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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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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庄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收款情况及有关诉讼约定

  公司董事会顺应市场发展变化,于2018年5月3日停牌启动了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打包出售房地产业务股权及债权资产包。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资产交割日2018年11月27日,出表日2018年11月30日,成交价格39.67亿元,约定分四期付清,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可收取转让款17.27亿元。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关于桃源路项目的约定:过渡期内及交割完成日后,如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基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北路东、庆安路北01地块(以下称“标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纠纷事宜,向宁海宁房交付实物、土地使用权(含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并/或向宁海宁房支付现金款项,且现金款项及/或非货币资产(以下统称“该等资产”)的价值超出标的地块截至评估(审计)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则上市公司有权按照截至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签署之日上市公司间接持有宁海宁房的股权比例(即74.87%),对该等资产价值超出标的地块截至评估(审计)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的部分享有相关权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处于浙江省高院审理阶段。

  以上相关事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6-010、2017-027、2018-002、2018-005号公告和宁波富达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2、阳明西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出售情况

  为盘活存量,根据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出让公司阳明西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及宁波市国资委出具的“甬国资评核[2019]1号”《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拥有的标的资产。截至2019年1月30日挂牌期限届满,公司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于2019年1月31日组织实施网络竞价,最终宁波市江东现代家园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现代家园”)以100,631,200元的价格竞得标的资产。为此,公司与现代家园于2019年1月31日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简称“合同”),标的资产的成交价为100,631,200元,公司已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全部交易价款100,631,200元。

  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10,063.12万元(含税),交易日(2019年1月31日)帐面净值为1,370.83万元,转让税费为1,057.3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7,634.99万元。

  《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明确约定:交易对方同意并认可本次转让以标的资产的现状进行受让,交易对方已对标的资产现状及实际使用状况【包括但并不限于土地、房产使用年限、土地证、产权证(含有证无证面积)以及法院已受理该标的资产清退申请执行】等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作了详细了解和确认,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被他人占用的现状,自愿承担受让后标的资产无法腾退或返还等一切瑕疵、风险。故交易对方不得就交易过程中及成交后以任何瑕疵为由悔约或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交易对方承诺受让后其实现(2018)浙0281民初3206号《民事判决书》中所涉权利产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不限于占有使用费无法取得、房屋不予腾退或返还等均由交易对方自担,与公司无关。

  (详见2019年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本公司临2019-007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9-02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拟参股宁波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参股比例的议案

  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参股宁波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拟参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宁波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银保监会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出资5000万元,参股比例10%。

  由于监管政策调整,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广场公司原出资5000万元变更为出资4500万元,参股比例由10%变更为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

  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在2018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已将公司持有的房地产板块公司的股权和债权以公开方式出让,公司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出售完成后公司从事的业务为商业地产和水泥建材。

  2018年度重大资产出售出表日为2018年11月,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包含了住宅房地产业务数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2019年1-3月,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15.58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14.77万平方米、住宅0.02万平方米、工业厂房等0.79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9,098.21

  万元(商业综合体9,085.79万元、住宅0.99万元、工业厂房等11.43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19-02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庄立峰先生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并主持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其余过半数以上董事一致推荐马林霞董事(总裁)主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庄立峰先生、独立董事孙猛先生、何自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赵立明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甘樟强先生、总裁助理张怡女士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临时周转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公司为控股股东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述职报告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5,9-12项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第6、13、14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第7-8项议案关联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112,148,455股回避表决后,由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臧欣、成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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