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孟凡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凡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志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2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19年2月15日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4、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3月1日,向符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79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40元/股。
5、2019年4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322,8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97%,成交的最高价为 6.30 元/股,最低价为 6.1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 39,197,729.18 元(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孟凡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9-05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莉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王莉萍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函件告知,王莉萍女士在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存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造成违规减持。现就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对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2019年4月19日,王莉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6%。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上述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违规减持系王莉萍女士操作失误所致,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方面也将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传递和培训工作,督促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王莉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凡谷 公告编号:2019-05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根据相关规定,议案6、7、8、9、10、11、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孟凡博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3日-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15:00至2019年4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9,529,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827%。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564,669,722股,其中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6,322,8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8,346,922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9,276,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3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7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
会议由董事长孟凡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委派宋丽君律师、刘新欢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23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23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23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23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239,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23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与会关联股东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此其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52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23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1 选举吴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369,307,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10,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5.5114%。
12.2 选举夏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9,309,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12,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5.6419%。
以上两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武汉凡谷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凡谷 公告编号:2019-05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4: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马洪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凡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吴昊先生、夏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选举吴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剩余任期一致。
三、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吴昊先生、夏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孟凡博先生、吴昊先生、夏勇先生、朱晖先生、胡丹女士、钟伟刚先生、马洪先生,召集人:孟凡博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孟凡博先生、胡丹女士,召集人:王征女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马洪先生、王征女士、唐斌先生、孟凡博先生、胡丹女士,召集人:马洪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唐斌先生、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孟凡博先生、胡丹女士,召集人:唐斌先生。
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剩余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凡谷 公告编号:2019-05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4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向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管理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 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在该报告中,公司对2019年1-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2019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万元~8000万元。该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7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4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因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完善,且需要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凡谷 公告编号:2019-05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7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4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准备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将相关问题发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因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完善,且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凡谷 公告编号:2019-05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