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配股制定的新规定、指导意见和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在必要时根据维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本次配股的宗旨,对本次配股的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其实施进度、调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等内容;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实际配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办理验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的股份登记,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7、若发生因主要股东不履行认购配股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等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施,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配股公开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外,其余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新旧对照表》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新旧对照表》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新旧对照表》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新旧对照表》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4:30,召开地点为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层会议室。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18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新旧对照表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新旧对照表
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新旧对照表
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新旧对照表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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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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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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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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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9-0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集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7.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8.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7.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9.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
1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其中:
(1)上述第10-16项提案(提案编码为10.00、11.00、12.00、13.00、14.00、15.00、1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第5项、第10项提案(提案编码为5.00、10.00)为逐项表决事项。其中第5项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非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