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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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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重要提示

  1、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8年11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65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其他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ccb.com),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

  13、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销售机构的公告。

  16、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17、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或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8、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9、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0、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方正富邦信泓混合,基金代码:006689)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三)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本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在代销机构认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及相关代销机构名单请关注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八)基金募集时间安排、募集规模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基金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二)基金认购费用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认购费率表如下表:

  ■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10)/1.00=9,891.42份

  即:若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是9,891.42份。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所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业务。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人分配基金账号,个人投资者应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通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必须为储蓄卡或存折,不得使用信用卡,下同);

  (4)《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6)《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7)其他直销中心所需材料。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划款凭证或复印件;

  (4)其他直销中心所需材料。

  4、缴款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对应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072000595070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四支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3023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交易结束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或划款凭证未传真至本公司,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2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查询。

  (二)通过方正富邦网上交易平台开户和认购程序

  1、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7×24小时受理,当前交易日17:00以后交易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参照公布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平台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2)尚未开通方正富邦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方正富邦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方正富邦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方正富邦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认购。

  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818-0990。

  (三)个人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本基金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办理基金的开户及认购。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人分配基金账号,机构投资者应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3)《机构预留印鉴卡》;

  (4)《机构授权委托书》;

  (5)《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6)《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7)《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8)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9)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1)银行信息材料复印件;

  (12)受益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3)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的,还需提供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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