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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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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友利控股”)控股子公司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都实业”)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7年4月8日与受让方成都拓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兴商业”)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即2017年10月5日前)支付股权转让尾款,蜀都实业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向拓兴商业发出了《工作联系函》,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97),2017年12月,经公司持续积极沟通推进,拓兴商业向蜀都实业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000,000.00元,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2018年12月,拓兴商业向蜀都实业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000,000.00元,此外,公司收到了《成都拓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股权剩余款项支付计划》,拓兴商业根据其经营现状和资金情况,计划在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31,260,792.91元,并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3月,拓兴商业向蜀都实业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200,000.00元,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2019年4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蜀都实业51%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哈工”),后将蜀都实业母公司常州哈工100%股权转让给成都举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举仁置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易双方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相应对价的支付以及常州哈工10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此,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蜀都实业股权,蜀都实业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举仁置业,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本次转让蜀都实业母公司常州哈工100%股权有利于公司尽快回流资金,聚焦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发展。

  2、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2017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因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京0108执异144号】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追加友利控股为执行依据为(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二、友利控股在未缴纳出资九千二百万元范围内,就(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成都蜀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对被告承担清偿责任,故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确认友利控股已经履行了对蜀都投资公司投入9200万的出资义务;(2)依法判令不追加友利控股为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的(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的被执行人之一;(3)依法判令友利控股无需对(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载明的蜀都投资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对被告深圳市冠日瑞通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1月2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17年11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形成判决。

  3、公司重要经营合同进展情况

  2018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与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就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焊接生产线车体包项目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金额19,788.10万元(含17%增值税),截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5,517.59万元。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渝北工厂S111(扩能)焊接生产线工装设备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到厂含税价8,252.5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2,463.70万元。

  2018年4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就CS5车型焊装生产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8,396.00万元(包含2%备品备件费用,包含税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公司控股公司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就“蜀都中心”部分写字楼、商铺及车位销售签订了合同,合同金额为32,441.2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30,896.47万元。

  2018年8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就“2019车型焊装车间侧围自动化项目”签订了《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合同含税总金额8,378万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2,086.62万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上海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迪女士主持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26)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天津福臻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监2019-0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姜延滨先生的辞职申请。姜延滨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生效后,姜延滨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姜延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姜延滨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其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的职工代表选举,同意补选刘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少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刘少伟先生简历:

  刘少伟,男,1987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工学硕士。2013年3月上海交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2013年4月至2016年2月在上海高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职务。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在海尔创业平台任投资总监职务。2017年6月至今在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

  刘少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天津福臻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西区)赤龙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合营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生产线、机器人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控制系统及相关软件的制造、研发、集成、销售;工业组装技术研发;气动元件、传感器及相关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天津福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天津福臻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天津福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福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3,651.7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的37.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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