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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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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底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多层共挤聚烯烃热收缩薄膜(简称POF热收缩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POF热收缩膜,按具体用途及工艺可以细分为POF普通型膜、POF交联膜、POF高性能膜3大类8个系列。POF热收缩膜主要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共聚聚丙烯等原材料通过挤出机加热塑化,经过环状模头挤出母膜,冷却后再经加热并双向拉伸等特殊工艺加工而成,主要应用于各类食品、饮料、日用品、化妆品、文教用品、图书音像制品、医药产品、电子产品、工艺品、通讯器材、五金工具等的外包装,以及各类轻小型产品的集合性包装,属于功能性、环保型的塑料包装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主要从事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及其改性产品。包括:非加氢类SBS、SIS等;部分加氢类SEBS、SEPS、SEP;极性化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按具体用途可以细分为高等级道路沥青改性、鞋材、通讯、汽车、建筑、医疗器械;主要工艺包括精制、聚合、加氢、凝聚、后处理、公用工程等。

  POF热收缩膜对于原材料品质要求较高,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为PP、PE)主要直接向专业生产厂商直接采购。热收缩膜产品大多数为非标准化产品,因此公司采取 “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客户提出产品的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检验并交货。在销售模式方面,由于热收缩膜产品应用市场广泛,需求量比较分散,且单个客户的需求量相对较小,因此境外销售,公司基本采取经销模式,美国市场则由美国子公司开拓直销客户市场;境内销售,公司同时采取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但以直销为主。

  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品种多,应用领域广。不同产品和应用领域客户大小差别大销售模式根据产品类别及其应用范围特点采取不同的营销模式,如采取经销商代理和直供相结合模式;客户直供,小客户采取经销商代理分销模式。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POF热收缩膜三大类产品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为64%左右,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众立合成材料的热塑性弹性体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5%左右,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一项重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由以POF热收缩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转变为POF热收缩膜产品及热塑性弹性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两大主要业务并重的格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度,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内部挖潜、提升管理、促进发展等多个方面入手,着力保障和促进现有POF热收缩膜业务的稳定发展,同时积极促进主要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健康运行。公司全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04,878.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91.60万元,同比下降47.18%。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高端化、差异化”的市场竞争策略,积极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交联膜、印刷膜等高附加值产品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强对普通膜产品优质客户和优质市场的重视,2018年度实现POF热收缩膜销量3.1万吨,同比增长20%。加强售后应用服务水平建设,提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的能力;加大对国外重点市场的开拓,美国子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余万元,基本达到了预定的目标。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所主营的热塑性弹性体产品于2018年度亦实现约3万吨的生产销售,开拓了线缆、沥青改性、制鞋以及光缆油膏、润滑油粘指剂等行业的优质客户,产品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但由于其目前生产和销售的为SBS等基础性普通型产品为主,且其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等受波动较大,因此报告期内亏损较多,给合并报表盈利状况带来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科学创新”的研发理念和“赢在领先”的发展理念,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紧跟国内外新材料、新工艺发展前沿,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布局和开展对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工作,对相关研发成果坚持“成熟一个、立项一个、投入一个”,不断完善公司产品结构,积极推动研发新产品,布局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高性能功能性聚丙烯薄膜试制项目”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并取得了与高性能功能性聚丙烯薄膜相关的发明专利十余项。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组织加大了产品科研开发力度,加快了高端特殊牌号SBS、SEBS、SEEPS、SEP等高档型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应用、中试和销售,力争早日实现量产,为公司贡献盈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热塑性弹性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主营业务产品,其热塑性弹性体产品项目于2017年10月底实现项目部分投产,2018年度全年已实现较大体量的生产销售。因此公司2017年度内主要业务以多层共挤聚烯烃热收缩薄膜(简称POF热收缩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主要产品为POF热收缩膜,POF热收缩膜产品所在的塑料制品业的销售收入占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44%。2018年度内公司主要业务转变为POF热收缩膜产品及热塑性弹性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两大主要业务并重的格局,主要产品为POF热收缩膜及热塑性弹性体产品两类产品。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构成中,POF热收缩膜产品所在的塑料制品业的销售收入占比为63.6%,热塑性弹性体产品所在的合成橡胶制品业的销售收入占比为34.47%。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9-00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汪萍、陈银燕、俞毅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4,878.03万元,较上年增长65.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91.60万元,同比下降47.18%。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10,856.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8,595.4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16,005.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8,969,713.56元,减去2017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54,346,763.22元,减去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58,106.70元,201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9,880,848.68元。

  同意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18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173,381.61元(含税),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董事长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65,000.00万元。

  公司董事陈健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11项共计10项议案以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向股东大会提交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6、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有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19年4月25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

  注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四至十一项议案共计7项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9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9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522),拟参加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阿根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审计人员配备合理,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历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各项鉴证报告等均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1、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已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运转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2018年度,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根据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1、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用于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各类融资活动进行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担保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董事长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众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 166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2.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57.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元

  ■

  2、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46,231.86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年4月2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超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产品生产能力与产品档次,占领市场份额,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3,789.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2)、2012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3)、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2)、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一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250.00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3)、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

  (4)、2013年6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21,123.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3,460.14万元)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5)、经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投资建成3条采用“三泡法五层共挤”生产工艺的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1条采用“三泡法七层共挤”生产工艺的EVOH阻隔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3,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5,337.1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也将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601.12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经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201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以及公司2017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决议投资建设“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处于前期研发阶段,截止目前,该项目支出仍较少,大量募集资金仍存放于银行专户上。该项目计划投资23,000.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734.1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24,601.12万元(含利息收入)。

  四、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公司在2019年度内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情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及额度有效期限

  授权董事长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因公司募集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处于前期研发阶段,支出仍较少,大量募集资金仍存放于银行专户上。

  因此,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用于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浙江众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65,0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在2019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65,0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但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公司董事陈健先生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从谨慎原则出发,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陈健先生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43982632L;

  3、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

  4、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付银根;

  6、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捌仟贰佰伍拾陆万零伍佰伍拾柒元;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8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6月/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内容:为众立合成材料向银行、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进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融资租赁等各类短期及中长期融资性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为准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65,000.00万元。

  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署。

  四、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占众立合成材料18.89%股份,截止2018年末,已为众立合成材料的对外融资中提供了5.3亿元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881.38万股公司股票质押担保,众立合成材料的其他少数股东已同意出具反担保函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8,0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56,292.85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担保;上述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52%,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各类融资活动进行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担保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9-00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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