪苏作为基石投资者的AVF专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将完成其第三笔投资。投资标的是一家利用自然衍生的产品和技术实现动物蛋白生产系统中昆虫和寄生虫防控的公司。这项创新可以帮助农民在生产动物蛋白的过程中无需使用抗生素或农药,进而守护一个更健康的食物链。
二、 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定价策略及价格变动情况
安迪苏的定价策略在全球、区域及国家三个层面上实施。全球定价策略由全球业务总监制定,而各区域业务经理的职责就是根据该区域具体市场情况及区域内各国的竞争环境调整并应用全球定价策略。
通过对于定价策略的适时评估和调整可以有效保障安迪苏与关键客户以最合适的价格签订合同,从而抓住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机遇。安迪苏各项业务中很大一部分的合同是按季度定价的。
历史上蛋氨酸的价格波动一般受外因如自然灾害或动物疾病爆发以及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
行业内部竞争行为、扩张产能消息的公布以及新竞争者的加入等因素也会影响供需平衡。
维生素的定价环境主要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维生素A与维生素E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是动物饲料。然而,维生素E也会受到人类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市场波动的影响。
安迪苏产品的定价基本与市场价格情况一致,各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可能的情况下,安迪苏的定价中也会包含一定的溢价,以反映安迪苏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价值。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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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无。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