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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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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76906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以“集装箱装卸设备”和“智能数控机床”为主的高端智能制造板块、以及以不锈钢现货交易服务为主的“智慧物流供应链”板块;2018年,公司主动顺应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努力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布局,继续落实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发展战略,自动化港机业务在海外市场获得重大突破,国内积极推动数控机床高端制造产业园建设,并对“智慧物流供应链”板块进行优化整合,打造国内领先的不锈钢线上交易服务电商平台。

  (一) 高端智能制造板块

  1、集装箱装卸设备

  公司集装箱装卸设备主要产品有岸桥、轨道吊、轮胎吊等,主要应用于港口的集装箱船舶装卸作业、铁路集装箱装卸、集装箱堆场的堆存和拖车装卸装箱等,其中轨道吊等部分产品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近年来在传统优势产品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港口码头自动化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并以此积极拓展海外高端市场,并已成功进入面向国际一线集装箱码头运营商的设备市场,对公司未来进一步扩大全球自动化码头市场占有率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高端数控机床

  公司全资子公司润星科技是专业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中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以及自动化交钥匙工程等。润星科技在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客户资源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是我国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中高端数控机床整机制造商之一,在消费电子细分领域优势突出,市场占有率处于龙头地位;目前公司针对适用于未来5G通信终端开发的玻璃精雕机、陶瓷加工机、石墨加工机以及中大规格的钻削加工中心等系列新产品已经逐步批量投入市场;同时继续推进通用中大型机床发展战略,研发并批量生产了应用于通信、汽车、模具及军工等多领域的通用型高端数控机床产品,并于2018年底于重庆投建高端中大型通用机床制造研发基地,与华东基地、华南基地一起形成协同优势。

  (二)智慧物流供应链板块

  公司不锈钢智慧物流供应链板块主要专注不锈钢及原辅材料的钢铁电商平台、现货贸易、仓储、供应链服务等业务,持续积极探索多种盈利模式,2018年底公司对供应链板块旗下公司进行股权整合,以华商通公司为主整合其它供应链板块的子公司,整合后将以华商通公司旗下“要钢网”为核心,重点发展不锈钢线上现货交易服务,提升作为不锈钢垂直电商的“要钢网”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打造基于互联网的专业化、信息化和智慧化的完整的供应链服务板块。

  (三) 业绩驱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47亿元,同比增长98.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亿元,同比增长133.34%。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1)2018年上半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2017年下半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润星科技完成并表;(2)公司智能制造业务稳健发展,数控机床上半年集中批量交付客户导致业绩确认高峰,同比口径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3)智慧物流供应链板块加大了对互联网电商及配套业务的投入力度,不锈钢现货贸易规模继续扩大带动整体板块业务量的大幅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回顾2018年,整体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制造业复苏疲弱,国际贸易摩擦总体形势严峻,尤其是下半年以来,国内消费电子领域设备投资需求低迷,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趋势性下行。公司积极面对市场新形势,继续坚定不移推动智能制造升级战略,深入发掘和把握市场新需求,积极寻求海外市场的重大突破,启动新的高端制造产业投资计划,并对智慧供应链服务板块进行优化整合,促进上市公司整体业绩保持稳定健康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47亿元,同比增长98.88%;实现营业利润3.92亿元,同比增长97.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亿元,同比增长133.34%。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集装箱装卸设备业务整体运营稳健,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在海外新兴区域市场取得重大突破;为了顺应港口码头自动化升级的市场趋势,公司继续加大自动化相关设备及系统的研发投入力度,提升集装箱装卸设备等传统设备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优化系统级的解决方案;目前公司自动化港机产品已达到国际一线超大型集装箱码头运营商要求的综合水平,并成功获得相关大型自动化设备的采购订单,对公司开拓未来全球自动化码头新建和改造的巨大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数控机床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润星科技继续坚持产品的中高端市场定位,巩固了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的地位;在面对传统消费电子市场需求较为低迷的局面,持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和市场推广力度,挖掘了新的市场需求,针对未来5G通信终端的发展趋势研发了陶瓷加工中心、玻璃精雕机、石墨加工机、精密立式加工专机等一系列新产品,已经逐步批量生产并批量交付客户,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并且受益于5G行业前期基建投资的拉动,通信设备行业相关产业链的投资需求出现明显的增长态势,公司研发的850HII、1066HC等系列精密立式加工中心已成功应用于5G通信设备部分关键部件的精密加工,目前产品已覆盖国内主要通信设备企业的一二级配套供应商,相关机床产品已经批量交付客户使用。

