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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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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38               公司简称:*ST椰岛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冯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唐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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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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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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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国有股权转让事项

  2015年2月1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临2015-014号《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公告》,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国有股份协议转让的公开征集程序正在进行中,公开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14日。截至本次公开征集期满,海南建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桐”)作为意向受让方向国资公司递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支付了履约保证金。

  2019年2月19日,公司收到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资公司关于海南椰岛国有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函》,函件称:根据国资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收到的市国资委转来的省国资委《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的复函》(琼国资产[2018]120号),国资公司与海南建桐签订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73.7632万股国有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因未获得相关国资主管机关的批准而未生效,国资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6日向海南建桐发函通知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协议,2019年1月27日公司收到海南建桐《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73.7632万股国有股份转让事项的告知函》,海南建桐对海口国资解除协议的原因及决解方案表示异议,不同意解除双方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月15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调整,2016年2月1日经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考虑到目前宏观环境、监管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完善及修订,并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于2017年9月14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海南椰岛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因东方君盛持股公司股票被法院冻结,东方君盛将增持计划延期至2019年3月14日前完成。2019年3月7日,东方君盛一致行动人海南五蕴酒类营销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受东方君盛的委托,拟于2019年3月8日起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海南椰岛的股票。

  东方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五蕴酒类营销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拟于未来六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至不低于总股本的2%,其中海南五蕴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6,000万元(详见2019-014号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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