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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钟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钟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钟葱先生辞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钟葱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离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总经理钟葱先生的辞职情况进行了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572,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
钟葱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董事会对钟葱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鉴于钟葱先生在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聘任钟葱先生为公司首席战略顾问兼任首席产品官,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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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其中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长武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钟葱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增补徐金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周凡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钟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钟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提名,同意推选张波先生(张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简历:
张波先生,男,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曾在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曾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曾在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曾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曾任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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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司股东钟葱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增补徐金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徐金苓女士简历见附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徐金苓女士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徐金苓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公司增补董事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增补徐金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徐金苓女士简历):
徐金苓女士,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天津交通局职业大学交通监理专业本科,天津师范大学教育行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韩国世翰大学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副总监;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现任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徐金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钟小冬先生的兄弟钟葱先生持有公司107,572,8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除钟葱先生外,徐金苓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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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周凡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周凡卜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周凡卜先生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周凡卜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公司聘任总经理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周凡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周凡卜先生简历):
周凡卜先生,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哈尔滨捷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周凡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控制的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458,2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5%。周凡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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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月 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0),计划于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日,持有公司12.89%股份的钟葱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文件,提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至2019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7 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审议《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1至议案1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议案1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 2019年 4 月 18 日、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2019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等公告。
以上内容的审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7、8、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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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9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金一文化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301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件》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10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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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