  继续推进通用中大规格高精度机床发展战略,公司研发并批量生产了应用于航天、汽车、模具及军工等多领域的通用型高端数控机床产品,包括通信领域在内的通用型机床在整体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大幅提升;为了对高端机床进行持续的研发生产投入,公司也在积极布局高端机床的产业投资计划,2018年11月,公司全资控股的二级子公司重庆新润星与忠县政府签订《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投资协议》,项目计划总投资4.2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数控机床5000台,年实现产值约6亿元以上,预计在2019年下半年逐步达产。公司旨在通过本次产业投资建设国内领先的中高端中大型机床制造基地,并进一步实现机床核心零部件的自制以及系统水平的提升,实现在高端通用机床产业链上的战略布局,与华东基地、华南基地一起形成协同优势,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智慧供应链业务高速增长:

  以不锈钢为主的智慧供应链板块包含钢铁电商平台、现货贸易、仓储、供应链服务等业务;2018年公司重点加大对不锈钢电商业务的投入力度,逐步打造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销售交易模式,控股子公司华商通旗下的“要钢网”是专注于不锈钢领域的垂直电商,“要钢网”全年平台活跃用户数和付费用户数显著增加,从而带动“要钢网”销售量和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在不锈钢电商领域的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明显提升,受电商业务的拉动,201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的不锈钢现货销量同比增长34.5%,线上带动线下的业务融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18年11月,以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整合平台(以下简称“华商通公司”),对公司现有不锈钢业务板块进行优化整合,整合后公司持有华商通公司的50.1931%股权,剩余股东包括原不锈钢板块其它股东及核心管理团队等合计19名自然人,本次整合旨在促进不锈钢板块形成以“要钢网”为核心、各业务环节协同的整体发展格局,重点发展“要钢网”的线上交易服务以及相应的衍生业务,依托无锡在国内不锈钢流通领域的领先地位,打造完整的智慧供应链服务板块。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2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4户,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1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文元先生、周文帅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耀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吴梅生先生、辛小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2018年公司总资产为5,933,915,656.42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3,168,995,673.70 元,非流动资产为2,764,919,982.72 元,总资产比上年末增加0.56%;负债总额为1,207,045,094.68 元,比上年末下降17.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4,627,002,734.54元,比上年末增加6.4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359,616.36 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827,465.79 元。为回报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7,690,6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现金分配股利0.5元(含税),总计现金分配股利50,384,532.0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在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已包括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此次申请授信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华东汇通商贸有限公司、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张家港浦诚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华东诚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和忠县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上述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一级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华东汇通商贸有限公司、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张家港浦诚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华东诚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忠县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对各公司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

  本公司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 2018年度盈利预测利润数与实际实现的利润数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业绩补偿方无需支付补偿。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监察审计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调整,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聘任丁玉龙先生为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关于调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1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2018年公司总资产为5,933,915,656.42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3,168,995,673.70 元,非流动资产为2,764,919,982.72 元,总资产比上年末增加0.56%;负债总额为1,207,045,094.68 元,比上年末下降17.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4,627,002,734.54元,比上年末增加6.4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359,616.36 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827,465.79 元。为回报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7,690,6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现金分配股利0.5元(含税),总计现金分配股利50,384,532.0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在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16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已包括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此次申请授信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授权董事长翁耀根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1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华东汇通商贸有限公司、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张家港浦诚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华东诚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和忠县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上述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一级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华东汇通商贸有限公司、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张家港浦诚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华东诚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忠县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对各公司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谢岗镇银湖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周文元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5日

  经营范围:产销、维修、研发:数控机械;销售:数控机械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白公环路83号附1号玉溪锦城办公楼429号房

  法定代表人:周文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24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数控机械;销售:数控机械零配件;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江苏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大成工业园东盛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文元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3日

  经营范围:数控机械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数控机械配件、软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江苏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

  法定代表人:钱洪

  注册资本:9432.372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网上从事金属、金属矿及原料、金属制品的销售;不锈钢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行业性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0.1931%的股权。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无锡华东汇通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2302

  法定代表人:钱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6日

  经营范围: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种子(不再分装)、化肥、金属及金属矿、贵金属制品的销售;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无锡华东汇通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华东汇通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北环路123

  法定代表人:钱洪

  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14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建筑装潢材料(不含油漆和涂料)、通用机械及配件、炉料、塑料制品、针纺织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金属材料的开平、分条、拉丝、切割、磨砂、剪折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张家港浦诚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绣路3号

  法定代表人:陈达

  注册资本:5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7月7日

  经营范围:不锈钢、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焦炭、五金交电、矿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汽车零部件、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橡塑制品、劳保用品、清洁用品及设备、日用百货购销;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金融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张家港浦诚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浦诚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177号4幢楼2层2126室

  法定代表人:罗小毅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22日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汽摩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皮革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不锈钢制品、矿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绿化养护,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9、无锡华东诚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孟煜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5日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房屋租赁(不含融资租赁);金属材料的开平、加工;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无锡华东诚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华东诚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忠县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白公环路83号附1号玉溪锦城办公楼430-1

