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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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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要求公司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同时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入留存收益。

  同时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可能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公司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1)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3)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较小,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租出资产、接受或提供劳务等形成的日常性交易。经预计,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5,128.99万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开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食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40652696A

  注册资本:人民币411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开发区花园路198号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产品的研究、种植,保健食品的研究,日用化学品的研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的制售。罐头(其他罐、果蔬罐头)、调味料(半固态)的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开元国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机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44310509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礼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00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商品类别以食品流通许可通知书为准),初级农产品销售,国内外品牌机械、电器、仪表、仪器的销售及其相关服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社会经济咨询及其他业务咨询,工程设备的设计咨询,安装,维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燃料油、钢材,汽车销售,化肥销售,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华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华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8752P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永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8楼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百货、农副产品、五金、交电、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汽车及零部件、摩托及零部件、普通机械、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仓储,物业管理,商品信息咨询,卷烟、雪茄烟的零售,制售中餐。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物和其他清洁服务,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苏汇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世外边城分公司(以下简称“边城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3668970453D

  法定代表人:孙彧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地区世外边城会所内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室内保洁;婚庆礼仪、快递(不含邮政业务)、家政服务;办公设备及用品、保洁设备及用品、建筑材料(不含油漆)、电脑配件、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装饰材料销售;绿化工程、室内装潢工程;电器、水电及机电设备安装;酒店管理(仅限中餐、冷热饮制售);酒、卷烟零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房地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92349146J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8-9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食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040401906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庭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

  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2类、3类、4类、5类1项、6类1项、8类(所有类项不得储存)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煤炭批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仓储,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初级农产品销售、纺织品、汽车、摩托车销售;农药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江苏莱茵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物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75435229U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正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湖南路181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室内装饰,家用电器维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外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532009XX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0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扬州鸿元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元鞋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6613280701

  注册资本:81.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徐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高邮市周巷镇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鞋类(胶鞋)、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员灭火防护靴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开元轻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轻工”)

  注册资金:50万元港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7号富通大厦20楼C座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

  11、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资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238683144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策划;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91849616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耀;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号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镇江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5580416377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营业场所:镇江市长江路9号西侧2-3楼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江苏惠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恒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913472569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高湖路6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投资咨询,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证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99842778A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江苏毅信达金中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锦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23852435U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文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91号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采取措施确保债权或货权安全,严格控制关联交易金额,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任何一方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变更概要

  (一)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二)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对公司持有的尚处于限售期内的可供出售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值的估算方法进行调整。

  变更前: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期期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作为该股权的公允价值。

  变更后: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每期末最后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价为基数,根据初始锁定日预计质押可获贷比例(通常为35%)及估值日剩余锁定交易天数计算期末公允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期末估值=最后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价×35%+最后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价×(1-35%)×(1-估值日剩余锁定交易天数÷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由于持有的限售股股票价格的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预审核指南(四)特定品种——可续期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续期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基础期限、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许可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十)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一)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上述期限内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

  (十四)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协调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是否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及其相关内容、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8、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9、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2016年、2017年及2018年财务指标均按本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2017年及2018年财务报表计算分析;2019年1-3月的财务指标按本公司未经审计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计算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19年1-3月合并范围的变化

  2019年1-3月合并范围无变化

  2、2018年合并范围相比2017年的变化

  表1-1 2018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

  ■

  注:汇鸿中锦持股汇鸿盛博龙比例为19%,与持股50%的个人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达到实际控制,控股比例69%。

  表1-2 2018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

  ■

  3、2017年合并范围相比2016年的变化

  表1-3 2017年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

  ■

  表1-4 2017年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

  ■

  4、2016年合并范围的变化

  表1-5 2016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

  ■

  表1-6 2017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2-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注:2019年1月1日起,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情况请参阅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

  表2-2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表2-3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

  表2-4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1月1日起,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情况请参阅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

  表2-5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表2-6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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