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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乐清竞取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竞取”)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阚晓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CP8A541
成立日期:2018年5月8日
住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281号(上海人民企业集团乐清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高低压电器及配件、电子元件、机电设备、成套设备、五金配件、塑料件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乐清竞取电气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67.20万元,净资产为27.77万元,营业收入为1,326.15万元,净利润为-179.0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乐清竞取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乐清竞取30.00%的股份,公司认定乐清竞取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
6、浙江企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企达”)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久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AR7AY8A
成立日期:2019年3月4日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吕岙村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新能源设备、光伏太阳能设备、无功补偿设备、直流屏、发电机、电源设备、照明设备、互感器及配件、断路器、熔断器、继电器、充电器、充电桩、稳压器、调压器、传动电器、防爆电器、防雷电器、避雷器、逆变器、滤波器、漏电保护器、插座、路灯光控开关、墙壁开关、感应开关、时控开关、隔离开关、工业控制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及配件、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变压器、壳体、配电箱、箱式变电站、配电柜、电缆分支箱、机电配件、矿用配件、仪器仪表、通讯设备、电线电缆、电力金具、防爆灯具、电子元器件、塑料件、绝缘子、五金工具、气动元件、液压元件制造、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企达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浙江企达30.00%的股份,公司认定浙江企达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租赁房屋,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开、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六、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陈幸福、谈行、臧文明、尹天文、季慧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监事会意见
2019年4月23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洛凯股份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洛凯股份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洛凯股份上述2019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3日,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委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额度
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度,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就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5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因银行贷款需要,关联方江苏汉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谈行及龚伟将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现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洛凯股份”)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元,募集资金总额28,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5,42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8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1,500.2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747.13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133.90万元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689.9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8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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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19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4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6,000万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2)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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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募投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整理,重新布局,为提高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更好的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调整“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洛盈电器有限公司”调整为洛凯股份,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路东侧、永安里路南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并由“建设2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3,000平方米的试验室”调整为“改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19BJA12013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洛凯股份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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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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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执行上述规定, 2018年度财务报表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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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3日
至2019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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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00、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7.01常州润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7.02及7.03上海电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添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7.04 常州市洛盛投资合伙企业、常州市洛腾投资有限公司及常州市洛辉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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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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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4:0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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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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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元,募集资金总额28,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496.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42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80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民生证券作为洛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洛凯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7年10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民生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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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洛凯股份2018年持续督导期内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洛凯股份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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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