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HAO HO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来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主要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HAO HONG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9-03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9-038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与会监事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9-04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追溯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9-03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