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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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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9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0,8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氨纶、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导产品为纽士达?氨纶、泰美达?间位芳纶、泰普龙?对位芳纶及其上下游制品。

  1、氨纶业务

  公司是国内首家氨纶生产企业,纽士达?氨纶主要应用在纺织领域及医疗卫生领域,用于增加织物的弹性,被誉为纺织品中的“调味品”,产能居国内前五位。

  氨纶在纺织服装领域已经得到了普及应用,成为必不可少的纺织原料,随着人们对时尚潮流和舒适性的追求以及消费观念的升级,市场需求量总体呈增长态势。

  2018年底国内氨纶产能达到78.6万吨,同比增长约11%;需求量58.5万吨,同比增长约10%。虽然下游需求维持两位数增长,但由于新增产能相对较多,落后产能退出较少,供大于求的问题仍然突出,行业维持弱势下行调整,价格跌幅较为明显,行业利润比2017年出现下降;另一方面,行业内部的洗牌升级继续,龙头企业的扩产加速,而中东部老旧装置的减停量逐步增加,部分小装置淘汰,行业的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

  ■

  2018年氨纶主原料价格维持高位运行,虽然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但跌幅较小,全年均价较2017年均呈现上涨态势;而氨纶价格延续单边弱势下跌,业内企业盈利压力普遍上升,行业亏损面不断扩大。除主原料外,包装成本和煤改气导致的能源动力成本上涨,也侵蚀了行业的利润。

  ■

  (本节氨纶行业相关数据及图表均引自中国化纤信息网)

  公司是我国芳纶产业的开拓者和领军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泰美达?间位芳纶、泰普龙?对位芳纶,产能均位居国内首位,其中间位芳纶产能居全球第二位。泰美达?间位芳纶具有优异的耐高温、阻燃、绝缘性能,广泛应用于个体防护、环境保护、航空航天、电气绝缘等领域;泰普龙?对位芳纶同时具有耐高温、阻燃、高强度、高模量等优异的综合性能,不仅是国防军工、安防反恐必需的关键材料,还广泛应用于光缆、汽车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芳纶行业的竞争相对寡头,目前的市场容量相对较小,宏观环境、供求形势及竞争手段的变化都会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自2017年起,由于供应偏紧、需求增长,行业供需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芳纶进入供不应求的局面,同时受到原料成本上涨的推动,芳纶价格持续上涨,盈利情况不断改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受益于间位芳纶、对位芳纶两大业务板块的增长,公司盈利水平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间位芳纶方面,由于供应偏紧、需求增长,同时受到原料成本上涨的推动,芳纶销售价格持续上涨,生产线满负荷运行,产量、销量均实现大幅增长。根据市场变化,公司及时调度生产满足市场需求,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实现利润的大幅增加。

  对位芳纶方面,公司多年来的市场培育取得成效,下游需求持续增加,销售价格不断上涨,产品继续满产满销,军用头盔、战术手套等军民融合项目相继落地,经济效益大幅增加。

  氨纶方面,受供应过剩、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市场持续低迷,产品价格不断下滑;同时,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有的企业继续扩产,也有企业破产、减产或者停产。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实行烟台、宁夏双基地战略,在低成本地区收购氨纶项目,积极优化产业布局,巩固提升竞争实力,全年产量、销量均实现大幅增长。但由于新项目调试周期较长、调试成本较高;同时,氨纶原料价格高位运行,下游市场需求不旺,氨纶业务出现亏损,减少了公司业绩的增长幅度。

  受此影响,2018年公司共实现营业利润15,820.09万元,同比上升28.27%;利润总额15,776.26万元,同比上升28.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35.97万元,同比上升56.25%;基本每股收益0.26元,同比上升62.50%。2018年公司收购了宁夏越华与氨纶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总资产同比增长44.8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39.72%,主要是本期氨纶业务新增宁夏宁东氨纶,芳纶业务量价齐升。

