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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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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出席会议;公司高管沈志荣先生、韩继友先生、陶伟强先生、廉福寿先生、张学如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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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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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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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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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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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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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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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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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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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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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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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5号议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7号议案《关于继续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9号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7号议案《关于继续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87%。此议案,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建伟 杨晶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