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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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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面对个人客户的整体家装设计、工程施工、主材代理、自产的木作产品配套、软装设计及精装后的家居产品等系列服务。

  公司的“有机整体家装解决方案”相较于传统家装概念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进行了创造性延伸,主要表现为:通过以生活方式规划为入口,以风格创意设计为主线,以家装产品开发、装饰材料、装饰产品系统配套为依托,以家装服务、工程施工为手段,对家庭装饰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机整合,最终实现完美、和谐的装饰效果,安全、环保的空间环境,进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生活方式。

  公司开发的整家产品通过生活方式,设计风格的研究和客户需求的数据积累,对不同人群家庭生活的个性化生活方式进行归纳总结。通过标准化功能空间生活方式规划和个性化功能空间生活方式规划,使整家产品更赋有人文关怀和生活情趣。除了门厅、客厅、卧室、以及常规厨房、卫生间的生活方式以外,公司也为家居特定空间以及为实现特定功能研发设计了多种生活方式。

  ■

  ■

  ■

  ■

  ■

  另外,公司还有配套业务如家俱、经贸、易日通供应链、盛可居、设计研究院、产品开发事业部、信息化开发及运维事业部,在支持和辅助公司形成涵盖家装产品开发、住宅装饰设计、施工、主材代理、自营木作产品配套体系的全产业链的商业模式的同时,完善了面向家装行业的送装及信息化等多方面的增值服务,进而为提升行业交付能力的战略方针奠定坚实基础。

  除家装全产业链的商业模式外,公司主要经营模式还包括体验式营销模式、直营连锁模式、特许加盟模式、BBC定制精装模式、劳务分包的施工作业模式以及集中、批量采购的采购模式。

  体验式营销模式体验式营销的优势在于将家装效果体验的环节大大前置,通过模拟生活情景的家装环境展示,使消费者能够置身其中,切实体验产品的品质与品位,唤起消费的冲动和信赖。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家装行业的体验式营销手段也在逐步丰富。目前公司正在加大研发力度,研发包括DIM+数装美居系统、VR体验系统等增强客户体验,公司运用全方位的体验营销策略,整合多种体验营销渠道,全面覆盖消费者在家装消费方面的感官体验。

  直营连锁模式家庭建筑装饰业务的直营连锁是指采用总、分公司的组织形式,通过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品质一致化等服务体系,在全国市场推广实施“有机整体家装解决方案”,做到了组织架构、管理流程、施工材料和工艺体系的高度一致性。

  特许加盟模式公司特许加盟模式是指向被特许人输出管理模式,提供专业化的培训、规划、督导等方面的支持,并帮助被特许人搭建属于自己的产品整合体系、专业知识体系和企业文化体系。

  BBC定制精装模式是指由公司作为整装服务商通过地产商直接面对购买该地产楼盘的消费者,根据消费者需求完成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的整装方案。

  劳务分包的施工作业模式由于家庭建筑装饰行业的经营特点,公司除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理等在册员工外,最近三年,公司家庭建筑装饰业务的施工作业均与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劳务公司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采取劳务分包的施工作业方式。

  集中、批量采购的采购模式,装修业务需用的原材料品类多、工序复杂,配套使用的主、辅多达数百种,公司与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品供应渠道与合作关系,同时对供货商按不同级别进行分类管理。公司总部收集分子公司及加盟商、合作商的采购订单,向材料供应商集中、批量采购,有益于提升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