  (2)营业成本同比上升38.04%,主要是本期氨纶、芳纶销量增加,且主要原料成本上升。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56.25%,主要是本期芳纶业务量价齐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稀释丧失控制权,减少烟台泰和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投资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康舜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泰和芳纶”),积极拓展芳纶业务。宁夏泰和芳纶注册资金1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1,700万元,出资比例为65%;宁东投资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4,500万元,出资比例为25%;康舜基金以货币资金出资1,8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宁夏泰和芳纶公司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原持有烟台泰和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0%,2017年10月与烟台创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市汇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殿飞、宋万全、陈刚和冯绍纯签订《增资协议书》,根据协议本公司对工程材料公司增资111.7685万元,烟台创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2.80万元,烟台市汇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502.80万元。增资后工程材料公司注册资本为1,676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02.8105万元,占30%;烟台创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2.80万元,占30%;烟台市汇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2.80万元,占30%;高殿飞69.8289万元,占4%;宋万全出资55.8632万元,占3%;陈刚出资27.9316万元,占2%;冯绍纯出资13.9658万元,占1%。根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完成工商变更即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截止2018年7月30日,增资款已全部到位,工程材料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对工程材料公司丧失控制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宋  西  全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8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21.72亿元,比上年15.55亿元上升40%;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5,776万元,比上年12,312万元上升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36万元,比上年10,006万元上升56%。

  该报告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7,385,285.8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738,528.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47,913,034.80元,减当年对股东的分配30,541,680.00元,减工程材料子公司控制权丧失影响1,898,208.29元,可分配利润余额为975,119,903.81元。

  公司拟以2018年末股本总数610,8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分派红利30,541,680.00元。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44,578,223.8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34,573,216.05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该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四节。

  该报告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范忠廷、包敦安、邹志勇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5、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6、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7、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重新确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范忠廷(独立董事,会计学教授)

  委员:陈殿欣(董事)、邹志勇(独立董事)

  (2)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西全(董事长)

  委员:孙茂健(董事)、马千里(董事)、孙朝辉(董事)、包敦安(独立董事)

  相关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8、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为本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服务17年。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同意续聘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9、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批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宋西全、孙茂健、马千里、迟海平、陈殿欣、孙朝辉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中2019年与万华化学之间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针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10、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在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之间可以适当调节,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项目建设进度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1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1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投资建设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5、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6、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7、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相关董事简历

  孙茂健先生,中国籍,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曾任烟台张裕集团香槟酒公司经理,烟台张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200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茂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宋西全先生,中国籍,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研究员。曾任本公司芳纶筹建办主任、芳纶事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2009年10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4月起任国家芳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宋西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马千里先生,中国籍,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对位芳纶事业部总经理,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4月起任国家芳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泰和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千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殿欣女士,中国籍,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烟台市国有资产评估中心职员、副主任,烟台市国资局资产评估管理科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资产评估管理科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2011年1月至2013年9月,任烟台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科长;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任烟台市国资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产权管理科科长;2014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烟台市国资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期间,先后兼任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及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烟台国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烟台中集来福士船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等)。2018年10月起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陈殿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处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孙朝辉先生,中国籍,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烟台牟平区道路运输管理处职员、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职员。2012年5月至2015年7月,福山区回里镇胡家夼村挂职“第一书记”;2015年月7至2016年11月,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借调工作;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职员;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任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18年10月起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9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烟台鹏晖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国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孙朝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处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范忠廷先生,中国籍,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注册税务师,山东省税务局培训基地主讲教师。曾任山东烟台财政学校教研室副主任、将军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02年2月起任烟台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2014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范忠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范忠廷先生自2014年2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邹志勇先生,中国籍,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曾任山东轻工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山东轻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山东轻工业学院商学院院长,齐鲁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2018年8月起任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社科处处长,2017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邹志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邹志勇先生自2017年3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包敦安先生,中国籍,1974年出生,民进党员,博士学历、副教授。曾任青岛海尔集团销售经理,山东工商学院教师,烟台红壹佰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营销总监、鲁东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2010年起任鲁东大学教师,2015年5月22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包敦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包敦安先生自2015年4月起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8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15:00至2019年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截止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批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投资建设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9、关于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10、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1、3-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述第4、6、7、10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7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范忠廷、包敦安、邹志勇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9年5月23日下午16:00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下午2019年5月27日13:30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4123;传真:6394123;联系人:迟海平、董旭海。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4

  2、投票简称: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与 “委托数量”的对照关系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泰和新材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如同意相关议案,则在该议案下方的“同意”一栏后划“√”;如反对,则在“反对”栏后划“√”;如弃权则在“弃权”后划“√”。某一议题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不影响其他议题表决的有效性)。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0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蓓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对2018年年度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1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18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士达”)、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烟台泰和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材料公司”)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采购纸管、原料及油剂等,同时向关联方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提供其他综合服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泰和工程材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情况已于2018年4月25日和2018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详见2018-020和2018-042号公告)。

