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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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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9,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品种可分为自主生产药品和第三方合作药品两大类,根据不同产品品种特性,结合公司所具有的资源及优势,形成不同的业务模式,具体可分为:(一)自主生产药品业务,(二)第三方合作药品销售业务,(三)原料药业务,(四)药品原材料销售业务,(五)药品推广服务业务。

  ■

  (1)在以上产品中,自主生产药品由维奥制药生产销售。自主生产药品主要有以下4种,多为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或竞品较少的特色药,且全部为2017版国家医保目录内产品:

  1)适用于糖尿病的最新一代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片(奥恬苹?),为国内首仿药,在我国米格列醇制剂市场的市场份额连续三年保持在50%以上;

  2)适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的蒙脱石散;

  3)民族药产品,适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的彝药古方红金消结片(美消丹?);

  4)适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醋氯芬酸肠溶片(维朴芬?)。

  此外,公司还生产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仿制药产品多潘立酮片、阿奇霉素胶囊、氯雷他定片、克拉霉素胶囊等具备较强市场潜力的医药产品。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自产的米格列醇、醋氯芬酸原料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具备优势,已形成部分原料药对外销售,其中醋氯芬酸原料药已成为国内市场该原料主要提供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2)第三方合作药品均为公司与知名药企合作开发产品,公司与生产企业共同开发新药品种,生产企业取得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生产,公司负责药品的全国经销,形成合作药品销售业务。公司目前经营的第三方合作药品瓜蒌皮注射液(新通?)、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易美芬?)、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易明?鑫诺舒?),等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医药产品均为公司与知名药企合作开发产品。

  1)瓜蒌皮注射液(新通?)的合作模式为:公司负责原材料瓜蒌皮的独家供应;上海医药采购公司的瓜蒌皮原材料后,负责瓜蒌皮注射液的生产,并将产品销售权授予公司,公司负责该产品的营销推广。

  2)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易美芬?)的合作模式为:公司拥有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的专利权和商标权,子公司北京康元与西安利君共同拥有新药证书,西安利君拥有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公司享有产品的全国独家经销权。待公司具备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后,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将转由公司自产,西安利君将停止该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易明?鑫诺舒?)的合作模式为:圣诺制药拥有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的生产批件,并负责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公司拥有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的组合物专利,与圣诺制药共同拥有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的商标使用权,并拥有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的全国独家经销权。

  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厂家数年来合作良好,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目前合作厂家资质优异,产能充足,质量稳定,产品供应能得到保障,产品市场开发如期、有序进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医药行业政策持续深入改革的一年,全国药监系统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审评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深入开展,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升药业质量;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扎实推进,提高了药品安全性和行业的集中度;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正式实施,在11个城市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进行带量采购,引领药价下降,加剧了行业竞争。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政策大变革、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理性面对挑战,坚持开发有临床价值新产品,持续打造营销优势的根本战略,使公司经营稳步发展。

  2018年公司被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荣评为“2017年A级纳税人”(A级纳税人有权享受由发改委、税务局牵头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27个部门共同制定,对企业实施“项目审批、税收服务、财政资金使用、社会保障、商务服务、进出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融资便利、证券保险监管、外汇管理”等41项激励措施),并于本年12月荣誉加入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全资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获评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由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2018年度优秀民营企业称号,并连年获得公司所在地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年度奖励扶持政策资金。

  2018年,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营销

  本年公司一方面持续加强营销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加快营销中心及各地办事处建设和人员扩充,加大学术推广力度,深入掌控渠道和终端,为已上市的成熟产品销售提供有力支撑。2018年主要产品销售均有显著增长。

  集中资源聚焦未来有成长性的产品。本年公司减少了盈利性不强的第三方合作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如代理销售的小儿热速清口服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盐酸多巴胺注射液、水杨酸甲酯等。

  2、研发

  对于现有产品,公司确定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为主要方向。本年公司产品蒙脱石散首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其他如多潘立酮片、米格列醇片、盐酸二甲双胍片等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同步有序推进。

  本年公司组织了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部、市场部、市场准入部、财务部及外部专家对暂停的研发项目进行了再次评估论证,为避免继续投入带来的高风险,本着谨慎性原则,终止了“注射用盐酸环维黄杨星D”项目,对前期研发投入1,225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为提高行业协同,增强行业横向合作的能力,本年公司加入了由中国药促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华医学会及北京协和医院牵头,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指导下发起的“中国罕见病及孤儿药创新联盟”。

  3、生产

  本年产品的出厂合格率和市场抽检合格率均为100%。同时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的目标。坚持绿色发展,控制污染源,增加环保投入,2018年,公司子公司维奥制药被四川省彭州市环境保护局评为环境信用良好企业。

  4、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建设合计投入2,511.7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整合及建设项目累计已投入3,735.20万元,投资进度75%;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建设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91.02万元,投资进度82.31%。

