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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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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励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朝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四项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9年4 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王少权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四项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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