  2、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由于从万华化学采购的MDI价格在2018年度持续保持高位,导致总采购金额超出了年初预计范围。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新增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批准确认。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与2018年度基本相同,详见“一、1、2018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9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迟海平、陈殿欣、孙朝辉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与万华化学之间的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烟台民士达

  烟台民士达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志新,住所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1号内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894842353,主营业务为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的制造、销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328.37万元,股东权益为22,390.1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223.44万元,净利润1,635.71万元【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裕兴纸品

  裕兴纸品注册资本6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常勇,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中桥镇开发区浙江路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67456783262,主营业务为纸管、纸板及相关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048.13万元;股东权益为1,814.9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529.39万元,净利润250.72万元【以上数据经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3)万华化学

  万华化学注册资本313,974.662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增太,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17号,主营业务为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丙烷、正丁烷(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691,265.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3,377,873.57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062,119.34万元,净利润1,061,037.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泰和工程材料

  泰和工程材料注册资本1,67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千里,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栖霞经济开发区中桥802省道以北浙江路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63103283867,主营业务为生产:浸胶线;销售:线、绳、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213.89万元,股东权益为1,474.9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26.40万元,净利润190.27万元【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直接持有烟台民士达15%的股权,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志新女士任烟台民士达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的规定,烟台民士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裕兴纸品系泰和新材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的规定,裕兴纸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万华化学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泰和新材集团皆系国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的规定,万华化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本公司直接持有泰和工程材料3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马千里先生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的规定,泰和工程材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烟台民士达的购销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泰美达?间位芳纶短切纤维、沉析纤维;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浆粕;民士达?芳纶纸。

  规格、数量: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乙方(指烟台民士达,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向乙方销售芳纶产品;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按所需品种向甲方销售芳纶纸,具体数量以收货单确认的数量为准。

  价格: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常规本白过滤短纤的平均值。

  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浆粕,民士达?芳纶纸参照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库存处理品售价按照库存产品的账龄和性能,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受上述条款约束。

  付款方式及时间: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结算账期参照销售方公开销售产品的客户平均收款账期,原则上结算期不超过3个月。

  交货方式、地点:送货至买方仓库。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30日与烟台民士达签署《购销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2、与烟台民士达的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向乙方(指烟台民士达,下同)提供水、电、蒸汽、劳保用品、备品备件、污水处理及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商务用车、宿舍等服务。

  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综合服务费用2万元(涵盖甲方提供的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项目服务)。

  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可在实际发生时单独签署协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服务费用。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31日与烟台民士达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3、与裕兴纸品的购销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纸管。

  规格、数量和价格:乙方(指裕兴纸品,下同)根据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发货,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上一年度实际成交价格制订。具体规格、数量和价格以乙方开具并经甲方确认的销货清单为准。

  上述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甲方根据需要采购其它规格的纸管,可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决定其价格。

  付款:甲方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货款,原则上货到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款。

  交货方式、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仓库。

  包装物:为促进资源节约,实现循环利用,甲方可按每个0.45元的价格将纸管包装箱交由乙方回收使用。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与裕兴纸品签订《购销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4、与裕兴纸品的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指泰祥投资,下同)将位于栖霞工业园内1#车间、锅炉房给乙方(指裕兴纸品,下同)使用,租赁的厂房面积为10,286.62平方米,租赁费用为每月8元/平方米,月计82,292.96元。

  甲方提供乙方园区安全、卫生等服务,每月收取管理费30,859.86元。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泰祥投资已于2018年12月31日与裕兴纸品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5、与裕兴纸品的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指裕祥化工,下同)将位于栖霞工业园内办公楼一楼东三间办公室(136.74平方米)出租给乙方(指裕兴纸品,下同)使用,租赁费用为每月15元/平方米,月计2,051.10元。

  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1.50万元。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裕祥化工已于2018年12月31日与裕兴纸品签署《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协议有效期进行适当调整。

  6、与万华化学的采购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

  名称:纯MDI;  化学品名称: 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名称:CDMDI-100L(H);  化学品名称:碳化二亚胺-脲酮亚胺改性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名称:高纯氢氧化钠

  产地:烟台或宁波

  产品供货与返利:

