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从最初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到国内率先利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毫米超薄物理钢化玻璃、超薄双玻组件,以及依托现有技术优势在节能建材、电子消费类产品等领域的开发和拓展。报告期,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主营业务新增了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1、光伏减反玻璃

  光伏减反玻璃主要是利用了光学减反射原理,在超白压延玻璃基板上镀制减反射膜,利用减反射膜和玻璃两个介质中的相位干涉而使发射光线相互抵消从而实现减少光的反射,增加光的透射,最终提高光伏组件输出功率的一种玻璃深加工产品。

  公司作为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的企业,拥有光伏减反膜纳米材料复配技术,以及在大面积玻璃上均匀制备减反膜的工艺技术,使光伏减反玻璃具有更高的太阳光透光率,从而有效提高光伏电池组件的输出功率。并且光伏减反玻璃具有长期耐候性、良好的膜基结合力和硬度以及易清洁效果。减反膜技术对太阳能光伏产业提升效益和降低成本具有直接的贡献。

  图、光伏减反玻璃结构及采用光伏减反玻璃封装的晶硅电池组件结构

  ■

  2、超薄双玻组件

  双玻组件是指由玻璃、EVA胶膜(POE胶膜)和太阳能电池片组成复合层,由导线将电池片经过串、并联汇集到引线端所形成的光伏电池组件。双玻组件背面采用玻璃替代传统有机板,耐磨性优势明显,透水率几乎为零,可以大幅度提高光伏组件的抗腐蚀防磨损等性能,大大降低了发生 PID 衰减的可能性,为高品质光伏电站提供了最好的解决方案。

  公司超薄双玻组件上盖板和背板均为两片透明超薄≤2.0mm钢化玻璃,组件具有轻量化、长寿化、安全化、美观化及可透光化等优点;无边框的设计使组件能更容易的与建筑物屋顶、外墙及围栏等部分结构作整合;减反射膜技术的使用,大幅提升组件的发电功率,组件光电转换效率提高2.5%以上。

  图、超薄双玻组件结构

  ■

  3、电站业务

  2015年-2017年,为了进一步带动超薄双玻组件产品的市场推广,公司以自有资金建设方式进行光伏电站运营投资,通过自建太阳能光伏电站示范工程使客户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超薄双玻组件在实际应用端的优势。近年来,公司已经陆续建成300多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由于公司自建电站项目主要分布在江苏、山东、贵州等光照较好的地区,因此发电收益较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随着光伏技术的进步和“领跑者”计划的深入推进,双玻组件凭借独特优势为高效光伏产品带来稳定收益愈发受市场青睐,双玻组件市场占有率以及市场影响力大幅提升。

  但是,由于光伏电站建设投资额较大,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建设,因此公司融资成本、资产负债率大幅度提升。同时,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属于重资产行业,随着公司相关资产规模的扩大以及光伏电站国补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对公司的资金压力也日益凸现。为缓解上述压力,公司调整光伏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将聚焦公司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减少债务及带来的现金流回收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产流动性。报告期,公司已经对外出售位于贵州地区的两个合并装机容量为120MW的光伏电站项目。

  4、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公司作为国内率先一家能够生产≤2mm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企业,将该技术应用于电子消费类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近几年,公司重点实施了“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项目”的建设,产品定位为超薄大尺寸显示屏玻璃、大尺寸电视机玻璃前后盖板、超大尺寸触控玻璃、导光板玻璃等。经过公司这几年的送样和市场推广,客户对产品的认可度不断提升。报告期,公司已经与国内外知名显示器厂商建立合作关系并向其中小批量提供产品。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光伏减反玻璃、超薄双玻组件、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即根据公司销售部门所获取的订单、安排相关产品生产,最终为客户提供其所需要产品。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光伏电站投资业务

