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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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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99366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第三方支付、商业保理、供应链管理、融资租赁、互联网小贷业务。

  1、第三方支付相关业务:公司充分利用广东合利下属控股子公司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全国的优势,在继续保持原有支付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线上、线下及创新业务等其他第三方支付上下游相关业务,重点打造金融科技产业生态闭环。经营模式:合利宝对外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其生产行为是对支付系统的开发维护。公司生产活动主要为开发、运营并维护支付系统以及清算平台系统、交易资金的清算、用户的审核、银联卡受理终端主密钥的生成和管理、研发增值服务、拓展及初步审核终端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粘性、为用户提供电话、微信及网络平台客服等。

  2、商业保理业务:合利保理主要从事保付代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供应链管理咨询。经营模式:以保理业务为核心,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及资源,围绕核心企业(如央企、上市公司、医院、学校、大中型的优质企业)的供应链和产业链,在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的基础上,拓展资产质量优质、周转良好的应收账款等新型保理业务。

  3、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专注于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服务。经营模式:采用产业链+供应链+资本+互联网的模式,有效整合了供应链上企业间的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供应链解决方案,并搭建了包含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等在内的多赢性服务平台。

  4、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及相关保理业务;租赁财产的购买、转让及残值处理;租赁业务咨询。经营模式:以国企、上市公司、医院、C端客户为服务对象的融资租赁业务,重点专注于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业务领域;以工程机械、商用车、乘用车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向小微企业或个人提供融资服务;以医院、公寓为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将金融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产业有机有效结合,按照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经营原则,在强化风控措施的前提下,促进实体产业发展。

  5、互联网小贷业务:公司互联网小贷业务是通过线上用户交互系统、数据化风控系统、全面贷后管理系统等面向传统行业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商户)提供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发力普惠金融,以数据为核心、以创新为向导、以科技为动力、以互联网为路径以实现产融结合,通过大数据技术和体系化风控技术为供应链末端的中小微企业打造一个集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四流合一的科技金融、智慧供应服务平台。经营模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反欺诈系统,民盛小贷推出移动端借贷APP——民盛易贷,为中小商户及消费者提供信用借款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度,对仁东控股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极具重要战略发展的关键之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之年。这一年,公司面临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和融资压力,实现整体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这一年公司发力融资租赁,拓展互联网小贷,参股国有金控平台,多元化金融战略多点推进;这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调整完成,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管理层顺利实现交接,公司治理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逐一掀开新的篇章。

  一、战略规划稳步推进,收入利润同步增长

  公司以“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为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搭建商业金融、科技金融、资产管理等创新金融领域的业务,形成第三方支付相关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全力打造金融科技产业生态闭环。公司以第三方支付业务为入口,切入保理、供应链、融资租赁、互联网普惠金融等多个细分领域,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6亿元,同比增长55.8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298.69万元,同比增长124.56%。

  二、支付产业快速发展,多元产业协同发力

  支付产业作为公司重要业绩支撑,随着专业人才的不断引进,以及风控系统、新业务系统的搭建及完善,支付产业进一步取得跨越式发展。报告期内,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0亿元,净利润1.42亿元。广东合利控股的子公司合利宝是广州市唯一一家具备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线下收单全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并通过了广东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公司积极拥抱监管,在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指导和银联、网联以及各商业银行的支持下,提前完成“断直连”、“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注销商业银行的备付金账户”等工作。

  与此同时,公司以支付产业为入口,全面发力各细分领域,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和保理业务营收规模持续巩固;融资租赁业务逐步发力;互联网小贷业务试运营进展顺利;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工作开启国企民企合作新征程,公司的金融科技生态圈雏形愈加明晰。

  三、公司治理持续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18年7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正式组建,新的高管团队正式搭建。公司及时组织新一届的董事、监事、高管和重要岗位负责人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董事培训班、财务总监培训班。同时,董事会办公室举办两期全员内部规范运作培训,不断提升全员规范运营意识,有效夯实公司规范运作基础。公司招聘录用了一批具有央企、国企、大型金融机构工作经历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不断加强公司风险管理、技术管理等关键环节工作,推进公司各板块业务的发展。

  四、控股股东资金支持,业绩承诺积极兑现

  为支持公司新业务拓展,控股股东仁东科技在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2018年度累计向公司提供借款9亿多,有效保障公司业务拓展和盈利水平的提升。2018年3月,仁东科技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鉴于广东合利2017年度实现的业绩未达到预测业绩,并存在减值情形,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仁东科技认真履行承诺,支付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13,950.24万元,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和实力。

  2019年度,公司将秉持“合规是前提、风控是保障、人才是基础、创新是动力、发展是核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战略落地,稳步推动公司业绩的提升,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一、坚定多元化发展战略,打造科技金融强企

  2019年度是公司实施重组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坚定沿着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围绕保持支付、保理业务、融资租赁板块稳定发展的主线,积极拓展供应链、互联网小贷等业务板块,继续探索其他相关协同领域。2019年度,公司将以研发创新为驱动,持续构建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借力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进步,统筹企业和商户综合服务方案,助力现有产业板块的发展,积极拓展新兴业务,持续完善现有金融科技产业链;另一方面,有效整合现有业务,继续纵深挖掘内在价值,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最终打造成为助力国家经济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多元金融科技强企。

