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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芜湖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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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宋志刚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 Andrew Yang 先生、王毓先生、杨政先生、李克明先生、谭佳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贺建虎先生及职工监事钱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龙出席会议;总经理陈锡龙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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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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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使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喻荣虎、张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