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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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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东莞金控”)已于2019年3月2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63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基础发行数量为500万张,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708,928.76万元(2018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3.4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9.4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65亿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4.0%至5.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4月25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4月26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手)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不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6、按照公司目前预计的2018年业绩情况,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134.26亿元,净资产104.22亿元;2018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7.88亿元,净利润5.40亿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中发行和上市的条件。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莞纾01”,债券代码“112898”)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发行人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续存期的第三年末调整其后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利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照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关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登记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债券持有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进行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起息日:2019年5月7日。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4年间每年的5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0年至2022年每年5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4年5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5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增信措施: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8、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6、配售”。

  2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纾困基金以及偿还有息债务。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不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27、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至5.2%,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4月25日(T-1日)13:00—15:00前将《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网下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送邮件(zsbond@stocke.com.cn)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认购申请表》可填写多个询价利率,询价可不连续,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认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每一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认购申请表》中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4月25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①认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②盖章版《合格投资人确认函》(附件二);

  ③盖章版《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④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传真号码:0571-87903733、0571-87903737

  咨询电话:0571-87901941、0571-87903138、0571-87003338

  电子邮箱:zsbond@stocke.com.cn

  联系人:余剑霞、胡芳超、周文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9年4月26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5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26日(T日)、2019年4月29日(T+1日)、2019年4月30日(T+2日)、2019年5月6日(T+3日)每日的9:00-17:00和2019年5月7日(T+4日)的9:00-16: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4月25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未参与簿记建档,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认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认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认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认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认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按比例配售(可根据投资者认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认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认购数量不予配售。在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有效认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9年5月7日(T+4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东莞金控”,如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摘要栏注明:“B123456789东莞金控”,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3栋501室

  联系人:卢玉燕、严艳

  联系电话:0769-26629622、0769-26629625

  传真:0769-26629623

  邮政编码:523808

  牵头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系人:余剑霞、胡芳超、周文谦

  咨询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0571-87003338

  认购传真:0571-87903733、87903737

  电子邮箱:zsbond@stocke.com.cn

  邮政编码:310020

  联席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29楼

  联系人:徐燕、许欣全、王憧冲

  咨询电话:0769-22110625

  发行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第一期)

  网下认购申请表

  ■

  ■

  附件二: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①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②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③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①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②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6、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否( )

  机构名称:

  (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风险揭示书》,且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认购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4、应在《网下认购申请表》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认购利率,认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0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区间为4.00%-5.2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等于5.2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4.9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9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2, 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时,该认购要约无效。

  8、参加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2019年4月25日(T-1日)13:00-15:00前将本表连同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和盖章版《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认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认购申请表》。

  10、参与簿记建档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合格投资者应通过传真或发送邮件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认购传真:0571-87903733、87903737

  电子邮箱:zsbond@stocke.com.cn

  确认电话:0571-87901096、879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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