  公司采取与EPC工程建设方合作模式,即由EPC工程建设方负责电站项目的前期电站开发、工程建设等,公司主要是提供超薄双玻组件以及电站建设融资借款。建成后的电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电站项目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将太阳能转化电能、输送并入地方电网,实现电力销售。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太阳能光伏行业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巴黎协定》在2016年11月4日生效,凸显了世界各国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决心。

  光伏产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朝阳性产业。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我国的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产业链各环节市场占有率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已经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光伏大国。2018年,由于国内“531”政策的影响,国内市场的短期需求受到较大影响,全年新增装机量较2017年有所降低。从其他国家来看,澳洲今年需求旺盛,欧洲则进入复苏期,印度有可能放弃70%的临时性关税,中东、北非的摩洛哥与埃及,南美的墨西哥与巴西等新兴市场预期会有比较大的成长。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发布的《2018新能源市场长期展望》,随着可再生能源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的降低,以及电池储能技术的提高,到2050年,风能、太阳能的发电量将占全球总发电量的约 50%,可再生能源将占欧洲总发电量的87%、美国55%、中国62%、印度75%。由此可见,我国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非化石能源仍有增长的空间。

  2、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行业

  综观目前显示器市场需求,近年来消费性电子产品如手机、平板计算机、车载显示器模组,由于为新产品应用,也因此该两大块产品需求起伏较大,在平板计算机陆续为消费者接受后,由于并非生活必需品,近期成长增幅已显于平缓。相较而言,超大尺寸电视由于较为消费者所普遍需要,目前我们看到60寸以上的电视市场,商用市场等增长快速,而现在10.5代在65寸、75寸上拥有很好的经济切割效益,这也证明10.5代的投资是符合市场需求的一个正确投资。依照市场分析报告来看,年出货量目前稳定为2亿台左右,出货尺寸也从原本的32寸主流提升至55寸。就面板材面积需求量而言,仍在整个显示屏市场占最大宗。

  HIS数据显示,未来5年,8K面板市场复合增长率达111%,在60英寸以上尺寸面板市场中,8K渗透率将达到25%。在东京奥运会以及北京冬奥会即将采用8K进行转播的契机下,全球厂商积极布局8K,成为产业进一步爆发的触发点。

  (四)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进入AR镀膜玻璃领域的企业,至今已有十多年的从业经验。公司目前已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包括产品生产工艺设计、生产线设计和制造、产品检验标准等自主研发工作。同时,公司是国内率先一家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mm超薄物理钢化玻璃并制成超薄双玻组件的企业,在国内双玻组件市场位居行业前列的优势地位。公司电子消费类光电玻璃主要定位为超薄大尺寸显示屏玻璃、大尺寸电视机玻璃前后盖板、超大尺寸触控玻璃等产品,并已经具备包括切割、打孔、磨边、镀膜以及丝网印刷等全套深加工流程,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定制化产品的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已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有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已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中未将报告期出售电站收益81,036,203.55元计入"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 年,光伏产业历经美国201、301条款、中国531新政、印度防卫性关税与欧盟MIP结束等变动,从最上游的供应链到最下游的系统端都呈现极不稳定的状态,整体供应链陷入供过于求、低利润的困境,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洗牌进程加速。与此同时,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日益增大,2018 年补贴缺口预计超过 1,400 亿元,其中光伏补贴缺口达 600 亿元,光伏企业普遍经营困难。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035.07万元,与上年同期比较下降5.09%,主要原因为“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国内光伏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明显下滑,光伏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对整个行业盈利水平和开工率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比较有所下降。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7,848.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923.19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96.39%、444.61%。公司业绩增长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报告期,为提升公司光伏产业链整体运行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负债率,增加资产流动性,公司出售了普安县楼下5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同时,随着普安光伏发电项目出售,根据2017年年报审计时会计师判断的清水河光伏发电项目相关股权转让损益一并予以确认。 2、因政府实施规划调整和政策性拆迁,征收了我公司位于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青洋北路15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从而取得相关征收补偿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发展情况如下:

