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华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64.98%,主要原因:1.人工成本同比上升、新增产线及原有产线搬迁改造的调试导致生产效率暂时性下降,铝型材毛利率相对较低;2.江苏和胜汽配、广东和胜汽配等子公司处于生产运营初期或小批量供货阶段,暂未发挥经济效益,且随着经营活动开展,研发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断增加;3. 报告期内银行融资费用和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同比增加。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76.66%,主要是收回的应收账款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9.13%,主要是用于购建长期资产的投入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1.02%,主要是偿还债务及利息的支出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建湘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号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23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以生产经营中持有的外币应收账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生产经营中持有的外币应收账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三乡支行”)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申请贷款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李建湘先生或金炯先生代表公司与工行三乡支行签署办理上述业务所需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3、负责人:杨献锋
4、成立日期:1993年5月24日
5、营业场所:中山市三乡镇景观大道文化中心一楼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币存款;外币贷款;外币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办理代客外汇买卖;其总行在国家银监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代理保险业务(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工行三乡支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主要内容
1、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3、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4、借款条件:将公司生产经营中持有的外币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并接受工行三乡支行的监管。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