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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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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254,777,062股(除权前127,388,531股,2016年10月21日除权后为254,777,062股),占公司截至2019年4月30日总股本1,280,759,826股的19.89%。

  2、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3、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中的无限售流通股增加数量为254,777,062股。

  一、 本次非公开限售股份的基本概况

  2015年11月2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9,235,664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向5家特定对象发行127,388,531股人民币普通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徳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自然人仲桂兰、郭华的承诺限售期均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40,379,91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640,379,913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0,759,826股。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除上述承诺外,上述股东无新增相关承诺情况。

  三、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4月3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54,777,0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9%,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五、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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