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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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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9-01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刁石京、总裁马道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典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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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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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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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报告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为789,613,916.19元,较年初降低30.14%,主要系公司集成电路业务快速增长运营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2、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70,177,189.52元,较年初增长100%,为公司持有的华虹半导体股票,系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所致。

  3、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为86,752,376.63元,较年初增加46.28%,主要系成都芯云研发中心工程建设投入所致。

  4、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42,000,000.00元,较年初增加235.57%,主要系公司集成电路业务快速增长运营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5、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61,453,528.21元,较年初减少56.15%,主要系发放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6、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669,142,960.9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8%,主要系公司集成电路业务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7、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为488,130,966.3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35%,主要系公司集成电路业务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8、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2,251,401.2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80%,主要系美元贬值幅度小于上年同期所致。

  9、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为36,057,798.8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83.64%,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0、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869,265.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系华虹半导体股票价格变动所致。

  1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309,810,011.0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2.52%,主要系公司集成电路业务快速增长营运资金占用增加所致。

  1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50,187,731.5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42%,主要系出售华虹半导体股票所致。

  1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091,520.3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29%,主要系收回票据保证金和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筹划转让紫光集团部分股权事项

  2018年8月10日,公司收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的通知,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拟转让紫光集团部分股权。因该事项可能涉及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18年9月5日,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和《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清华控股与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新城”)、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紫光集团30%、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高铁新城、海南联合的情况进行了公告。

  上述股权转让方案随后进行了重大调整,清华控股于2018年10月25日与高铁新城和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及紫光集团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并拟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光集团的实际控制。基于这一安排,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紫光集团的国有控股的性质不发生变化。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股权转让事宜还在进行中,并具有不确定性。

  2、转让西安紫光国芯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紫光国芯”)的经营现状,为减轻上市公司资金投入压力,改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及保障西安紫光国芯自身的后续发展,公司拟将西安紫光国芯100%股权转让给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22,009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目前,正在进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结果的评估备案工作。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西安紫光国芯股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45%-75%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45%-75%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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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刁石京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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