  1、光伏减反玻璃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进入光伏减反玻璃领域的企业,至今已有十多年的从业经验。公司目前已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包括产品生产工艺设计、生产线设计和制造、产品检验标准等自主研发工作。同时,公司凭借着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高性价比的产品性能,拥有了一个相对比较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公司光伏减反玻璃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8,847.94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下降23.14% 。收入下降一方面与“531光伏新政”出台对整个光伏行业的冲击,光伏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有关,但最主要原因还是多年来制约公司发展瓶颈的原片玻璃供应问题。近年来,光伏制造业竞争加剧,许多原片供应商陆续进入深加工行业,加之主流光伏玻璃制造商自产原片不足,也需外购原片,导致公司采购原片玻璃压力骤增,使得该产品的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都下降明显。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来源,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目前正在安徽凤阳紧锣密鼓的建设第一座超白超薄玻璃生产线。预计2019四季度投产,届时可以极大缓解公司原片采购紧张局面,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超薄双玻组件业务

  随着“领跑者”计划深入推进,光伏产品开始全面进入质量比拼时代。更加优质的产品,意味着更高的发电效率和更低的发电成本。而双玻组件的技术逐步成熟以及良品率提升带动双玻组件成本下降,使得主流组件企业更加青睐。特别在双面发电的组件发展大趋势下,双面双玻组件有望成为未来的主流产品。2018年,全球双玻组件装机容量约达到7GW-8GW,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166.67%,市场占有率达到6%-7%。受益于此,公司超薄双玻组件的出货量大幅度提升。报告期,公司超薄双玻组件实现销售收入73,697.30万元, 较去年同期比较增长14.89%。

  3、光伏电站业务

  虽然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稳定的发电收益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但随着公司相关资产规模的扩大以及电费国家补贴发放的延迟性,公司的资金压力日益凸现。为此,为了尽快回笼现金流,减少公司债务,从而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自2017年开始出售光伏电站资产,进一步调整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公司已经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出售位于贵州兴义清水河70MWp光伏发电项目、普安县楼下5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以及义龙新区新桥一期(30MWp)农业光伏电站项目70%部分,从而取得投资收益8,573.33万元。

  4、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产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具有前瞻性、持续稳定的发展战略,深入研判公司所处行业发展与市场变化。2018年,是中国光伏产业转型调整的一年。随着“531光伏新政”的出台,补贴政策进一步收缩,中国光伏市场将逐步从增量市场向交易市场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剧光伏市场化竞争,淘汰制造端落后产能,加速平价上网进程,光伏行业高毛利率时代也将告一段落。为此,公司几年前开始布局向电子消费行业进军,从而避免单一光伏产业结构带来的经营风险。经过这几年的测试、送样以及市场推广,公司已经与国内外知名显示器厂商建立合作关系并向其提供产品。报告期,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739.60万元,实现了较大突破并成功导入知名显示器厂商的供应商名录。随着客户认可度和满意度的不断提升,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以及产品成品率的不断提升,届时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035.07万元,与上年同期比较下降5.09%,主要原因为“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国内光伏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明显下滑,光伏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对整个行业盈利水平和开工率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比较有所下降。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7,848.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923.19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96.39%、444.61%。公司业绩增长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报告期,为提升公司光伏产业链整体运行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负债率,增加资产流动性,公司出售了普安县楼下5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同时,随着普安光伏发电项目出售,根据2017年年报审计时会计师判断的清水河光伏发电项目相关股权转让损益一并予以确认。 2、因政府实施规划调整和政策性拆迁,征收了我公司位于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青洋北路15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从而取得相关征收补偿款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减少合并单位5家。

