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21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国氢的氢燃料电池及其零部件和相关检测系统、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的项目研发均属于开发初期,项目开发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深圳国氢的氢燃料电池及其零部件和相关检测系统、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业务均尚未进入市场推广阶段。受技术和氢燃料配套设施的限制等,该项目开发产品的未来市场推广计划暂不确定。氢燃料电池技术成本能否降低到进入大规模商业应用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下属子公司红阳资本投资深圳国氢占其总股本4.62%,红阳国氢基金投资深圳国氢占其总股本4.62%,对深圳国氢的投资对公司影响很小。截至目前,红阳资本并未实际享有或取得对深圳国氢的股东权利/权益,亦从未从深圳国氢取得任何股权投资收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能源”或“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2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9,862 万元,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风险。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的动态市盈率为2144.81倍、静态市盈率为2860.71倍,在煤炭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二)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说明事项

  1、2019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和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号),公司及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控制股股东及相关人员做出整改。

  2、2019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号),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0,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 36,266 万元,同比减少约 78.05%。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9,862 万元,与上年同期 44,677 万元相比,将减少约 54,539 万元,同比减少约 122.07%。

  3、2019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号),沈煤集团拟将其持有97,229,797股红阳能源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给辽宁能源,本次股份转让已获得辽宁省国资委的批准。目前尚未办理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4、公司注意到近日有媒体关注公司参股深圳国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氢”)事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深圳国氢注册资本13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为氢燃料电池及其各零部件和相关检测系统的咨询、研发和销售;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咨询、研发和销售;制氢、储氢、加氢及氢能相关动力和储能系统的咨询、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发、咨询和销售。

  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红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了沈阳红阳国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阳国氢基金”)。

  红阳资本对深圳国氢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其总股本的4.62%;红阳国氢基金对深圳国氢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其总股本的4.62%。

  公司对深圳国氢投资较少,占其股份比例也较小,对深圳国氢的投资总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36%,占总资产的0.30%,上述投资对上市公司整体影响较小。截至目前,红阳资本并未实际享有或取得对深圳国氢的股东权利/权益,亦从未从深圳国氢取得任何股权投资收益。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控制关系图

  ■

  5、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水平比较情况(截至2019年4月22日收盘)

  ■

  公司目前的动态市盈率为2144.81倍、静态市盈率为2860.71倍,在煤炭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经核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有 关 公 司 信 息 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