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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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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9-038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7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898,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俊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梁俊丰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梁俊丰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梁俊丰先生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梁俊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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