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HONGBO YAO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15:00至2019年4月23日15:00。

  5、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对象: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3,508,6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98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3%。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3,489,7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9651%。

  (3)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19年-2021年)》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50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审议通过《选举HONGBO YAO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83,506,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得票数1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19%。

  13.02审议通过《选举HUIFANG CHEN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83,506,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得票数1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19%。

  13.03审议通过《选举姚宏远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83,506,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得票数1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19%。

  13.04审议通过《选举阎忠民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83,506,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得票数1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19%。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审议通过《选举吴战篪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83,506,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得票数1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19%。

  14.02审议通过《选举王震国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83,506,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得票数1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19%。

  14.03审议通过《选举朱燕建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83,506,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得票数1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19%。

  1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15.01审议通过《选举陈伟洪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83,506,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得票数1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19%。

  15.02审议通过《选举游均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83,506,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得票数1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宝明、王茜

  3、结论性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