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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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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经营的需求,公司在与关联方发生具体交易时,严格遵循《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分别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直接以市场价或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并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来确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2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生物集团”)、控股子公司青岛玛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玛斯特”)。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预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5,6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蔚蓝生物集团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岛玛斯特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满足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5,600万元的担保,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蔚蓝生物集团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岛玛斯特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2、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

  3、青岛玛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三、 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27%,上述担保系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对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

  (二) 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3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调整。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2.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 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政策变更而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五、 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4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青岛澳蓝明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东生物”)90%股权

  ●交易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次交易的受让方马向东先生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主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马向东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马向东先生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在过去12个月未与马向东先生发生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转让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明东生物90%股权,交易对方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马向东先生,故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明东生物的股权。

  二、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马向东先生,中国国籍。现任青岛澳蓝明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马向东先生持有公司3,450,000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23%。

  由于马向东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马向东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马向东先生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澳蓝明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51号内2号楼302房间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CHOCT MINGAN

  经营范围:饲料及添加剂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明东生物资产总额1,204,640.66元,负债总额237,208.88元,净资产967,431.78元,营业收入0.00元,营业利润-1,030,174.59元、净利润-1,076,971.1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297.71元,无诉讼与仲裁事项。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明东生物9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明东生物的股权,明东生物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不存在为拟出售股权的明东生物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明东生物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报告的净资产为基础,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五、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出让方: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马向东

  交易标的:明东生物90%股权

  定价依据:以明东生物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报告的净资产为基础,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交易价格:明东生物9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

  出让方声明及保证:

  (1)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出让方具备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和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出让方对本次转让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有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转让该等股权。

  (3)出让方未在转让标的上设立任何质押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物权。出让方未在转让标的上作出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在股权转让后影响或限制出让方行使转让标的的权利和/或利益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出让方没有获悉任何第三人就全部转让标的或其中的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标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受让方声明及保证:

  (1)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受让方具备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受让方的受让资金来源合法有效且受让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双方共同配合于60日内完成明东生物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协议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出让方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十、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交易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日常经营。

  2、本次交易采取协商定价的定价原则,以明东生物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报告的股东权益金额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预计实现收益约38万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资产的处置损益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损益情况经审计后确定。

  六、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自然人马向东转让青岛澳蓝明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价格系以青岛澳蓝明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有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

  ●新项目名称: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植物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总投资19,252.00万元人民币。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3,966.61万元

  ●变更后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1年4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蔚蓝生物”)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上述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计划投资于“年产10000吨新型生物酶系列产品项目”、“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1500吨/年兽用粉剂自动化密闭式工艺调配项目”和“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6,749.0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34,744.03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999.4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备案或核准,截至2019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概况

  上述投资项目中,“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原计划构建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生产线,该项目拟建于滨州市惠民县经济开发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蔚蓝”)实施,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总投资为19,252.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506.00万元,建设投资18,746.00万元,主要建设发酵车间、包装车间、仓库、物流中心和锅炉房、循环水池、配电室等,并配套堆场及作业场、道路及广场和绿化等辅助设施。同时,购进发酵罐、离心机、干燥机等主要及辅助设备,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公司拟对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66.61万元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变更后,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将由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康地恩”)实施,实施地点为费县经济开发区岩滨路西侧。山东康地恩拟就上述项目与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书》。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 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实施主体为山东蔚蓝,项目建设地址为滨州市惠民县经济开发区,主要产品为植物用微生态制剂。

  2、原项目备案审批情况

  单位:万元

  ■

  3、原项目投资计划及预计效益

  原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19,252.00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后资金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原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16,003.00万元,年新增净利润为2,787万元。

  4、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目前,原项目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2,511.00万元,尚需投入769.42万元,可用于变更的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966.61万元(含孳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理财账户,原项目建设已形成的资产,可继续用于公司的生产运营。

  (二) 变更的具体原因

  1、从蔚蓝生物产品品牌分布方面考虑,蔚蓝生物植物微生物产品市场包含山东蔚蓝和山东康地恩两个品牌,山东蔚蓝主要针对B2B业务,山东康地恩主要针对B2C业务,由于植物微生态终端产品的迅速崛起,蔚蓝生物针对这一现状,对植物微生态产品品牌进行了重新定位,决定改由山东康地恩品牌进行植物微生态品的市场开发。

  2、从产品物流配送方面考虑,因植物微生态产品终端客户较为零散,对产品运输效率要求较高,考虑到临沂是中国北方物流的重要集散地,物流网络健全,运输成本较低,能够满足蔚蓝生物产品的运输需求。

  3、从植物微生态行业发展方面考虑,临沂是中国肥料行业的聚集区,如金正大、史丹利等肥料行业领军企业,均坐落于此,临沂有非常完善的产业知识圈、业务圈,将项目变更至临沂费县,便于更有效的与肥料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4、从生物发酵生产线的完整性上考虑,决定将募投项目绝大部分工序改为山东康地恩进行更为合理,目前山东蔚蓝从发酵、后处理到包装较为完整,而山东康地恩生物仅有混合成品包装工序,为了应对快速发展的植物微生态产品市场,依靠大量采购分公司半成品原料的方式,无法满足植物微生态产品的市场需求。

  三、 新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山东康地恩拟就上述项目与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书》,预计总投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新购地块位于恒欣药业北侧,山东康地恩以西、经济开发区岩坡路以南,面积约10亩,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具体位置、面积和使用期限以国土部门勘测定界图为准。变更后项目用地位于山东康地恩原厂区和此新购地块。山东康地恩与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变更后项目资金筹措情况

  变更后项目所需资金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投入,剩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资金投向与变更项目前保持一致。

  (四)计划投资进度: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为2021年4月。

  (五)投资回报分析

  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6,003万元,年新增净利润为2,787万元。

  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由山东康地恩品牌进行植物微生态产品的市场开发,有利于优化蔚蓝生物的品牌结构。从蔚蓝生物产品品牌分布方面考虑,蔚蓝生物植物微生物产品市场包含山东蔚蓝和山东康地恩两个品牌,山东蔚蓝主要针对B2B业务,山东康地恩主要针对B2C业务。由于植物微生态终端产品的迅速崛起,蔚蓝生物针对这一现状,对植物微生态产品品牌进行了重新定位,由山东康地恩品牌进行微生态产品的开发,将更加优化蔚蓝生物股份的市场细分和品牌结构。从产品物流配送方面考虑,临沂是中国北方物流的重要集散地,而植物微生态产品终端客户较为零散,这有利于物流成本。从植物微生态行业发展方面考虑,临沂是中国肥料行业的聚集区,有非常完善的产业知识圈、业务圈,将项目变更至临沂费县,便于更有效的与肥料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但是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受宏观政策变化、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市场发生变化、市场营销不理想或者项目完成后实际运营情况无法达到当初预期正常状态等方面的风险。

  五、 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山东康地恩已就本次年产10000吨植物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371325-27-03-004327)。

  山东康地恩已取得费县环境保护局《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植物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费环管字【2019】19号)。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调整是在资金投向坚持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该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根据公司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募投项目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是公司根据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9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88号青岛鲁商凯悦酒店三楼沙龙厅9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12:00和14:00-17:00。

  2、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88号鲁商凯悦酒店三楼沙龙厅9

  六、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1606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661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联系人:姜勇

  3、联系电话: 0532-88978071,邮箱:vland@vlandgroup.com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8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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