  公司成立以来,深耕家装市场,共获得各类奖项百余项,2012年被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指数研究院评定为“2012中国家居产业百强企业家装第一名”;2013年荣获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颁发的“2012年度中国特许经营创新奖”;2016年被评为“业主喜爱的装饰公司品牌” ,2017年公司成功入围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安全500强榜单,位列500强第91位,成为唯一入围百强的家装企业,2018年3月15日,公司荣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及“全国行业质量领先品牌”称号。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众多的奖项为公司赢得了巨大的市场声誉和卓越的竞争优势,成为家装领域首家A股上市公司。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革新、管理优化,向高科技、数字化不断转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备注:陈辉先生合计持有东易天正50%股权,其中:个人直接持有25%股权,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上海宸溧商务咨询事务所(2018年11月设立)间接持有25%股权;杨劲女士合计持有东易天正50%股权,其中:个人直接持有25%股权、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上海琛逡商务咨询事务所(2018年11月设立)间接持有25%股权。两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东易天正100%股权。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家装行业“大行业、小企业”的格局明显,《2018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数据显示,2017年住宅装修装饰全年完成工程总产值1.91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1300亿元,增长幅度为7.30%。家装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同时由于进入门槛不高,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低。另外,在万亿级市场空间的吸引下,近年来部分跨行业公司纷纷进入家装市场,如不少地产商、建材商、家居企业、电商巨头等也开始进入家装行业。整体来看,家装行业企业数量逐步减少,集中度在提升,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建筑装饰企业数量继续减少,行业内企业总数在13.2万家左右,比2014年减少了约0.3万家,比2011年减少了约1.3万家,呈现出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的态势。

  未来家装行业将呈现几个新趋势:1)一站式整装将成行业未来趋势:2)二次装修(存量房市场),为中国家装市场注入新活力:3) 随着都市圈的不断扩容,住房及相关支出需求仍持续增长:4) 精装房装修市场空间巨大,家装市场新增长点“定制精装模式”开始落地:5) 客户消费主导意识不断增强,提升客户体验成为家装业务发展新目标;6)家装市场供应链面临整合,集中度将加快提升:7)幸福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家装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均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339.24万元,比2017年361,249.34万元,增加59,089.90万元,增长16.36%,主要是家装业务增长所致;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64.60万元,比2017年21,757.67万元,增加3,506.93万元,增长16.12%。截至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30,343.28万元,较去年同期354,805.96万元,下降6.89%,主要是支付被收购公司承诺期股权款及购买集艾设计20%的少数股东股份所致所致。公司负债总额200,011.00万元,较去年同期210,359.65万元,下降4.92%,主要是支付被收购公司承诺期股权款所致。资产负债率60.55%,较去年同期59.29%,增长1.26个百分点。公司所有者权益130,332.2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9,235.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去年同期下降9.61%,主要是购买集艾设计20%的少数股东股份所致。

  报告期内,A6业务核心竞争能力建设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完成产品力九宫格体系的打造、提成系统开发完成并在全国各家分公司使用;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2018年后台信息化系统、产品运营系统持续开发并落地应用,“劳务及监理的客户满意度评价系统”、“事事明工序管理”、“事事明安全施工管理”、“DIM+水电系统应用”等项目的成功应用,打造了信息化全流程服务体系,建立了“质量、安全、时间控制、客户满意、DIM水电应用”五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大大提高了公司家装施工环节的标准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与链家展开合作,围绕链家购房客户制定转化策略,提升签约公司的转化率,助力分公司业绩的提升,实现了产值、收入、贡献的全面增长。

  速美业务经历前期的系统磨合,系统化交付运营体系日趋完善,通过系统运作保障了直营体系按质、准时高效交付,同时持续进行线上培训及店面实地培训,提升操作人员专业能力,保证店面运营工作的精细化推进。此外,持续迭代现有套餐产品,在稳步提升速美的准时交付率和客户满意度的基础上,实现了收入的快速增长。在安全环保方面,公司通过将静电粉末喷涂技术应用到家装木作产品的喷涂上,从而有效抑制了甲醛、苯等有机挥发物及铅、汞等重金属,真正有效的实现了“无毒定制家装”,既保护家人健康同时益于环境保护。

  精装业务对装配式和DIM+系统进行了深度开发和研究,完善了住宅、医院、酒店和办公的应用场景开发,初步建立了整套数字化装饰建设体系。目前在施的钢结构装配式项目首钢示范小区被评为三星级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试点工程,在国内具有里程碑意义。

  睿筑业务从大宅生活方式入手,通过DIM+系统应用导入,在项目管理和客户服务环节做透做实,为专业、高效的大宅整体方案供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践中赢得了服务客户的一致好评。

  经贸业务主材配套业务面对市场下滑,成本攀升的不利局面,开源节流,集采增效,在产品运作上,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在内部运营上,通过实施PMC管理,优化采购模型,使全年主推产品库存周转进步一提升。

