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同时在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业务范围涵盖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星级酒店、高端写字楼、高端商业、豪华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医疗展馆、特色小镇文旅地产等多个领域。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较完备的资质证书,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多渠道、多层面的发展策略,使弘高在国内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 邀标的方式取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多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投标工作由投标中心组织完成。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公开投标和邀请投标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主要方式包括:由业主直接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业主先确定总包再委托总包进行分包。工程一般按设计和施工进行分阶段招投标。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然后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设计业务工作流程如下:在项目中标签批合同后一般需要经过制订项目进度计划,成本立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交设计成果及确认交付等环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设计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公司报告期净利润实现扭亏为赢。
2 公司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
3 公司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每股净利润为0.0074元。
4 公司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每股净利润为0.0074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详见2018年6月6日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5),该议案于2018年6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27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1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总经理2018年度工作报告》
3、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度分红预案: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及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 2018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9-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9-2020年度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两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由于授信申请与银行实际授信批准存在差异,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进行授信额度的调整。
9、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0、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在2019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1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1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荆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4日
附件:
荆明:男,1976年生,毕业于辽宁省抚顺石油学院,本科学士学位,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荆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0股。王邦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邦文先生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荆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1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8年度分红预案: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及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面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1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原因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4)原“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原有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8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时在“弘高创意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弘高创意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弘高创意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弘高创意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何宁,董事会秘书吴亚兵,财务总监贺利双。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一层多功能厅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1-7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查阅 2019 年 04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c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 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9:00-11:00,13:00-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五层证券部;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在2018年5月15日16:00前将邮件发送至:hgcy002504@126.com或传真至010-57963333,邮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5)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亚兵先生
联系电话:010-57963201
传 真:010-57963333
电子邮箱:hgcy002504@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24日
附件一: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4
2、投票简称:弘高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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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 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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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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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1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2019年第一季度订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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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1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