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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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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坤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古艳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1-3月)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1-3月,公司实现水泥产量384.99万吨、销量380.35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4.32%、25%;受水泥销量同比上升的影响,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9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2.58%;同时由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基金等金融资产按准则调整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以及受股指回升的影响,公司所持证券、基金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增厚了业绩,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29.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4.45%。

  报告期内,区域市场水泥价格有所回落,公司水泥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40%,水泥销售成本同比增长了7.01%;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8.17%,同比下降了5.72个百分点;但得益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及证券投资浮盈增加,使得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

  报表项目变动分析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坤皇

  2019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出及邮件、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4月21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位,实际出席董事5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38)详见2019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1日在塔牌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38)详见2019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将产生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1)。

  一、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1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第416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人民币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上述产品已于2019年4月19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522,328.77元。

  本次赎回情况如下: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情况

  ■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5,000万元。

  四、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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