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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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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提名姚桂玲、宁晁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不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电建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向电建保理公司申请总授信额度不超过6.13亿元,用于结算款项支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与电建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桂玲,女,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湖北工业学校教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机电工程系副主任、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教授。

  姚桂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宁晁,男,1979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历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主管,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产权部副总经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南国置业监事。

  宁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9,992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职工监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25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会[证监许可(2015)2975号]核准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2016年6月以非公开方式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985,815股,发行价格5.64元/股,募集资金合计1,533,999,996.6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8,814,722.8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6月17日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22,048,197.67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净额3,233,474.85元,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制定后,本公司于2015年进行了重新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对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有两个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等五个专项账户,这些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6年7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3,620,434.60元,均为工程项目支出。募集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明细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925.09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889,250,896.48元,上述数据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其他第90182号审核报告,置换的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表: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20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中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21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9年度对外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公司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的所需担保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对外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实施公司2019年整体经营计划,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批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在额度范围内对外担保。具体如下:

  (一)、自2019年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48,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1、同意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3,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3,000万元提供担保。

  2、同意为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提供担保。

  3、同意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95,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95,000万元提供担保。

  4、同意为重庆六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3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重庆六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30,000万元提供担保。

  5、同意为重庆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重庆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5,000万元提供担保。

  6、同意为湖北森南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湖北森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60,000万元提供担保。

  7、同意为武汉临江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16,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临江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60,000万元提供担保,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6,000万元提供担保。

  8、同意为成都泛悦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成都泛悦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60,000万元提供担保。

  9、同意为襄阳南国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襄阳南国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4,000万元提供担保。

  10、同意为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5,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35,000万元提供担保。

  如上述金融机构、下属公司发生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调整为其他金融机构、其他下属公司。

  (二)、自2019年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4,000万元。

  1、同意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00,000万元提供担保;

  2、同意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襄阳南国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4,000万元提供担保。

  如上述金融机构、下属公司发生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调整为其他金融机构、其他下属公司。

  (三)、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下属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4、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担保额度总额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五)、具体实施时,将根据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01号

  (3)法定代表人:王昉

  (4)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商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出租中介服务;场地出租;院内停车管理;仓储服务;货运代办;百货、建材的批发零售;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7,399.18万元,负债总额47,475.15万元,所有者权益39,924.03万元。

  2、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沙市区荆沙大道228号(南国城市广场华美达广场大酒店)

  (3)法定代表人:李军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及房地产开发;场地出租;会议展览;商品展示促销;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家具的开发、销售;酒店设计与建设;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物流园建设;市场营销策划。(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2,101.61万元,负债总额62,020.76万元,所有者权益10,080.85万元。

  3、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硚口区解放大道201号

  (3)法定代表人:王昉

  (4)注册资本:陆亿肆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批零兼营;装饰工程设计、咨询;仓储;物业管理;酒店经营管理;会议展览;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8,335.66万元,负债总额162,638.31万元,所有者权益75,697.35万元。

  4、重庆六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六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18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B1单元5楼503-465室

  (3)法定代表人:牟家骅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须取得相关资质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须取得相关资质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六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9,354.55万元,负债总额57,389.22万元,所有者权益1,965.33万元。

  5、重庆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中兴段83号27-6

  (3)法定代表人:牟家骅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设计(以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施工;房屋销售、租赁(不含住宿服务);物业管理(不含一级资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83,849.26万元,负债总额181,888.96万元,所有者权益1,960.30万元。

  6、湖北森南房地产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森南房地产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昌区胭脂路附37号

  (3)法定代表人:王昉

  (4)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品房销售;场地租赁;物业服务;停车场服务;服装、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的批发零售;对酒店行业的项目投资;园林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森南房地产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4,069.62万元,负债总额149,687.99万元,所有者权益4,381.63万元。

  7、武汉临江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临江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武滨北路

  (3)法定代表人:熊宇静

  (4)注册资本:贰亿柒仟肆佰叁拾伍万玖仟伍佰玖拾元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明涛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明涛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产中介服务,物业服务,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材(不含油漆)批发兼零售,广告设计、制作,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临江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9,708.41万元,负债总额12,495.58万元,所有者权益27,212.83万元。

  8、成都泛悦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成都泛悦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青龙场致强路266号

  (3)法定代表人:叶超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公司持有其41%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决定许可和限制范围后置许可凭资质证经营)。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成都泛悦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9,627.86万元,负债总额160,686.24万元,所有者权益8,941.62万元。

  9、襄阳南国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襄阳南国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风华路42路

  (3)法定代表人:张军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对商业投资;企业管理;场地出租。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襄阳南国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0,233.84万元,负债总额42,696.54万元,所有者权益27,537.30万元。

  10、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会所

  (3)法定代表人:张军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商品房销售;批零兼营建筑材料、电线、电缆、五金制品;酒店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917.18万元,负债总额16,123.38万元,所有者权益6,793.80万元。