  原募投项目“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设计主要产品为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同时,公司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与其他公司合作或直接外购,增加小容量注射剂品种,丰富产能,提升项目收益。由于近年医药市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要求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一致性评价,导致合作或收购仿制药产品将存在无法通过一致性评价试验的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出于审慎态度及保护投资者利益,截至报告期,公司尚未收购仿制药小容量注射剂品种以补充该生产线的产能。如果继续投入该募投项目,将带来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为此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该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813.81万元中的13,500.00万元为“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3,500.00万元,建设周期1.5年。

  5、资金管理

  2018年,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保证公司平稳运行,管理层在本年严把资金关: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严格控制生产及营销成本;与多家银行确立授信关系的同时控制负债率在20%以内;保持充裕的货币资金同时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滚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使用及收回。本年委托理财累计实施3.65亿元,收益333.59万元。

  6、社会责任

  分红方面,本年进行了2017年度的现金分红,金额1,138.32万元,分红比例超过20%。

  扶贫方面,本年公司组织“志愿敬老行、温暖传真情”的福利院慰问活动,给拉萨尼木县卡如乡赤朗村幼儿园学前班的小朋友们送去了漂亮的校服等一些公益活动,选取了那曲市那曲县古露镇果科村、日喀则市拉孜县扎西宗乡杂村以及阿里地区措勤县查仓村三个地点开展精准扶贫帮扶行动,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公司拉萨总部除指派管理人员外,根据公司的岗位需求就近招聘员工,尽力安置当地贫困人口的就业。本年随着募投项目之一“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新建项目”的完工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公司逐步增编扩员,截至2018年12月,已在当地解决就业人员48人,其中藏族10人。

  7、党建及社会活动

  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县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统揽全局,提高政治站位。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党工委的批复,同意公司成立党支部。公司本年设立党支部,完善公司内党员档案归集,集中学习,开展廉洁与合规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同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为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保驾护航,促使企业全面提升和发展。

  公司亦于本年12月荣誉加入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等联合发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两票制”实施前,第三方药品生产合作商将产品全部销售给我公司,由我公司销往下游经销商或流通企业。合作产品毛利为我公司合作产品销售收入扣减合作产品的采购成本,各地区市场推广服务主要由代理商承担,由我公司承担部分列示为销售费用。

  报告期“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执行,由于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只能开一次发票,故我公司与第三方药品生产合作商的合作模式改变为生产合作商根据我公司的订单指令将合作产品按照约定价格直接销售给流通企业。根据两票制的规定,公司进行会计核算调整,公司仅通过向合作生产方收取推广服务费,报表列示为推广服务收入,同时公司需承担该部分合作产品覆盖至终端的市场推广费,报表列示为推广服务成本。

  1)瓜蒌皮注射液产品合作方式发生变化

  瓜蒌皮注射液产品的合作方为上海医药。在与上海医药合作开发瓜蒌皮注射液产品过程中,公司掌握瓜蒌选育相关技术、规范瓜蒌种植过程,保证瓜蒌皮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从而形成瓜蒌皮原材料的销售能力,独家供应注射液产品生产所需瓜蒌皮原材料。上海医药产品向公司采购瓜蒌皮原材料,并将瓜蒌皮注射液产品销售权授予公司,由公司经销产品。

  ①“两票制”执行前

  在“两票制”实施前,上海医药下属企业第一生化在合作中负责向公司采购瓜蒌皮原材料,并生产瓜蒌皮注射液;根据上海医药内部分工,上海医药另一子公司信谊联合负责瓜蒌皮注射液的销售工作,信谊联合在合作中负责向第一生化采购瓜蒌皮注射液,并将该产品销售权授予公司,由公司经销产品。公司与第一生化确立原材料独家供应关系,公司负责瓜蒌皮原材料的独家供应,获取原材料销售端利润。第一生化采购瓜蒌皮原材料后,负责瓜蒌皮注射液产品的生产,第一生化和信谊联合获取生产利润。

  ■

  ②“两票制”执行后

  执行“两票制”后,为适应政策变化,同时保障双方在合作关系中的利益基本不变,公司与上海医药适时协商制定了产品新的营销方式,合作双方除通过原材料独家供应和产品独家经销实现合作关系外,新增市场推广服务关系,即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工作,指定客户按照我公司的订单指令将合作产品按照约定价格直接销售给流通企业,公司直接向信谊联合收取推广服务费。

  ■

  2)瓜蒌皮原材料及注射液产品结算方法

  ①“两票制”执行前

  “两票制”实施前瓜蒌皮注射液毛利为瓜蒌皮注射液销售收入扣减瓜蒌皮注射液成本,各地区市场推广服务主要由代理商承担,由我公司承担部分列示为销售费用。

  瓜蒌皮注射液成本=瓜蒌皮原材料采购成本+(从信谊联合回购瓜蒌皮注射液成本–瓜蒌皮原材料销售给第一生化收入)

  瓜蒌皮注射液毛利=瓜蒌皮注射液销售收入–瓜蒌皮注射液成本

  ②“两票制”执行后

  A、部分仍执行“购销模式”的区域,仍按“两票制”执行前业务模式结算:

  瓜蒌皮注射液毛利=瓜蒌皮注射液销售收入–瓜蒌皮注射液成本

  B、执行“两票制”的区域,按“市场推广”业务模式结算:

  “两票制”实施后,根据“两票制”的规定,公司进行会计核算调整,对于“两票制”实施区域内通过合作生产方直接销售的药品,向合作生产方收取原材料供应、市场管理和推广服务费、专利和技术使用费等方式取得收入,报表列示为“推广服务收入”,对应合作产品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产生的支出,报表列示为“推广服务成本”。

  但由于瓜蒌皮注射液产品合作机制,我公司负责瓜蒌皮原材料的独家供应,获取原材料销售端利润。第一生化采购瓜蒌皮原材料后,负责瓜蒌皮注射液产品的生产,第一生化和信谊联合获取生产端利润。故需合并原材料供应与推广服务以确认本产品的推广服务收入与推广服务成本。

  市场推广毛利=瓜蒌皮原材料销售给第一生化收入–瓜蒌皮原材料采购成本+从信谊联合收取的推广服务费–瓜蒌皮注射液产品销售推广服务成本

  3)报表影响

  收入

  ■

  成本

  ■

  毛利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

  ■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26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255,041.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1,665.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072,139.49元,减去2018年实施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1,383,200.00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86,992,315.04元,资本公积余额224,109,331.45元。

  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691,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的分红承诺:“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三年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红利5,691,600.00元,占公司2018年实现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24,303,375.55元的23.4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27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28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为20万元/年(税前)。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全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续签《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13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三年,本借款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聘任单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决定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邓昊、刘航通讯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彭辉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可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会议纪录。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审计的 2018 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26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255,041.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1,665.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072,139.49元,减去2018年实施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1,383,200.00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86,992,315.04元,资本公积余额224,109,331.45元。

  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691,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的分红承诺:“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三年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红利5,691,600.00元,占公司2018年实现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24,303,375.55元的23.4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27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28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为20万元/年(税前)。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续签《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13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三年,本借款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变更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变更对2018年年度报告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4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56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82.5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506 号)。

  2、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1)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

  (3)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

  4、决议有效期限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控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将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1)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易明医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易明医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2)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自有资金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华西证券同意易明医药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上述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易明医药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为20万元/年(税前)。

  公司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或“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概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506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4,74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

  2019年2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5,813.81万元变更为“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为13,500.00万元,全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2,313.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由维奥制药实施,由公司以借款形式将项目建设需要的募集资金划付维奥制药,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双方于2017年3月28日完成协议签订,借款金额170,545,800元,借款期限两年。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仍将由维奥制药实施,公司拟将13,500.00万元募集资金仍通过向维奥制药提供借款的方式,由维奥制药实施,借款期限3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资金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批到位。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1月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文化路252号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庞国强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维奥制药 100.00%股权,易明医药持有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维奥制药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维奥制药总资产277,208,283.02元,净资产96,345,359.26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1,452,690.83元,净利润16,215,751.76元(经审计)。

  三、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公司以募集资金向维奥制药提供13,500.00万元借款。

  2、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3、期限:借款期限为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维奥制药是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向维奥制药提供借款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维奥制药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和诚信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易明医药以借款的方式,向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提供13,5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易明医药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易明医药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易明医药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通过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易明医药向全资子公司维奥制药提供13,500.00万元募集资金实施“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资金提供形式为借款,借款期限3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资金根据该项目的进度分批到位。

  易明医药及维奥制药,应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中药材、藏药材种植”。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化学原料药(仅限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权或合作开发的产品)、抗生素原料药(仅限用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权或合作开发及子公司生产使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23日);批发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核磁共振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介入器材;Ⅱ类、Ⅲ类;手术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角膜接触镜)、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植入材料、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中医器械,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28日);药材研发及技术成果转让;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推广、开发;健康咨询;房屋租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冬虫夏草的收购、加工、销售;土特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中药材、藏药材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相关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操作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单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单琳女士简历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009591

  传真:010-6400465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

  电子信箱:ir@ymky.com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单琳女士简历

  单琳,女,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双学位,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单琳女士已于2017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单琳女士自2017年10月在本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专员,自2018年9月兼任公司法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单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单琳女士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此次拟公开发行4,74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1.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

  2.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新建项目;

  3.营销网络整合及建设项目。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6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743万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万元,于2016年11月2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0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净额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021,278.06元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3,477.24元后的净额。

  ②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净额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854,038.50元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4,943.57元后的净额。

  2018年05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5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于9月到期赎回,赎回当月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12月到期赎回,对于前述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情况公司已及时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669,867.77元,募集资金累计实现理财净收益6,866,895.75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6,875,316.56元,减:银行手续费8,420.81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3,022,793.0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6、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会同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维奥制药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与维奥制药签署借款协议,并于2017年04月06日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维奥制药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和协议约定的情形。自协议签署日至报告期末,各协议签署方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明确将原“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813.81万元中的13,500.00万元投资建设“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将其余2,313.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一致性评价研发投入。该议案已经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04月22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 止

  编制单位: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 — 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7、参加会议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议案 1-4、6-8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5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4 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5月15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010-64009591

  联系传真:010-64004656

  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2、会议联系电话:010-64009591

  3、会议联系传真:010-64004656

  4、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6

  2.投票简称:易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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