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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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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朱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常俊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冯莉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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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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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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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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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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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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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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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固定资产投入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重大合同及审批相关款项支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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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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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朱学军、崔小丽、尤卫民、张文泉、常俊回避表决。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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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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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9。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通过表决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锐律师、张艳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