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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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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9-02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志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5.05%,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货款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末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所致;

  3.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39.39%,主要是报告期用票据结算货款减少所致;

  4.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87.06%,主要是旺季销量增加所致;

  5.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3.84%,主要是报告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87.76%,主要是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7. 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46.95%,主要是旺季销量增加所致;

  8.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5.71%,主要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9. 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61.94%,因计提短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利息所致;

  10. 库存股较期初增加56.14%,因报告期回购股权所致;

  11.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376.64%,主要是报告期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77.87%,主要是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其他往来款账龄增加所致;

  13.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8.69%,主要是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14.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4.79%,主要是报告期与企业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零星收入减少所致;

  15.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2.20%,主要是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增加所致;

  16.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6.34%,主要是报告期龙凤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减少所致;

  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9.65%,主要是报告期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3.55%,主要是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30.38%,主要是报告期回购股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1、2016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于2016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16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在公司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6年9月29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相关公告于2016年10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16年10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公告于2016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16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于2016年1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16年12月21日,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相关公告于2016年1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2017年6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于2017年6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2017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2017年9月1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相关公告于2017年9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2017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相关公告于2017年10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相关公告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17年1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2017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相关公告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2018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相关公告于2018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2018年1月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相关公告于2018年1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相关公告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2018年6月1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相关公告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相关公告于2018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相关公告于2018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1、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18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2018年12月1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相关公告于2018年1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3、2018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相关公告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4、2018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相关公告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5、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相关公告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1)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66)。

  (2)2018年11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351,547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5356%,最高成交价为6.99元/股,最低成交价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964,044.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

  (4)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590,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75%,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1,290.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4月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无限收流通股份7,590,211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66)。

  (2)2018年11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351,547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5356%,最高成交价为6.99元/股,最低成交价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964,044.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

  (4)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590,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75%,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1,290.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4月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无限收流通股份7,590,211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南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9-024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4月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无限售流通股份 7,590,211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其中包括:“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上述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19年4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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