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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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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稳阳定开灵活配置

  基金代码:招商稳阳定开灵活配置A:003782

  招商稳阳定开灵活配置C:00378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封闭期,直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一年的年度对日(包括该日)为止。如一年的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如一年后的年度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以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次日),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封闭期,直至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一年的年度对日(包括该日)为止,如一年的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如一年后的年度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以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以此类推。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 人。”

  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2019年4月23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9年4月2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但是,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

  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0126)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基金每3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3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根据现行的基金产品命名规则,经向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名称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即2019年5月13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包括:(1)在到期期间内赎回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2)在到期期间内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的其他基金;(3)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2019年5月14日起“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申购业务自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发布《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招商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了解相关情况。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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