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娟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玲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6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可能面对的风险提示:
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羊毛及其半成品羊毛毛条。公司一直采取稳健的采购策略,但如果羊毛价格发生持续剧烈变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汇率波动的风险: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澳元等外币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在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过程中,密切关注外汇市场的变化趋势。但如果汇率波动幅度剧烈加大,可能对公司盈利状况带来较大影响。
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需求风险: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或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客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风险,或公司的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将给公司产能消化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存在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公司《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财政部于2018 年 6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2、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3、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 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规定,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889 公司简称:新澳股份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