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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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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19-015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君联嘉睿计划自正式发布下一期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097,07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计划自正式发布下一期减持计划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5,644,9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018年9月22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嘉睿”)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097,07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

  2019年4月22日,公司接到君联嘉睿的通知,君联嘉睿已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4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0,170,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2,30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本次减持后,君联嘉睿持有公司股份92,7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实际为4.99996%,四舍五入后为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133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君联同道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陈浩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306574285M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营业期限: 2014年8月1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融科资讯中心B座16层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4月18日期间,君联嘉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0,170,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2,30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本次减持后,君联嘉睿持有公司股份92,7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实际为4.99996%,四舍五入后为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联嘉睿计划自正式发布下一期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097,07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计划自正式发布下一期减持计划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5,644,9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君联嘉睿)》。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文投控股

  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13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融科资讯中心B座16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133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君联同道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陈浩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306574285M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营业期限: 2014年8月1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融科资讯中心B座16层

  联系电话: 010-8913952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君联嘉睿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君联嘉睿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9月22披露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君联嘉睿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7,097,070股的文投控股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170,19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2,304,205股。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正式发布下一期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097,07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计划自正式发布下一期减持计划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5,644,9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文投控股155,216,400股,持股比例8.3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文投控股股份92,742,000股,占文投控股总股本5.00%。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4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30,170,195股的文投控股股份,平均交易价格5.11元,占文投控股总股本比例1.63%;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2,304,205股的文投控股股份,平均交易价格4.30元,占文投控股总股本比例1.74%。

  四、转让限制或承诺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文投控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文投控股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文投控股将严格按照《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文投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文投控股股份情况如下:

  ■

  本报告书中数值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2、联系人:王 汐

  3、联系电话:010-6091092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北京君联同道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章):陈浩

  日期: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6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嘉睿”)持有公司股份155,216,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3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君联嘉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0,170,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4月11日,君联嘉睿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2,30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本次减持后,君联嘉睿持有公司股份92,7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实际为4.99996%,四舍五入后为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此外,君联嘉睿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4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2,304,205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1.74%,交易价格为3.80元/股至4.96元/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4/23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19-017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立案阶段

  ●上市公司全资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方

  ●涉案的金额:1,550万美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2019年4月18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公司耀莱文娱发展有限公司(SPARKLE ROLL CULTURE & ENTERTAINMENT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耀莱文娱”)已就与HYH GROUP LIMITED的业务往来款纠纷一案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起诉,并向法院提交并存档了传讯令状,案号为HCA685/2019。被告方HYH GROUP LIMITED已于2019年4月18日签收传讯令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耀莱文娱发展有限公司(SPARKLE ROLL CULTURE & ENTERTAIN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被告:HYH GROUP LIMITED

  (二)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令HYH GROUP LIMITED:

  1.退还耀莱文娱业务往来款1,550万美元;

  2.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承担相应款项利息;

  4.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5.进一步的其他救济。

  (三)事实与理由

  原告耀莱文娱因开展主营业务需要,于2018年2月28日、3月5日、3月9日和3月19日向被告HYH GROUP LIMITED共计支付了业务款1,550万美元。截至目前,被告HYH GROUP LIMITED并未定履行相关承诺,因此,耀莱文娱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上述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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