  家俱业务在环保压力下保证了稳定生产,成功签约并启动第二工厂建设,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全面打通并完善了市场零售体系,此外,在实现低温静电粉末喷涂技术在家俱木作产品上全面应用的基础上又试验成功并应用了水性漆工艺,进一步提升产品环保标准。2018年通过对内加强精益化生产,严控成本费用,对外提升客户服务与支持,强化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实现了贡献能力的大幅增长。

  易日通业务是近年公司面向泛家居领域搭建的仓储、配送、安装平台,目前完成的5个仓储物流城市的行业云仓、干线物流班车、送装一体化全国48小时上门及48小时完工等服务,已实现稳定的效率;逐步建立了行业数字化标准如各品类货物周转率、配送频次等,以促动行业供应链效率的不断提升和成本下降。另外还初步联合国内知名品牌商搭建了泛家居材料交易平台,使买方和卖方无中间环节交易。

  随着“一站式”整装模式的兴起,客户对整体软装解决方案的需求日益旺盛,软装市场环境趋于成熟。报告期内,公司软装业务正式启动,一方面从内部硬装向软装拓展,另一方面发展精装后的软装业务,不断落实全案模式,将设计、工程、产品、软装四位一体全面衔接落地。目前全国在职的软装设计师50多名,平均从业经验4年以上;软装业务合作超百家优质企业,涵盖家具、灯饰、窗帘、地毯、配饰、挂画、装饰品等;拥有行业内最优质的软装人才资源,包括设计、色彩、风格、产品等多方面的行业专家,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软装需求。

  在家装设计方面,公司始终致力于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给更多的人用好设计、享受好生活,通过多年来的持续摸索并不断突破,近年来完成了“家”到“生活”的转化。A6品牌主要以“有机整体家装”为导向,以基于系统研发的有机家装风格体系“意十流”为设计基调,且注重强调基于生活方式设计的个性化定制家具;速美超级家定位为高性价比家装业务,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DIM+数装美居系统,根据客户的房型对标准化的家装套餐产品进行微调,即可高效率、精准地完成设计工作,实现客户通过极富有竞争力的价格购买到高颜值的家装产品。为了更好地培育设计人才,传播设计文化,2018年东易日盛举办了东易红·创未来首届设计大赛,借此平台,将挖掘更多优秀设计人才,激发设计师不断进取,提高设计创新能力和设计成果转化能力,发挥更大设计效能,更好地为客户创造品质生活。

  在项目施工方面,公司以高限的环保标准和先进的工艺工法为保障,先后推出了“八级质量保证”体系、“HDS报价系统”、“电子点选派工系统”、“远程可视监理系统”、“微信过程管控”、“8+28企业标准”、“劳务及监理的客户满意度评价系统”、“事事明工序管理”、“事事明安全施工管理”、“DIM+水电系统应用”等,建立了“质量、安全、时间控制、客户满意、DIM水电应用”五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大大提高了公司家装施工环节的标准性、规范性、准确性。

  在获客渠道方面,截止报告期,A6业务共开设直营门店163家,速美业务渠道模式改为“以直营为主”共开设直营门店48家。公司家装业务除了以直营门店及小区拓展进行客户承揽,还通过主流线上获客渠道布局,包括与四大搜索引擎平台签订合作框架,承接搜索入口的意向客户资源;开拓电商平台资源,先后与天猫、淘宝、京东等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开设直营店铺,研发电商平台专属产品;同时对主力获客平台PC官网、H5官网进行改造,还完成微官网、官方APP、微商城和小程序的开发上线工作,不断扩张线上平台的流量承接能力。公司还应用Sass系统和大数据技术及工具实现用户全过程服务、用户画像、需求分析、精准营销推送,为业务端带来海量客户画像资源,通过客户画像,提升客户信息洞察,提高客户线索转化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从编制2018 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件”)。财会15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 “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处置网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权及注销子公司北京意德法家木业有限公司,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减少.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2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于2019年4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东易日盛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预计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2、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4、自本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如通过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2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9年度公司拟与河北盛可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可居”)、优选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家”)、连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美科技”)、网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家科技”)、北京美若舞蹈艺术中心(以下简称“美若舞蹈”)及北京真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真家科技”)进行不超过6311.28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4月18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辉先生、杨劲女士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6311.28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河北盛可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人情况

