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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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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228215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为:提供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产品及普通货物的装卸、仓储服务;在港区内从事集装箱的堆存、门到门运输、相关配件销售 集装箱的拆装、拼箱、修理、清洗;电子数据交换服务及信息咨询服务; 为船舶提供码头、在港区内提供物流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在公司经营层的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辛勤工作下,公司以“聚焦现场抓管理,精心组织提效率,全员尽责保平安”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不畏艰辛,把压力变动力,砥砺前行,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2018年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完成如下:液化板块全年完成吞吐量2,568万吨,为年度计划2,720万吨的94%,同比减少147万吨,减少5%;完成装卸自然吨1,903万吨,为年度计划2,080万吨的91%,同比减少119万吨,减少6%。集装箱板块完成集装箱箱量293万TEU,较去年同期增加4.9万TEU,同比增加1.71%。

  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营业总收入71,7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8%;实现利润总额25,2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11%;净利润19,086万元,扣除少数股东损益2,685万元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25%。主要是2018年,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奋斗,扎实工作,有效保障生产经营等各项指标稳定增长;同时,公司完成以南京港清江码头有限公司49%股权出资组建合资公司,评估增值产生投资收益。

  2018年公司全年实现安全生产“五个零”的目标;经营收入、利润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目标。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深化协同融合,“一体化”取得新突破

  2018年,公司遵照港口一体化改革要求,主动对接南京、扬州等化工园区发展,增强港产城融合能力;以加强区域液化资源整合,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推进集装箱区域一体化建设工作;以业务拓展驱动资本运营,增强战略协同能力;以组织瘦身健体、强化现场管理,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2、克服重重困难,经营发展取得新成效

  2018年,公司经历了重重困难,公司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积极应对,把各种因素对生产经营影响降至了最低。同时,在保证既有客户市场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提升资源利用效益,优化货源结构、重塑价格体系,经营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3、突出风险防控,安环水平得到新提高

  为适应日益严格的安全环保要求,公司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定规矩、理规章、重执行,全面改善现场管理;强化管控检查,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环保防控体系。

  4、狠抓内部挖潜,生产能力得到新提升

  2018年,面对项目多、工期紧、需求急的情况,公司加急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改善现场设施面貌,提升设备能力,提高本质安全,为安全生产、降本提效保驾护航。

  5、致力规范管理,内部管控迈上新台阶

  2018年,公司为适应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改革,通过“瘦身健体”优化组织结构,激发人员活力和提升组织效率;着力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各项专业管理能力稳步提高。

  6、全面从严治党,党群工作打开新局面

  2018年,公司党委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坚持“三个围绕”,适应政治、经济新常态,进一步强化务实、创新、服务意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熊俊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9-017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在南京召开,共有董事9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总经理年薪确定为44.99万元。职工监事、其他高管的薪酬按照总经理年薪的相应比例测算,具体方案由董事长、总经理制定并执行。具体薪酬可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我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009,013.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94,706,932.7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470,693.83元,本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85,236,238.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263,250元,减去2018年支付2017年度利润分配11,168,464.62元,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5,331,024.3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665,349,920.00元。

  根据《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建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72,282,15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124,979.0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11,684,646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83,966,8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该所遵循职业准则,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了良好的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建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联宏、徐跃宗、向平原、狄锋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021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9-02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 至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7、出席会议人员:

  (1)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1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19-012、2019-013、2019-017、2019-018。

  2、《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19-017。

  3、《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监事会决议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19-018。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19-017、2019-018。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19-017、2019-018。

  6、《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19-017、2019-018。

  7、《关于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19-017、2019-018、2019-020。

  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说明:上述第4、5、6、7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等。

  七、其它事项

  1、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2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李芳琪  邢杰  王林萍

  邮政编码:21001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19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京港”(002040)股票___股,拟参加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 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0;投票简称:南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9-01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在南京召开,共有监事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总经理年薪确定为44.99万元。职工监事、其他高管的薪酬按照总经理年薪的相应比例测算,具体方案由董事长、总经理制定并执行。具体薪酬可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72,282,15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124,979.0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11,684,646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83,966,800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所遵循职业准则,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了良好的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19-01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46号)文核准,本公司2016年12月完成向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2,607,8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4元,共计募集资金335,499,989.44元,扣除发行费用14,704,211.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0,795,777.99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7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2,931,387.35元,其中,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67,994,647.35元,均投入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现代物流服务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9,357,648.43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230,000,000元,将于2019年1月31日、2月12日到期赎回。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表:

  (人民币单位:元)

  ■

  【注】: 龙集公司从一般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00.00元,系龙潭公司专户代扣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工作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于2016年1月修订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等。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及2018年1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日、5月9日、8月8日、11月10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截止期末公司共计购买但尚未赎回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3,000万元,分别是: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2,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11,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9-01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日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19-02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盛码头”)租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堆场及周边道路,江盛码头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持股50%的联营公司,经协商,建议签署相关租赁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

  同时,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55%股权划转至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省港口集团间接控制公司57.41%股权。龙集公司与江苏远洋新世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远洋”)、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海运”)、中集东瀚(上海)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东瀚”)三家企业有日常业务往来,江苏远洋、太仓海运、中集东瀚为省港口集团控股子公司。经协商,建议分别与之签署《生产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因董事杨联宏、徐跃宗、向平原、狄锋四位同志在南京港集团任职,属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未来三年预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交投”)与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于2018年12月10日签署《关于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南京交投持有的南京港集团 55%股权划转至省港口集团持有。2019年1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73号),核准豁免省港口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本公司213,734,663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7.4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因此将江苏省港口集团控制或参股的联营企业纳入关联交易披露范围。截止公告日,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办妥工商变更手续。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各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南京港集团持有本公司57.41%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盛码头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持股50%的联营公司。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55%股权划转至省港口集团,省港口集团间接控制公司57.41%股权。江苏远洋、太仓海运、中集东瀚为省港口集团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是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都会有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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