  法定代表人:刘邦洲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6日

  经营范围:销售及利用互联网销售: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金属制品(以上范围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炉料、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陶瓷制品、玻璃制品、五金交电、汽摩配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机械设备及配件、皮革制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不锈钢制品、矿产品;金属材料的开平、分条、拉丝、切割、磨砂、剪折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绿化养护;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忠县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忠县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一级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华东汇通商贸有限公司、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张家港浦诚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华东诚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和忠县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0,6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1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拟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上述议案获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以金融债、国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低风险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上述议案获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生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1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2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201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201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2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监察审计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整,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丁玉龙先生为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丁玉龙先生简历如下:

  丁玉龙: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2009年9月-2011年3月担任康佳集团合肥分公司综合会计,2011年3月-2017年9月担任远东控股集团审计组长,2017年9月至今在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任职。

  丁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丁玉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2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8年度审计报告》;

  5、《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6、9、10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法务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徐大鹏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电话: 0510-85627789

  传真: 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5”,投票简称为“华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2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二〇一八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 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翁耀根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惠岭女士和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

  特此通知。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7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2年5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50,0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9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499,5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43,31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456,1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2012]第0151号《验资报告》。

  2、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8号文《关于核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944.29万股新股,有效期6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为翁耀根、翁霖、广发恒定18号。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29,442,857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293,999.46元,发行费用人民币10,715,322.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78,578,676.61元,并于2016年2月24日全部存入本公司交行城北支行322000633018018008319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验字【2016】0103000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将存放于交行城北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123,820,000元划入全资子公司无锡华东铸诚不锈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8110501013900293028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的存储和使用,将余下的354,862,570.04元(含利息收入103,893.43元)划入交行城北支行一般户。2017年6月21日将余下的利息收入3,888.80元划入交行城北支行一般户,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3、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10号文《关于核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周文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816万元,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人民币普通股79,058,595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999,973.95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25,471,698.11元,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4,999,973.95元,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57,859.03元,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扣减的财务顾问费人民币1,000,000.00元及承销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528,301.89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370,416.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62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本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IPO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为490,499.03元(含利息收入53,893.64元)。

  2、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公司“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1)、2018年12月19日刊登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在交行无锡城北支行322000633018018008319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清扬路支行8110501013900293028账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本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将存放于交行城北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1,864,977.00元(含利息收入479,151.09元)划入交行城北支行一般户;于2018年1月25日将存放于交行城北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127,987.40元(含利息收127,986.87元)划入交行城北支行一般户;于2018年1月25日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358,887.90元(含利息收入358,887.90元)划入交行城北支行一般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完成,本公司在交行无锡城北支行32200063301801802615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472870800390两个专项账户上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在2012年7月1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354,25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6月18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35,00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1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66,94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精神和发行需要,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中信建投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原保荐机构“金元证券”持续督导期至IPO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持续督导期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持续督导期从2017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

  2、在2016年3月1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及华英证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478,578,676.61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29日公司及华东铸诚共同与华英证券、中信银行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123,820,000.00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3、在2017年12月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及中信建投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397,499,987.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及中信建投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397,499,986.95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55,753,394.61元;非公开发行股票(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99,883,350.54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94,999,973.95元。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终止情况

  (一)IPO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根据于2012年5月21日签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因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并优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秉承着节约、合理及高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实现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考虑到(1)募投项目的区域机加工配套能力提升和完善;(2)本地区新成立了国家级的起重机检验检测中心;(3)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到软件无形资产投资、研究开发费用等综合因素,募投项目减少了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研发费用等的支出,累计节余了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2013年9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

  公司将募投项目之“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由原计划在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华苑路12号的老厂区通过改、扩建厂房以及采购设备来新建一个不锈钢加工中心方式,变更为通过承租无锡信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信德公司”)现有的不锈钢加工中心,即信德公司的10341㎡车间厂房、2150㎡的办公楼以及分条机、中板机等不锈钢加工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方式实施,同时对原定的加工中心产能也调整为33万吨/年。

  本次变更已由公司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6年11月8日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72。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终止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 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主要依托于无锡地区的区位优势进行不锈钢板材等的进一步加工,并对公司的以不锈钢为主的供应链板块进行配套支持。近年来,市场上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较多,导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短期难以提升,且承担的运营成本较高,项目整体的效益较低。若继续投入该项目,项目效益可能无法达到整体预期,降低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为避免继续实施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调整策略,拟终止“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使用流动资金做好公司主营业务。

  2、 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的“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且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83,682,646.80元(含利息)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IPO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公司IPO募投项目之“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2012年6月15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项目款计人民币87,592,286.29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7,592,286.29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1894号《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之“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12月5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项目款计人民币200,000,000.0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66,370,416.81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620038号《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3、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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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1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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