  三、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由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又正处于经营规模扩大时期,对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因此,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公司保持项目开发必需的周转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公司能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系出于公司加快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97,965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42,3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451,019万元计)的88.2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2019-022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9年度

  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请股东大会审批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公司及下属公司获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批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且不超过公司同期融资平均成本的前提下,通过相关银行获取公司控股股东电建地产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提前还贷。

  2、电建地产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9年度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志勇、秦普高、武琳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夏进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电建地产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管理的、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其业务遍布世界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和国内享有良好声誉,系具有房地产主业的十六家中央企业之一。电建地产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资质,资信等级AAA级。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技术力量、资本支持和信用平台,电建地产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核心业务,大力实施跨地域发展战略,成为面向全国市场,集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为一体的,产品覆盖住宅、写字楼、零售物业、酒店等多种物业的房地产品牌综合运营商。

  目前已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成都、贵阳、绵阳、都江堰、昆明、长沙、武汉、唐山、抚顺、郑州、三亚、林芝等城市进行房地产开发,品牌实力日渐彰显,电建地产及旗下项目多次获得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的高度评价。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电建地产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货币资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且不超过公司同期融资平均成本。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在上述金额内发生的具体委托贷款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实施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电建地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26.12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上述交易事项告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

  对于本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且不超过公司同期融资平均成本的前提下,通过相关银行,获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参照今年公开披露文件中其他上市公司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和资金需要。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23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预计与公司关联方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北京中电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设备采购、购买电力、材料采购、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工程监理和工程施工等相关关联交易。

  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2,008万元。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薛志勇、秦普高、武琳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3、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发生,且将采取招标等市场化定价原则进行。如交易对象发生变化,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可调整为其他关联方或其他下属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交易方:北京中电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幢DY023

  法定代表人:朱成林

  注册资本:10000万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园林景观设计;家居装饰;种植、销售花卉、苗木;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7,369.59万元,净资产1,970.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218.01万元,净利润15.37万元。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2、交易方: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宋卫红

  注册资本:20000万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1级;起重机械安装、维修A级(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压力管道安装工业管道类GC1级、GD1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电力建设工程(火电)金属实验室一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外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出口的设备和材料除外);钢结构制作、安装(需许可经营的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物资储存(不含危险化学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电力设备、建材、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销售;电站设备及辅件制作安装。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925,927.74万元,净资产149,281.1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71,563.98万元,净利润-1,445.34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3、交易方: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经济发展区丰茂路2号

  法定代表人:万青

  注册资本:45000万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设备制造及服务;电力工程、新能源工程总包、分包与设计、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智能家居设备及控制系统、电力物资、水泥制品、五金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及运维;进出口业务;变压器制造、销售;高低压电力成套控制设备、开关设备及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和维修;直流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运维服务;电力仪器仪表、电缆管线、塑料原料及制品、机械设备及冷、热交换设备制造、销售;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有效期至2020年1月8日);废旧电力物资处置,进出口货物;广告制作及发布;管道机械零部件加工;工业设备维修、安装(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停车服务;代收水电费;物业管理;电力设备、五金家电、百货、日用杂品、塑料制品批发兼零售;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销售;电子商务;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91,327.89万元,净资产101,891.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8,695.80万元,净利润1,795.58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4、交易方:武汉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二期1402号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咨询;物业管理;房屋装饰。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950,932.53万元,净资产-236.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096.32万元。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5、交易方: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199号1幢1、2、6、7楼

  法定代表人:叶锦锋

  注册资本:10000万

  经营范围:工程建设咨询,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承包、设计,项目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航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通信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工程咨询,设备租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1,949.24万元,净资产15,167.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994.52万元,净利润3,174.34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6、交易方: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

  法定代表人:常满祥

  注册资本:125000万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承装电力设施;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安装维修水工金属结构、压力容器、起重机、锅炉;销售包装食品、酒;销售III、II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II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建筑设备租赁;内墙壁板、砂石加工;机械设备维修;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家具、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绿植花卉;仓储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咨询;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机票代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金属结构;制造工业用电炉、多功能民用节煤除尘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109,943.45万元,净资产205,581.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0,076.56万元,净利润11,336.35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7、交易方:中电建五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1幢3层B座5号

  法定代表人:尉连秋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维修;房屋经纪;餐饮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及资产管理);汽车租赁;绿化工程;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票务服务;住宿服务;家政服务;公园管理和游览景区管理;人力装卸搬运;城市垃圾清运服务;水电安装;销售:五金、建辅建材、办公用品、百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制冷设备及器材的安装、维护、维修服务;办公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维护;外墙清洗;停车场管理。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8,436.52万元,净资产2,278.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586.75万元,净利润655.89万元。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8、交易方: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2层1-1201