  名称:河北盛可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晁延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2MA07XP0K5Y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工业园二号路东侧、纵二路以西、横八路北侧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建筑装饰板材、家俱;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材料;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货物、技术的进出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盛可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家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天正”)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正合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正合美”)及佛山宜可居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盛可居为公司关联方。

  2、北京优选家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人情况

  名称:北京优选家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玉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C3MJ6W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58号院6幢7层702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建筑装潢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产品设计;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电气设备、家用电器、机电设备、办公用品、家具、灯具、家居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优选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辉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优选家为公司关联方。

  3、连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人情况

  名称:连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浩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AM8W4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24号楼D座4层504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连美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全资子公司天正合美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辉先生参股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连美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4、网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人情况

  名称:网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7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中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263951H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1号楼17层2011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网家科技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全资子公司天正合美及邵中国先生共同设立,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网家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5、北京美若舞蹈艺术中心

  (1)关联人情况

  名称:北京美若舞蹈艺术中心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杨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24RB0L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5号楼2层213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舞蹈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服装;文艺表演。(文艺表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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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美若舞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杨劲女士个人出资设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美若舞蹈为公司关联方。

  6、北京真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人情况

  名称:北京真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3.0303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三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MA01E1BJ2U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2552(云创谷经济开发中心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文艺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真家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全资子公司天正合美参股公司、北京元一畅想科技有限公司为天正合美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真家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以上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再进行签署。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以上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我们与公司就以上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预计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以上关联交易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以上关联交易计划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盛可居、优选家、连美科技、网家科技、美若舞蹈及真家科技此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该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内容的核查报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2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对象范亮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8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东易日盛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东易日盛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7.71万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72人,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3元/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28.92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并办理本次授予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关于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6年8月12日,公司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最终确定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17.71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5、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李鸥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计10.5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6、2017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8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782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169%。

  7、2017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毛智慧、王薇等15 人(因离职3人、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及部分未达标1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45.32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陈飙先生、刘春嘉女士等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4.86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何健、寇强、朱海娇等28人(因离职3人、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及部分未达标2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9.289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范亮先生近日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等原因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范亮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8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2.43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公司将回购激励对象范亮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88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公司拟支付回购价款总计135,238.4元人民币,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10,88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62,665,557股变更为262,654,677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

  3、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一)回购价格的调整办法”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对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3元/股(即 P0=14.33 元/股 ),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8元、1.1元(即 V=1.9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2,665,557股变更为262,654,677股。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仅减少1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亮先生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880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已得到了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80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范亮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880股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该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回购注销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2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范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失去公司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3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先后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时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从2019年第一季度起,依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3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9日(周一)下午14: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总经理杨劲女士、独立董事陈磊先生、财务总监李双侠女士、董事会秘书管哲女士及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水兵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3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2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报告摘要》及《2018年度报告全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252,646,018.04元,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264,219.71元,加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291,692,100.22元,减2018年已派发2017年度红利287,736,397.5元,截至2018年12月31 日止,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232,337,501.05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83,905,710.40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本议案待本次董事会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授权公司总经理部分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的单笔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的单笔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公司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杨劲女士审批单笔或累积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对外投资权限。

  对外投资金额超过此额度范围的,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计划和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陈辉先生、杨劲女士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审议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3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至2019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六层共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度授权公司总经理部分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10、《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1-9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述职,马庆泉先生、陈磊先生、彭雪峰先生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2019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会议联系方式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传真:010-58636921

  会议联系人:周婷女士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委托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3

  2、投票简称:东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0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5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05月14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2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永红先生主持,经各位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监督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充分适应了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要求,整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并且此预案符合公司实际,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总额和资金状况匹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该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范亮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880股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2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10,1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00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120,476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2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60,348,355.76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73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8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7,68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999,971.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010,363.6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2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0236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5,559,057.71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299,937,507.35元,2018年使用人民币225,621,550.3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95,756,211.27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人民币36,956,549.61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5亿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报告期内共取得投资收益人民币5,803,938.35元,所有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末收回,年末无资金占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德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555.9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2014年5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人民币10,537.20万元。截至2014年5月,公司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8年3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1.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家装项目及智能物流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18年3月,公司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并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2018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5亿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报告期内共取得投资收益人民币5,803,938.35元,所有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末收回。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无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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