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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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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31版)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汇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的规定,中汇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及客运港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及客运港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口岸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口岸公司100%股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口岸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中法水务、大丰水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15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刘雪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因刘雪涛任职中法水务、大丰水务两家公司的董事长,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的规定,于2012年11月16日起,中法水务与大丰水务均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017年12月8日,刘雪涛女士辞去中法水务、大丰水务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其后至今,徐勇先生担任上述两家公司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二)的规定,刘雪涛女士辞去上述两家公司董事长之日起12个月后,中法水务和大丰水务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方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长期的合作经验,上述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汇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160.00万元,承包市场9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150.00万元。

  2018年度公司与中汇集团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35.19万元,承包市场80.85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111.18万元共计227.22万元。

  依据对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9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汇集团发生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出租房屋建筑物及承包市场的关联交易为400万元。

  (2)公司与岐江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10,500.00万元,主要是预计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与岐江河公司发生的工程建设关联交易。

  2018年度公司与岐江河公司发生的提供劳务交易为1,930.91万元。

  依据对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9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岐江河公司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为10,500.00万元。

  (3)公司与民东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6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1,300.00万元。

  2018年度公司与民东公司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劳务522.83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1192.63万元。

  依据对 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 2019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民东公司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关联交易为1,900.00万元。

  (4)公司与口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600万元。

  2018年度公司与口岸公司发生的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的交易352.51万元。

  依据对 2019 年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 2019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出租房屋建筑物性质的关联交易为600.00万元。

  (5)公司与南部供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50.00万元,向关联方收取管理费20万元。

  2018年度公司与南部供水公司发生的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37.60万元,向关联方收取管理费20.94万元。

  依据对 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 2019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向关联方收取管理费等交易共70万元。

  (6)公司与客运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5.00万元。

  2018年度公司与南部供水公司没有发生交易。

  依据对 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 2019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交易共5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 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汇集团、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口岸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实际发生时签署。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作出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中汇集团、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口岸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议案必须提交公司董事会经非关联董事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中汇集团、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口岸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的关联董事陆奕燎、温振明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与中汇集团、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口岸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可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3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5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2号文《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获准非公开发行73,481,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3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782.77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41290253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8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3,627,593.20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1,574,433.95元,减除理财专户余额110,658,386.16  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214,039,237.36元。

  (二)关于2018年公司债券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7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7号文《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 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5,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6,172,320.95元,其中:偿还银行借款累计60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396,172,320.95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1,172,320.9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5年11月16日,公司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1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由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设一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1月20日,公司、天乙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联合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14,039,237.36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8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7年9月5日,公司第12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有关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开立本次公司债专项资金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本次公司债专项资金账户相关具体事宜。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分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债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5,675.08万元与调整后投资总额87,024.95的差异1,349.87万元系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原募集资金的理财利息收入,相关披露文件见中山公用公告“2017-048”、“2017-050”。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月5日,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议和2016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10,721.73万元置换截至2015年11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8,369.64万元,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2,337.57万元,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14.5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4041290265号”鉴证报告。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0),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二)2018年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8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净额99,500.00万元,累计投入99,617.23万元,差异117.23万元,为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732.7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4.86%,已总计投入14.52万元。公司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12,732.7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98.42万元,共计 13,331.12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充“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中已投入的 14.52 万元。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计划投入19,323.4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22.55%,包含果蔬交易大棚、商业街、酒店等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总计投入 2,678.35万元。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取消了“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中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经重新立项后总投资为 4,800 万元。公司将重新立项后减少的募集资金14,523.4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51.44万元,共计 15,274.84 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新项目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透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资环函【2017】3510 号)及已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环建书﹝2017﹞0047 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仍投向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与公司主业发展相悖的情况。

  上述事项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18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18年公司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3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中山公用实际情况,2019年4月22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等文件。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17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17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7年第17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1)、《2017年第4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2)、《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编号:2017-073)。

  本计划尚需获得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维持原有激励计划显然难以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后,决定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变动除外。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继续研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未完成权益授出,因此本次终止事项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董事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日常经营及财务情况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责。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原定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不能适应公司现有形势的发展,维持原有激励计划显然难以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审议、披露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期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但是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内部其他因素等事项影响,为了进一步完善方案,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确保激励对象能够更专注地投身于具体工作、努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经过审慎研究,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3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乙能源”)三期扩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天乙能源决定向工商银行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4.6亿元项目贷款(包含项目项下银行承兑汇票、项目项下保函),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2年且不超过建设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3、法定代表人:曾广洺

  4、住所:中山市石岐悦来南路7号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业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黄金市场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工商银行中山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主要内容

  1、贷款额度:不超过4.6亿元(包含项目项下银行承兑汇票、项目项下保函)。

  2、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2年且不超过建设期)。

  3、贷款利率:利率按合同约定执行,按月结息。

  4、担保方式:天乙能源的电费收费权项下应收账款、垃圾处理费收入项下应收账款质押。

  三、协议签署情况

  《借款合同》等文件尚未签署。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天乙能源本次向工商银行中山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用于三期扩容工程项目,将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天乙能源三期扩容工程项目顺利完工,并早日投入运营,尽快实现投资收益,符合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天乙能源经营状况良好,质押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贷款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3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至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年审会计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上述7项议案中,议案2已经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除议案2外其它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至5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锐玲、申瑾

  电话:0760-89886813、0760-89889056

  传真:0760-88830011(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wurl@zpug.net、shenj@zpug.net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3

  6.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5”,投票简称为“公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2019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名称(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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