  法定代表人:尉连秋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宿(限分公司经营);绿化工程;市政设施维修;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餐饮企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销售食用农产品;出租办公用房。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639.81万元,净资产4,609.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6,700.80万元,净利润1,309.60万元。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9、交易方:中电建西南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846号

  法定代表人:周志强

  注册资本:30000万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电网建设;节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互联网技术开发;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0,044.72万元,净资产20,024.7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5.26万元,净利润0.09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0、交易方: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1号楼5-7层

  法定代表人:夏进

  注册资本:800000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2,267,602.84万元,净资产2,019,716.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21,195.15万元,净利润124,762.00万元。

  11、交易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黄利民

  注册资本:19729.143759万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铁路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施工;水电工程安装;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建筑装饰工程劳务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起重机械的安装;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贸易;土木工程劳务分包;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38,948.55万元,净资产29,220.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5,496.91万元,净利润2,360.47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2、交易方: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子村101号

  法定代表人:向贵霖

  注册资本:49112.66万

  经营范围: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保温施工甲级、防腐施工甲级;安装、改造、维修锅炉(1级)、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安装、修理A级;安装压力管道(GC1级、GD1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网工程类调试甲级;电源工程类调试乙级。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86,553.23万元,净资产54,494.1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1,323.61万元,净利润3,788.35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3、交易方: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4-2101

  法定代表人:何占颂

  注册资本:200000万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电力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机场工程、矿山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钢结构工程的专业承包(以上范围凭资质经营,详见资质证书);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项目投资与管理咨询;橡塑制品、汽车配件、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船舶设备维护、钻探机械和工程机械修理;压力容器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压力管道安装工程、金属制品防腐工程施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压力容器制造;机动车维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663,059.00万元,净资产420,548.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42,911.10万元,净利润33,262.41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4、交易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法定代表人:朱素华

  注册资本:196934.9836万

  经营范围: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桥梁工程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制作与安装业务、铁路工程承包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测量业务、工程爆破业务(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从事经营)、工程设计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咨询业务、试验检测业务、工程监测业务、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业务、水工金属结构制造、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预制、输电线路铁塔的生产销售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523,490.35万元,净资产794,338.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32,332.06万元,净利润39,126.11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5、交易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

  法定代表人:何其刚

  注册资本:135000万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土木建筑业;矿山工程服务、矿山施工、采矿建筑设施安装;相关工程技术研究、勘察、设计与服务、工程监理和技术咨询;水电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送变电工程施工;电力输送设施施工;工业电气设备安装、经销;租赁机电设备及器材;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施工;销售政策许可的金属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五金、建辅建材(不含危险品);承包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酒店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安装、维修(A)级;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壹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贰级。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979,213.10万元,净资产188,706.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30,705.26万元,净利润19,154.52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6、交易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

  法定代表人:贺鹏程

  注册资本:199169.0518万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氧气零售;医用气体(液态氧气分装);氧气气瓶充装;气瓶检验(限氧气、二氧化碳);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客车维修(含轿车),大中型客车维修,货车维修(含工程车辆)(总成修理,一、二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整车大修))等;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普通货运;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与维修;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输变电工程;铁路工程;矿山工程;电力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仓储业;租赁业;机械设备维修;生产建筑材料;输水管产品生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招投标代理;质检技术服务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750,814.61万元,净资产428,421.6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91,596.25万元,净利润38,506.69万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基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公司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物业服务等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为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公司的上述工程施工、采购、物业服务等相关关联交易进行审批。上述关联交易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如果前三种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管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请审批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董事会的该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24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为支持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预计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70亿元。担保费率按年千分之三执行,公司最终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天数支付担保费用。

  2、电建地产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志勇、秦普高、武琳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名称: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夏进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电建地产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管理的、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其业务遍布世界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和国内享有良好声誉,系具有房地产主业的十六家中央企业之一。电建地产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资质,资信等级AAA级。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技术力量、资本支持和信用平台,电建地产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核心业务,大力实施跨地域发展战略,成为面向全国市场,集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为一体的,产品覆盖住宅、写字楼、零售物业、酒店等多种物业的房地产品牌综合运营商。

  目前已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成都、贵阳、绵阳、都江堰、昆明、长沙、武汉、唐山、抚顺、郑州、三亚、林芝等城市进行房地产开发,品牌实力日渐彰显,电建地产及旗下项目多次获得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的高度评价。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电建地产为支持公司发展,预计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70亿元。担保费率按年千分之三执行,公司最终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天数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且支付的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理,没有任何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融资活动对控股股东不存在依赖。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电建地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26.12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批的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基于电建地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70亿元,公司按担保费率年千分之三及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天数支付担保费用的相关事项,系电建地产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薛志勇、秦普高、武琳回避表决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37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南国置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录“南国置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南国置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南国置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钟永红先生、董事会秘书畅文智先生、财务总监涂晓莉女士、独立董事彭忠波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27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建滨,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吴建滨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28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彭忠波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29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彭忠波,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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