  二、加强公司治理,促进“内控+风控”双提升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但金融科技行业新潮的兴起也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带来更大的挑战。2019年度,公司将坚持内控和风控两手抓,在双控模式的护航下,加速实现新一轮飞跃。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董事会为治理核心,监事会、经理层、职代会等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治理的制衡作用,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和其他金融行业的监管要求,坚持自律合规,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业务模式创新、风控技术创新,不断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风险控管方面,公司将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持续修订完善公司风控制度,建立严密的管控体系,强化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要环节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同时通过聘请业内在金融、支付方面专业能力较强的服务商,进行风控平台升级、创新等系统建设,从而严格控制和管理风险,确保各产业稳健发展。

  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专业人才队伍

  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生生不息、创新发展的源动力。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抢抓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创新力、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将积极打造具有信任、激情、担当、开放、团结等高品质素养的具备风险意识和风险规避技能的人才队伍,满足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方面的需求;在团队管理方面,公司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改革创新,鼓励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业务创新,不断提升专业人才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在绩效管理方面,将通过推动企业创新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不断进取,形成“有为才有位”的企业氛围,努力创建金融科技类型的企业文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外部沟通方面,公司将通过加强和改进公司官网、官微的建设和规范管理,逐步形成IC标识系统,同时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维护工作,致力于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客户和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6亿元,同比增长55.84%,营业成本12.07亿元,同比增长56.85%,主要是第三方支付业务大幅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9万元,同比增长125%,一方面是由于第三方支付业务大幅增长,另一方面是由于去年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具体变化情况及影响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8-157)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 2018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3家,详见财务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 4家,减少4家,详见财务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公司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董秘(代)霍东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王石山先生;独立董事柴晓丽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天宫供应链”)、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保理”)、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广州民盛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小贷”)、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租赁”)、北京仁东无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无双”)等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在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刘长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供应链的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日常五金配件、服装、箱包、鞋帽的销售;钢材、建材的销售;金银珠宝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销售;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游戏机及配件的销售;自有物业租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稀土、稀土氧化物、稀有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尿素的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限制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从事装卸、搬运业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酒类的批发与零售;煤炭的销售;沥青、页岩油、石油产品、原油、成品油、燃料油、化工产品、天然气的销售。

  股权结构:

  ■

  注: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闫伟

  注册资本:11,111.11万元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5层1501房自编37号(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注:其中股东民盛大数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广东合利100%股权,广东合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章凯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田铮

  注册资本:10,000万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5层1501房自编38号(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股权结构:

  ■

  注:其中股东北京金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5%)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广州民盛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闫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44-246号前栋首层、二楼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6、民盛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日

  法定代表人:王石山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220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租赁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7、北京仁东无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8日

  法定代表人:闫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29、31号2号楼1层120室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相关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与相应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民盛天宫供应链、广东合利、合利保理、合利宝、民盛小贷、民盛租赁、仁东无双向有关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由于合利宝另一股东北京金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比例较小,故没有参照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合利宝提供同比例担保。民盛租赁的另一股东王石山先生持有民盛租赁30%的股权,其已承诺按其持股比例为民盛租赁提供相应担保(王石山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仁东无双的其他股东合肥无相创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盘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仁东无双30%、10%的股权,其已承诺按其持股比例为仁东无双提供相应担保。

  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9,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90%。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其他

  上述担保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拟向控股股东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科技”)借款不超过300,000万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2、董事会审批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资金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由于仁东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霍东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21MA0NRBT85U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信息推广;经济贸易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镇土尔扈特南路(沙漠王酒店自北向南2号)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5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霍东先生。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5,194.05万元,净资产214,062.90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312.9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仁东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仁东科技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借款人)拟与仁东科技(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整,具体每笔借款另行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以银行转账凭据所记载的金额为准。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12个月,每笔借款具体以银行转账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到账日为起算日。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

  4、借款利率、本金及利息计收:经双方商定,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7.5%。借款人于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出借人借款本息。

  5、担保措施:出借人同意借款人就本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2016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转型为金融科技企业后,公司转变为一家轻资产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或相关机构申请的贷款多为信用贷款,无土地或房产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融资规模及手段受限,故控股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愿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

  本次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的《借款协议》,经双方商定,本次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年利率7.5%计算,且出借人仁东科技同意本次借款事宜项下的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仁东科技向公司提供借款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同时也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业务拓展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借款利率为控股股东的资金成本且与市场价相符,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后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以及高层人事变动。

  七、最近连续12个月以内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年年初至公告日,除向控股股东仁东科技发生日常借款外,最近连续12个月以内公司未与仁东科技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借款用于项目投资运营及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利率定价依据合理,且出借人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

  一、概述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交易安排,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以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或“目标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交易双方已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于2016年10月31日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东合利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1月2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通知公司经办人领取了办理股权转让等事项变更备案手续后新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23824919R。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闫伟,企业类型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情况变更为公司90%,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大数据”)与交易对方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资本”)签订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7年1月11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广东合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广东合利的股东变更为公司投资额10000万元,投资比例90%;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投资额1111.11万元,

