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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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车用气业务、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业务和增值业务。
2.经营模式
(1)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目前公司拥有8个城市、1个国家级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子公司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具体包括:长春部分地区、双阳地区、德惠市、公主岭市部分地区(大岭镇、怀德镇)、延吉市、珲春市、龙井市、图们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在各自经营区域内燃气供应与用户发展均为特许经营方式,具有相对垄断性。
(2)市政建设业务。公司拥有完整的燃气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总承包管理产业链条和专业人才队伍,设计市政(燃气、热力)甲级资质,施工市政工程总包二级资质,监理市政(燃气、热力)甲级资质,并拥有与大学院校合建的产学研基地。
(3)车用气业务。车用气业务包括CNG/LNG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拥有1座压缩母站和11座车用气加气站。LNG批发零售业务主要依托投产的吉林省调峰气源厂的存储能力,进行LNG贸易交易和开展点供业务。该业务为完全市场化业务,竞争较为充分。
(4)清洁能源业务。清洁能源项目发展主要目标是利用天然气为居民与工商客户的供暖、制冷、生活热水、蒸汽等综合能源供应利用项目,未来也会投资建设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运作主要采取与下游燃气设备供应商、行业技术优势方以及供暖企业合资合作的共赢商业模式运作。
(5)增值业务。充分利用燃气企业客户与渠道资源,运用互联网+及物联网技术,抓住居民住宅精装房销售这个商机,发挥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优势,以燃气做为切入点保障民生供应,聚焦“厨房经济”与“厨房三宝”,着力倡导简约与安舒生活新风尚,提高存量用户燃气需求。
3.行业情况说明
(1)城市管道燃气
城市管道燃气是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大气环境、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动力供应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保障之一。城市管道燃气做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民生保障要素,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城市气源供应与储气调峰能力的改善与提升,行业整体需求水平将保持稳定增长。
(2)清洁能源供应
节能减排、高效利用;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色发展,清洁供暖,建设美丽乡村战略,北方地区大力推进清洁能源采暖业已成为全社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环境民生工程。积极推进“煤改气”、使用清洁能源采暖和能源综合高效利用,无疑又给我们天然气业务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3)车用气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持续推进,城镇居民汽车保有量和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将持续增加,进而,由于汽车尾气排放所导致的空气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积极推广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新能源汽车等减少尾气排放的大气环境雾霾综合整治,将会受到政府和公众的愈发关注和重视。车用气业务市场发展空间较大,尤其是以LNG为能源动力供应的物流车用气业务受到市场的青睐。
(4)增值业务
拥有了客户和营销渠道资源,就能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近年来燃气行业中越来越多有规模的燃气企业将目光聚焦到燃气业务主业外的增值业务,构建线上与线下客户体验式营销平台,并且积极寻求房地产开发与厨房装饰产业对接,致力于给客户提供安全与便捷的产品与服务,未来发展前景可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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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季节影响,冬季采暖需求推高了燃气需求量,第一、第四两个季度公司收入比重最大。一季度公司采购成本上涨造成的亏损一直影响到三季度。第四季度公司获得了天然气的顺价政策,加之工程报装完工结算时点在四季度相对集中,所以四季度的营收、利润和现金流都有较好的表现。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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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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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实际完成销气量4.27亿立方米,较上年增加3000万立方米,增长7.81%。
本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68亿元,较上年增长7.22%,其中燃气销售收入12.1亿元,较上年增长16.78%;工程报装收入完成2.74亿元,比上年减少约21.38%。
本年度公司营业成本10.88亿元,较上年上涨23.57%,其中天然气营业成本8.42亿元,比上年增长31.35%;工程报装成本1.86亿元,较上年增加14.09%。
营业收入增幅低于营业成本增幅,造成公司本年度业务毛利较上年下降9.18%。
公司主要的联营公司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利润下降,造成本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减少约4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 19 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本年合并范围详见 “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志超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9: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11人。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资产计提减值、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确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事宜报告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议案1-6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01,183.44元,本年不计提盈余公积,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0,001,183.44元。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二次董事会和第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2018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用途
公司近年来解决安全供气和气源保障方面的投资较大,形成资金紧张的困难局面。利润不分配不转增,可以为公司降低财务成本、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18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和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该事项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18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确定期报酬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具有良好成绩。在执行公司2018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并提出管理建议,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鉴于其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对续聘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无异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支付费用合理,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3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大厦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3日
至2019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铁松 赵勇
联系电话:0431-85954383
传 真:0431-85954383
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大厦711室
邮编:130021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8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董事会秘书孙树怀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长赵凤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的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评价结果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