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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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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请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3 本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于2019年4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杨书剑董事委托张东宁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8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8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60.47亿元(含税)。

  1.5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6 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

  1、整体利润指标(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数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2017年修订)的要求确定和计算。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涉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分季度列示主要利润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2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2、报告期内和2017年度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公司期末总股本 21,142,984,272 股计算;2016年度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调整后的股数18,248,010,822股重新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报告期末和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公司期末总股本 21,142,984,272 股计算;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调整后的股数18,248,010,822股重新计算。

  2.3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业务信息及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4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单位:%)

  ■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资本利润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本行口径数据。

  4、其它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5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以上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5、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秀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马龙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屏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平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元江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根据《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在官方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2.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7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下图为持有本行股权5%以上股东情况及其控制关系。

  2.8 优先股股东情况

  2.8.1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

  ■

  ■

  2.8.2 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优先股代码:360018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1

  (单位:股)

  ■

  优先股代码:360023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2

  (单位:股)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综述

  2018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北京银行全体干部员工精诚团结、奋勇拼搏,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在实现行稳致远、打造百年老店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

  业绩品牌实现稳步提升。截至2018年末,全行表内外总资产达到3.31万亿元;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200亿元,同比增长6.77%;成本收入比25.19%,人均创利超过130万元,经营绩效保持上市银行优秀水平;不良贷款率1.46%,拨备覆盖率217.51%,拨贷比3.18%,不良率保持行业低位,风险抵御能力在经济转型期持续增强。全行品牌价值提升至449亿元,位列中国银行业第7位;一级资本在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提升至第63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百强银行。特别是,北京银行作为唯一金融企业代表,参加中荷经贸论坛,在李克强总理和荷兰首相吕特的共同见证下,与ING签署设立合资银行谅解备忘录,极大提升了北京银行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成为中小银行推进金融开放的标志性事件。

  发展战略取得新的突破。深入推进“建设十大银行”重大战略,制定实施“2018年十大工程”,引领全行各项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进展。持续深耕区域布局,宁波分行获批开业,南通分行获批筹建,截至报告期末,全行已开业分支机构总数达到632家。持续升级特色金融品牌,率先成立总行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和首家银行系文化创客中心,以体制机制变革引领科技、文化金融发展潮流。

  各项业务呈现良好态势。公司业务紧紧围绕客户精耕细作,稳中提质。探索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新模式,推出小微企业“永续贷”“农旅贷”等特色产品,公司业务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零售业务深化经营转型。客户数突破2,050万户,零售存、贷款实现行内占比和市场份额的双提升。富民直通车首开跨界合作先河,推出京东联名富民卡,业内首推全流程线上签证业务“悦行世界签”,蝉联亚洲银行家“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奖。金融市场业务切实发挥业务“增长极”、结构“平衡器”和客户“黏着剂”职能,发布“丝路汇通”服务品牌、推出自贸区外币债券投资等新产品,轻资本业务占比明显提升,业务结构继续优化。特别是,成立总行跨部门线上业务专业团队,启动全行线上系统平台搭建,为“线上再造一个北京银行”奠定发展基础。

  风险管理得到持续加强。严格落实银行业市场乱象治理和监管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加快风控指挥中心二期建设。持续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建立“一人一表”独立风险管理考核机制,加强风险协同联动管理,强化信贷投向引导和业务规划,进一步促进全行业务转型。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持续提升体系文件的有效性、适用性。加大不良“双控”力度,有效确保公司资产质量保持上市银行优秀水平。

  管理基础持续优化夯实。在公司治理方面,将股权管理相关规定纳入公司章程。在财务管理方面,强化资源配置挂钩机制,持续完善考核激励政策,做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顺利实施各项准备。在数据管理方面,重点挖掘医保、代发工资、工会卡客群精准化营销,打造数据分析师队伍。在运营管理方面,深入推进网点流程优化,强化线上、线下业务办理互通。在内部审计方面,开展各类审计项目,促进内控管理持续完善。在安全稳定方面,推进安全保卫工作和案件防控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科技化发展。

  科技建设加快发展步伐。探索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打造科技创新的新引擎。加快提升智慧服务供给能力,合力推进理财推荐、知识图谱、风险滤镜等人工智能项目,积极研发大数据服务产品,全面升级手机银行4.0,应用生物识别技术,打造智能客服、智能导航、智能推送三大智能服务,全面提升用户体验。建立科技服务承诺机制,开展敏捷开发试点,推进自动化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全力推进顺义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工程。以创新实验室为平台,持续推进智慧银行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道路。

  3.2 主营业务分析

  (一)主要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8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02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0.20%和6.77%。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三)营业收入

