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9-021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万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委派伍前辉、杨鹏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7年4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国泰君安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2月1日印发《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国泰君安证券担任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委派梁昌红、章宇轩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工作及上市之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国泰君安证券决定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委派梁昌红、章宇轩接替伍前辉、杨鹏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梁昌红、章宇轩,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对伍前辉、杨鹏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梁昌红、章宇轩简历

  梁昌红: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长江投资非公开发行、正泰电器IPO、苏州高新公司债、上汽集团非公开发行、上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银轮股份非公开发行、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景瑞地产公司债、大丰实业IPO、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等。梁昌红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章宇轩: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华域汽车公司债券、浦东金桥公司债券、浦东金桥非公开发行、苏州高新公司债券、银轮股份非公开发行、大丰实业IPO等项目。章宇轩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