  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太阳能光伏电站资产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以为366,960,000元股权转让价格将持有的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使得其间接持有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向下所拥有的普安光伏发电项目的资产。2018年8月份,公司按协议约定,办理完毕南京竞弘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移交了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管理权、财务账等文件,丧失了对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公司已收到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的大部分股权款。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兴仁县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0元转让给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对价的支付,协议签订后,公司移交了南京晴昶阳的管理权与相关资料,不再持有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兴仁县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电站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40万元将其下属电站项目公司—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3日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同时,公司将义龙亚玛顿的资产、档案、印章、证照等移交给国电投。义龙亚玛顿70%股权对应的转让价为140.00万元,对应的30%股权价格公允价为60.00万元。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24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7名董事现场出席,张喆民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葛晓奇、曾剑伟、仲鸣兰、刘金祥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3,035.0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848.81万元,利润总额7,972.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23.19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9,231,880.35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524,943.68元后,2018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净利润为77,706,936.67元,加上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424,809,561.3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2,516,497.97元。

  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虽为盈利,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98.15万元,公司主营业务因光伏行业“531”新政影响以及原材料采购短缺,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同时,为了保障公司2019年原材料采购量,根据目前市场供需状况,公司原材料需要以预付款形式进行采购,保持流动资金的充裕性尤为重要。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不超过2,200万元的关联交易。

  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24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2名董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经营发展规划、项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未发现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职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玛顿”)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2,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560.00 万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整(¥147,440.00 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营业部开设的613001040888882账户中人民币77,44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开设的1105020239278018890账户中人民币70,000.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572.00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6,86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人民币146,867.99万元(扣除利息收入12,547.20万元的净额),其中:2011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40,473.81万元(扣除利息收入409.56万元的净额),2012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12,511.98万元(扣除利息收入4433.48万元的净额),2013年已使用金额18,008.22万元(扣除利息收入378.61万元的净额),2014年已使用金额22,251.34万元(扣除利息收入3191.61万元的净额),2015年已使用金额45,745.41万元(扣除利息收入 3,962.48万元的净额),2016年已使用金额7,874.11万元(扣除利息收入161.35万元的净额),2017年已使用金额3.12万元(扣除利息收入1.39万元的净额),2018年已使用金额0.00万元(扣除利息收入8.72万元的净额),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018年3月26日,公司将广发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账号:136801516010002062)8.72万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全部投入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后,注销该账户。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8月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5日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农业银行永红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14101040012456),同时于2012年12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12月7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原募投项目“新建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628736059123456)、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60788)、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45678)和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36789)共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同时于2013年1月1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6月4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992),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6686);同时于2014年7月1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8889),并将结余资金转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常州分行(账号:136801516010002992)。

  2017年8月22日公司注销开设于广发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992),2018年3月26日注销广发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06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除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外,其他项目均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本期已终止,结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6月4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2018年度广发银行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账号:136801516010002062)8.72万元已全部投入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账户已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3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是公司镀膜加工业务的下游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继续对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会造成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公司在现有镀膜玻璃业务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种类和深度,加大公司自主产品线的比重和投资力度,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为由于光伏行业严峻的市场环境,多晶硅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薄膜组件的价格与多晶硅组件比较已无任何成本优势,同时薄膜市场也未有突破性的技术创新,市场对薄膜电池关注度下降,薄膜市场的未来也成为未知数。为此,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研究方向,决定不再进行TCO玻璃领域的深入研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将发生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承租厂房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亚玛顿科技总资产116,489.44万元,净资产103,334.47万元;营业收入116.91万元,净利润-437.22元。(未经审计)

  2、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凤阳硅谷总资产7,121.15万元,净资产 6,634.99万元。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495.01万元。(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采购: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关联租赁:本次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 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 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按 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 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修订,符 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玛顿”)于2019年4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七章 第一节 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类投资品种。

  5、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七章 第一节 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 投资类投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 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保障股东利益。

  四、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4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8年度工作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5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9年5月16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斌渊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 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亚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 2019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公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全面地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总经理林金汉先生、独立董事刘金祥、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芹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11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