  具体的供货数量、付款及购买主体以双方盖章确认的“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合同”中约定为准。

  甲方对乙方的返利约定见“万华化学2019年MDI产品返利合同”。

  产品价格约定:

  本合同中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乙方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甲方认可的方式支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付款时间:具体付款时间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2月11日与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全资子公司)签署《2019年MDI产品供货合同》,于2018年12月10日与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控股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7、与泰和工程材料的采购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纺丝油剂。

  规格、数量:乙方(指泰和工程材料,下同)根据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向甲方销售纺丝油剂,实际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甲方提出的要求标准,标准中没有要求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付款方式及时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支付上季度货款,以承兑汇票付款(以甲方的实际付款方式为准)。

  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及峨眉山路1号。

  为保证供货及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在七日内到货,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签收的送货单为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3月1日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购销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8、与泰和工程材料的购销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泰普龙?对位芳纶纤维、长丝;浸胶线产品。

  规格、数量:甲方(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乙方(指泰和工程材料,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向乙方销售芳纶产品;甲方客户如需要乙方产品,可从乙方采购或委托乙方加工浸胶线绳等产品,具体数量以收货单确认的数量为准。

  价格:参照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付款方式及时间: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原则上结算期不超过1个月(采购对位芳纶纤维,购货当月28日前完成货款支付,原则上不超过当月)。

  交货方式、地点:送货至买方仓库。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购销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9、与泰和工程材料的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指泰祥投资,下同)将位于栖霞工业园内2#车间出租给乙方(指泰和工程材料,下同)使用,租赁的厂房面积为7,997.2平方米,租赁费用为每月8元/平方米,月计63,977.6元。

  甲方提供乙方园区安全、卫生等服务,每月收取管理费23,991.6元。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泰祥投资已于2018年12月31日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0、与泰和工程材料的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指裕祥化工,下同)将位于栖霞工业园内办公楼一楼三间办公室(102平方米)、三楼四间宿舍(100.8平方米)出租给乙方(指泰和工程材料,下同)使用,租赁费用为每月15元/平方米,月计3,042.00元。

  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1万元;乙方每月实际使用的电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裕祥化工已于2018年12月31日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泰和工程材料销售芳纶纤维,是为了依托泰和工程材料的芳纶浸胶线绳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其采购油剂,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万华化学采购原料,是为了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同时利用产地近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土地、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相关资产的收益,并加强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签署了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交易获得了董事会的批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烟台民士达签署的《购销合同》、《综合服务协议》;

  3、公司及子公司与裕兴纸品签署的《购销合同》、《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4、公司与万华化学子公司签署的《2019年MDI产品供货合同》、《产品购销合同》;

  5、公司与泰和工程材料签署的《油剂购销合同》、《芳纶购销合同》、《办公室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6、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2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

  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客户日益增加的需求,提高间位芳纶市场供应能力和竞争力,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拟投资建设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2、实施主体: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C-59

  4、项目内容:在现有间位芳纶生产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工艺创新、生产效率提升和装备升级,投资12亿元,新建聚合、纺丝、溶剂回收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形成年产8,000吨高性能间位芳纶的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87,931万元,利润总额21,015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新材料作为高技术产业的基础和先导,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越来越显著,已成为衡量一国工业水平与科技实力的重要尺度。芳纶已经被国家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明确提出“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间位芳纶国产化的实现,间位芳纶纤维及其制品的优良性能已经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已逐步在耐高温过滤材料、防护服装、工业复合材料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近几年呈现了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但在普及推广方面与国外还有很大差距。调查表明,我国各领域间位芳纶需求和用量将以每年近20%的速度递增,目前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急需扩大芳纶的生产规模和提供高端产品以满足各领域的需求。

  目前,全球间位芳纶产能约40,000吨/年,其中美国杜邦公司年产能约为20,000吨,是全球最大的间位芳纶生产企业;公司产能7,000吨,是全球第二大间位芳纶生产企业,是国内参与全球间位芳纶竞争的标杆企业。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间位芳纶产能将达到12,000多吨(部分淘汰老旧产能),产品系列涵盖17个品种,能进一步满足国内高端市场的需求,从而提升公司间位芳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芳纶行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同时将进一步改变全球间位芳纶生产布局,使中国在国际间位芳纶产业中具有更高的话语权。