  投资比例10%。至此,广东合利成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内容

  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柚技术”,原公司名: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上市公司稳健发展,保障广大股民的利益,针对上述收购的目标公司广东合利的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二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自愿单方面地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并于2017年4月26日与公司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其承诺广东合利2017年、2018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400万元、21,800万元,低于承诺的净利润或存在减值情形时,由和柚技术作出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2)。

  2018年2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4)、《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二),公司的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拟由和柚技术变更为内蒙古正东云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驱科技”,现更名为“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为确保公司上述业绩补偿承诺能有效的履约,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与和柚技术、云驱科技协商,于2018年2月8日,公司与和柚技术、云驱科技三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云驱科技对补偿承诺的履约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1)。2018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过户完成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7),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云驱科技。

  三、广东合利2018年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广东合利公司拥有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和广州民盛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合利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68.15万元,小于承诺数11,400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68.14%。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合利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77.75万元,小于承诺数21,800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61.37%。

  上述数据包含供应链公司扣非净利润,鉴于供应链公司股东变更为广东合利公司的时间晚于原控股股东作出业绩承诺的时间,依据谨慎性原则,在计算广东合利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时需将供应链公司实现的扣非净利润扣除。

  扣除后,广东合利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80.21万元,小于承诺数11,400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55.09%。广东合利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05.40万元,小于承诺数21,800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59.66%。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2017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家相关金融宏观政策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加强交叉金融产品业务、与非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业务风险监管的通知》等监管措施导致本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有所变化,公司经营计划中部分协同业务需重新调整布局。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广东合利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及预期。

  五、后续措施

  1、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1)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已补偿金额。

  在上述公式运用中,“截至当期期末”指从2017年度起算、截至当期期末的期间。

  (2)当期减值测试项下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实际补偿的总金额

  2017年补偿金额测算

  (1)业绩承诺方2017年度应补偿的金额=2017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2017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2017年度期期末累计已补偿金额=11,400万元-7,768.15万元-0万元=3,631.85万元。

  (2)由于标的资产广东合利期末减值额为13,950.24万元,大于业绩补偿确定的补偿金额3,631.85万元,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2017年度减值测试项下应补偿的金额= 13,950.24万元-3,631.85万元=10318.39万元。

  综上,相关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公司的合计金额为13,950.24万元。

  2018年5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仁东科技将上述补偿金额13,950.24万元汇入公司账户。

  2018年补偿金额测算

  (1)业绩承诺方2018年度应补偿的金额=截至2018年底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2018年底累计实现净利润–截至2018年底累计已补偿金额=(11,400万元+21,800万元)-(6,280.21万元+13,005.40万元)-13,950.24万元=—35.85万元。

  (2)业绩承诺方2018年度减值测试项下应补偿的金额=0

  经测算,业绩承诺方2018年度应补偿的金额为负,故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2、因宏观环境已发生了变化,广东合利必须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拓展各项业务,不断加强和丰富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除继续大力拓展第三方支付业务外,广东合利还将积极拓展商业保理、供应链管理等相关多元金融业务,深化和提升现有客户资源的价值,打造以支付为入口的金融科技生态闭环,通过多元化的业务模式,为业绩提供有力支撑。.

  (2)随着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等将逐步布局及拓展,有望与广东合利的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广东合利的产品结构和特质,从而提升广东合利的市场竞争力。

  (3)上市公司在资源配置上将为广东合利提供全力支持,包括在资金调配、团队建设、内部控制、系统开发、销售渠道、产品研发、通道建设等方面,促进广东合利力争完成预测业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证监会、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由现行“四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分类;

  (二)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四)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五)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涉及公司相关业务,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1,485,929,981.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8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86,949.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56%。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7,132,490.97元,扣减所得税28,392,931.11元,净利润为58,739,559.86元;净利润扣减少数股东损益5,752,610.13元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986,949.7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21,132,981.40元,本年度未提取盈余公积金,公司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4,119,931.13元。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2019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59,936,65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0.2元(含税),合计分派现金红利11,198,73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19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满足不断扩张的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现金流充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押汇、付款代理、保理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垫付服务等相关品种。在实际授信审批过程中,在上述申请授信的总额度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

  本次综合授信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授信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拓展业务的流动资金需要,在对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公司2019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在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上述担保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进行了回避。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300,000万人民币。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资金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进行了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105007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进行了回避。

  2018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资产组广东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132,983.62万元,高于资产组账面价值4,017.65万元及折算100%商誉价值116,800.27万元之和120,817.92万元,故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未发生减值。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105008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财务审计机构,在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并服务期限已满,根据该所的执业资质、执业水准和在业内的地位和影响,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在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根据《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105010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18年度审计报告;

  5、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6、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19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将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皓

  联系电话:010-65062267

  联系传真:010-65062267

  邮 编:100025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仁东控股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情及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19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推动企业持续稳健经营、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和项目投入流动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符合公司经营实情,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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