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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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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17                                                  公司简称:营口港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司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振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先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07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解聘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相关人员工作调整,公司解聘张振宇先生财务总监职务,解聘陈立庆先生、赵明阳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对张振宇先生、陈立庆先生、赵明阳先生一直以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董事会聘任戴兆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邹先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新聘任高管人员简历如下:

  戴兆亮,男,55岁, 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9年8月先后在营口港建设指挥部、人力资源部工作,1992年12月起历任营口港高架桥筹备办办公室负责人、物资供销公司副经理、水电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营口安顺物流公司总经理、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营口港新港矿石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本公司第三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

  邹先平,男, 43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7年7月先后在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轮驳公司财务科、总部财务处工作,2003年12月起历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科长、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解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未发现本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上述解聘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08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09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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