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61 公司简称:江西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筱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孔焱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景德镇市恒达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1至3月应收运费增加应收票据1087.82万元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重分类调整,调整至应交税费科目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预付的购土地款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4)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重分类调整所致。
(5)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加计提了2019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的利息所致。
(6)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所致。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本期收到搬迁停产损失补偿费120万元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2019年一季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241.28万元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公司于上年同期支付江西九江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剩余转让款计19,413.72万元,而本期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仅为19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904万元;以及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214.98万元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度增加1.4亿元,另外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1亿元;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49亿元,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57.08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3月4日、2016年7月22日与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丽斌、陆叶、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康桥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与《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由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回购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出资,回购价款为公司收购价款和投资款,并按7%年利率加计利息,并由协议各方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并对债务偿还的最终期限及股权交割事项进行明确。
2017年4月,公司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由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将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合计6,963.98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借款。
目前,公司共收到现代投资公司支付的股权回购款计5,254万元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归还的借款3,929.90万元,剩余回购款、欠款及利息等款项尚在催收中。
公司密切关注现代投资公司、张丽斌和华智远科技公司、陆叶以及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筹资情况,并已多次发函催款,持续督促相关方按照约定支付全部回购款本息,并清偿债务。如不能取得剩余款项,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9-025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延期实施、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延期实施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变更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9-026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文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6.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2.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113.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4月12日到账,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19年4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截至2019年4月16日,募集资金账户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4月16日,公司共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2,455.06万元。截至2019年4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308.48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西长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太平洋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面临的客观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对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6.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2.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113.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于2015年12月完工,结余资金已经结转。
注2:补充流动资金多出5.22万元为结余利息。
三、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延期实施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
南昌高新客运站功能定位为地铁一号线麻丘站快运功能的完善与延续,此前因为该站所在的南昌地铁一号线延伸段麻丘站还未开工建设,未形成稳定客流,作为与周边各种交通枢纽对接的高新站尚不具备开工条件。因此,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尚未全面施工建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四、重新论证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1、南昌市城市快速发展对交通基础设施需求增加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城市化和机动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机动化出行需求的不断提高。然而由于南昌城市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相当薄弱,交通基础设施增长速度赶不上交通流量的增长速度,且存在交通管理落后、缺乏内外分流、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使城市目前已面临较严重的交通拥挤问题,日益严重的交通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日常出行,也制约了城市的发展。
由于整个南昌东部地区没有固定站场,旅客需要到市中心站场乘车或在沿路候车,随着南昌高新客运站的建设,该地区旅客将集中至高新站乘车。同时,随着地铁站的完工,其周边区域旅客也将更加倚重南昌高新客运站。因此南昌高新客运站将承担更多的市域客流。
2、项目所在地区位优越
南昌高新客运站位于南昌市瑶湖片区,瑶湖片区规划范围为城市二环(昌东大道)以东、昌南大道以北、赣江以南、高新行政边界(焦头河)以西。该区域面积约18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约100万人以上。南昌“十三五”规划重点打造的瑶湖生态科技城、南昌航空工业城、瑶湖教育产业基地大学城均位于瑶湖片区。
南昌高新客运站拟建于南昌地铁一号线麻丘互通立交以东、昌万公路以南、新月路以北地块,作为瑶湖片区的客运枢纽用地,为瑶湖片区的集中综合服务设施集中区,是到达人流与疏散人流的交汇点,地理位置优越。
3、有助于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高综合营业能力
南昌高新客运站定位为瑶湖片区核心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站,也是南昌市重要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站。
该项目建成后,车站的日发送旅客能力为 1.2万人次/日。将实现客运站与周边各种交通枢纽的对接;满足南昌市瑶湖、麻丘片区旅客出行需求;结合地铁、出租、公交、社会车辆形成综合交通枢纽;体现“零换乘”综合交通理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提高公司综合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二)项目建设的预期收益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新增营业收入3547.8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9.31%(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5.10年(税后,不含建设期)。
(三)项目延期实施计划安排
由于南昌地铁一号线向东延伸段麻丘站工程已经开始规划建设,预计2021年左右完成。因此,公司计划于2019年6月全面实施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预计2020年12月建设完工。
五、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一)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的二期工程,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3,667.37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8.13%,该项目一期工程已投入金额为2103.78万元,公司拟不再实施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工程,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3,667.37万元以及累积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于2011年6月13日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重新备案的通知》立项,实施主体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估算为8,922.73万元,其中,公司以两座总面积3,600平方米办公楼以及附属房屋、设施(账面价值为560万元)和自有土地(账面价值为2,591.58万元)作为自有资金出资,其余5,771.15万元采用募集资金投入。
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计划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总投资1755万元,二期总投资约4016.15万元。
该项目一期工程已经于2014年完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103.78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61.10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171.36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159.62万元。公司在准备实施二期工程建设时,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该变化导致二期工程一直未予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南昌市干线路网规划》,规划南莲路与南昌县对接,在井冈山大道-南莲路规划有快速公交BRT,现已实施并完工。
2、根据青云谱区规划,即将实施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周边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现已经开始对沿街房屋店面进行拆迁工作。
这两个政府项目的实施,导致南莲路也将被划为货车禁行范围,导致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二期工程的实施条件丧失。
为避免给上市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公司拟不再实施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工程。
六、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3,667.37万元以及累积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决定,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延期实施、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延期实施、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延期实施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变更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南昌高新客运站项目延期实施、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符合实际情况决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