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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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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981,0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时间:2019年4月26日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7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2月21日,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2017年3月2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3月3日出具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6年8月20日-2017年2月20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出具了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7年2月23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所有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未在查询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

  4、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17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10,246,250股。

  3、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8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75,000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

  公司本次拟授出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不存在差异,不需要重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4、2018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10,821,250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于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张明华、申海兵等6人,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回购价格15.73元/股,回购总价款943,800.00元人民币。

  2、2018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5.55元/股,回购总价款为933,000.00元人民币。

  3、2018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职起,监事会主席杨新华先生、监事李国荣先生、监事季法伟先生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0股,回购价格15.55元/股,回购总价款为272,125.00元人民币。

  4、2018年8月4日,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决定将公司2018年7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2018年7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18年8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再次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张明华、申海兵等6人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55元/股,回购总价款为933,000.00元人民币;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激励对象杨新华、李国荣、季法伟因任职公司监事而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5.55元/股,回购总价款为272,125.00元人民币。

  6、2018年9月11日,公司完成了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张明华、申海兵等6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0,821,250股变更为210,761,250股。

  7、2018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对原激励对象杨新华、李国荣、季法伟因被选任为公司监事而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0,761,250股变更为210,743,750股。

  8、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吴华、姚冬锦等13人、预留授予对象黄轶君1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共计68,87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1、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议案》,同意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3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1,015,875股。2018年4月2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2、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的相关事宜。

  2019年4月17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285,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及激励对象已达成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条件,具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

  ■

  三、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331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8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0,743,750股的0.4655%。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次解锁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年4月26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81,00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条件已满足;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事项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事项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召开

  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四方科技2018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届时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杰先生、副总经理黄鑫颖女士、财务总监黄华女士、董事会秘书饶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19年4月26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参与公司本次网上投资者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各位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伟

  联系电话: 0513-81658162

  传真号码: 0513-86221280:8001

  邮箱:zqb@ntsquare.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3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3日

  至2019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19年3月28日

  议案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9年5月6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金通公路3888号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金通公路3888号

  邮编:226371

  电话:0513-81658162

  传真:0513-86221280:8001

  电子邮箱:zqb@ntsquare.com

  联系人:饶伟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339              公司简称:四方科技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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