  1、报告期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全年实现业务收入1,170.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8%。下表列出报告期本公司各项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455.53亿元,同比增长15.69%,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利息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生息资产规模增长和净息差的提升。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息净收入构成及增长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五)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8.79亿元,同比下降16.07%。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六)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支出139.78亿元,同比增长3.37%;成本收入比25.19%,继续保持优秀水平。下表为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一)概览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 25,728.65亿元,较年初增长10.43%。负债总额 23,787.31亿元,较年初增长 10.48%。股东权益 1,941.34亿元,较年初增长 9.86%,规模实现均衡稳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三)主要资产项目

  1、贷款

  (1)报告期末,合并口径贷款(含贴现)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报告期末,合并口径贷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报告期末,合并贷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期末占贷款总额20%(含20%)以上贴息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全行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430.01亿元,较年初下降31.82%。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达到 2,342.90亿元,较年初增长 27.16%。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285.81亿元,较年初增长       1.10%。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主要负债项目

  1、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13,860.06亿元,较年初增长9.25%;其中储蓄存款2,900.97亿元,增长15.87%,在全部存款中的占比为20.93%,较年初提升1.20个百分点。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3,609.29亿元,较年初增长21.00%。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 财务报告情况说明

  4.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1月27日(股权稀释日)中加基金引入新投资者,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6,500万元。本行的持股比例从62%稀释至44%,对中加基金不再拥有控制权。因此,本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东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杨书剑董事委托张东宁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曾颖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18年度经营情况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8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4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11.76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5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9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8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朱保成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62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5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何红心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400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3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优先股付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19年7月29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20亿元(含税)。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财务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2018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19.91亿元;

  (2)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2.10亿元;

  (3)以2018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8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60.47亿元(含税)。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94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15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通过《北京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年度指引(2019年)》。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通过《关于北京银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通过《关于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在此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况,决定人民币债券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品种、募集资金用途等要素,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8名,实际到会监事7名,吴文杰监事委托安文梅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曾颖监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优先股付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19年7月29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20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2018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2018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19.91亿元;

  (2)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2.10亿元;

  (3)以2018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8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60.47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4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5月8日(星期三)--5月9日(星期四)

  上午9:30 - 11:30, 下午2:30 - 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京银行大厦一层东侧营业厅。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章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66223830,66223822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于2019年1月1日变更,预计将对本行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按要求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自本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规定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本行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三、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行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本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银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3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8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4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国资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国资公司授信18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国资公司2001年4月25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专门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法人实体,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国资公司受北京市政府的委托依法享有对国有资产的占有、收益、使用和支配权,享有资本收益、重大决策和选聘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国资公司投资主要领域为金融业、文化体育产业、环保新能源产业、智慧宜居城市相关产业等,是北京市政府实现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平台。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8年9月财务报告数据,国资公司总资产1,258亿元,总负债79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2018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亿元,净利润2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国资公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3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天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11.76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5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恒天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恒天集团授信111.76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恒天集团成立于1998年,原是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集团,也是唯一一家以纺织机械制造与供应、纺织原料贸易为主业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资本金32.57亿元。恒天集团综合实力在国内纺织机械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是全球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纺机企业。

  2017年6月29日,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并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8年12月财务快报数据,恒天集团总资产964亿元,总负债69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466亿元,净利润2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恒天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恒天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3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9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8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京能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京能集团授信19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由原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和原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合并重组成立。京能集团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出资设立,公司出资人职责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注册资本213.38亿元。

  京能集团是北京市重要的能源企业,主业突出,形成了以电力、热力、煤炭业务为主的产业链条;近三年来电力、热力、煤炭三个业务板块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0%左右,是北京市热电供应的重要企业,有力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需求。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8年9月财务报告数据,京能集团资产总额为2,744亿元,净资产1,02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2%。2018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亿元,净利润30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京能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京能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3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峡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62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5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峡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三峡集团授信162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三峡集团成立于1993年,2009年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7年12月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115亿元。

  三峡集团主营业务包括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国际投资与工程承包、风电和太阳能新能源开发、水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等业务,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国内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拥有全球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以及市值最高的水电上市公司长江电力,运营中的大型水电站主要为三峡电站、葛洲坝电站、向家坝电站、溪洛渡电站和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等。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8年9月财务报告数据,三峡集团资产总额为7,424亿元,净资产3,95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7%。2018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4亿元,净利润303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三峡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三峡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3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通银行”)授信额度400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交通银行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交通银行授信40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1987年重新组建,分别于2005年、2007年先后在香港、上海上市,注册资本742.63亿元。截至2018年末,交通银行设有238家境内分行机构,另设有22家境外分(子)行及代表处。2018年,交通银行连续十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68位;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全球1000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18年末,交通银行资产总额95,311.71亿元,净资产7,053.08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4.37%,不良资产率为1.49%。2018年全年营业收入2,126.54亿元,净利润741.65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交通银行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交通银行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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