  三、市场需求分析

  因其具有较好的热稳定性、阻燃性、电绝缘性和耐辐射性,芳纶及其制品成为重要的战略物资,是航空航天、国防、电子、通讯、环保、化工和海洋开发等领域的重要基础材料。

  从全球市场需求来看,2017年间位芳纶(不含造纸用纤维)终端消费总量约为26,900吨,其中美国约10,000吨,西欧国家约9,500吨,占据了70%的市场比例。我国的纤维用量已达5,000吨 ,但本土终端消费量不足全球的10%,特别是高端防护用纤维仅占不足20%,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国内市场蕴含着巨大潜力。

  从全球供需情况来看,其产能增速仍低于需求增速,间位芳纶市场未来仍然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芳纶在国内个体防护市场的应用已得到各方的认可,产业防护及警用防护领域的需求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国家消防服强制标准已经实施,其他警种、军队的单兵防护及日常作训服防护质量的提升也已提上日程;同时国家产业防护市场潜力巨大,需要阻燃、耐高温等特种防护的作业人员约600万人,分布在冶金、电力、地矿、油田、化工等行业,间位芳纶是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材料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安全意识、防护标准的加强,以及“体面劳动”理念的推广和践行,我国防护服装用间位芳纶纤维用量将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递增,根据市场预测:到2020年,预计国内防护用间位芳纶市场需求量将达到3,000吨/年。

  由纯间位芳纶纤维制成的间位芳纶纸,是一种综合性能优异的高性能材料,主要应用在电气绝缘、高性能电子器材和航空航天领域。2007年之前,世界上只有美国杜邦公司能批量生产,并形成了技术、市场垄断。随着全球范围内需求的快速增长,间位芳纶纸的供应日趋紧张,国内需求量从2003年的850吨,迅速增加到2018年的2,200吨,全球需求量更是达到了1万吨,年需求增速在6.5%左右,今后随着芳纶纸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行业的增长,间位芳纶纸市场将迎来更快的增长。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经济规模庞大,资源消耗巨大,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同时城市化进程也加重了环境污染,因此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日益艰巨。解决环境污染和减少烟尘排放问题的有效手段就是对高温废气、粉尘和污水进行过滤和净化。间位芳纶作为耐高温滤材在治理环境污染和节能减排方面将发挥越来越大的贡献,目前,我国工业和环保领域的间位芳纶用量在4,000吨左右,并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预计2020年以后能达到5,000吨以上。

  随着间位芳纶规模化和高端化的发展,随着芳纶在各行业各领域应用的推广普及,我国相关行业的产业升级和健康发展也在迅速的推进,对芳纶的需求将迅猛增涨。

  四、项目方案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聚合生产线6 条、纺丝生产线6条、溶剂回收装置1套,年生产各种规格的高性能间位芳纶8,000吨。

  (三)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2019年5月底开工建设,建设产能8,000吨,2020年三季度投产。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一)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2亿元,计划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解决。

  (二)财务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年可生产高性能间位芳纶纤维8,000吨。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87,931万元,利润总额21,015万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17.51%,年均投资利税率为20.91%,盈亏平衡点53%。

  项目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IRR)20.94%,项目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NPV)42,011万元;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IRR)17.84%,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NPV)26,534万元;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所得税前为5.7年,所得税后为6.8年。该项目效益较好,经济上是可行的。

  该项目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3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

  粗旦氨纶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市场对于新性能氨纶产品的需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公司在氨纶市场的竞争力,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拟投资建设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

  2、实施主体:烟台泰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C-59

  4、项目内容:氨纶主要是由连续聚合,干法纺丝,溶剂回收等生产过程组成,本项目所涉及产品技术来源均为依托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自主研发技术,采用连续聚合,大甬道、多头纺的生产工艺路线。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粗旦氨纶产能15,000吨(老旧落后产能逐步关停置换),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55,128.2万元,利润总额9,561.5万元,税收1,434.2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常规氨纶已经供过于求,发展高性能差别化氨纶是目前我国氨纶行业的必由之路。未来5-10年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高性能差别化氨纶将是新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完善化纤工业创新体系,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提高化学纤维的功能化、差别化水平。主要任务是加快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控制总量规模,优化产能结构,推动行业发展模式由“成本和规模”向“高附加值、专业化与系统化”转变。 本项目生产高性能差别化粗旦氨纶纤维,符合国家的行业发展政策。

  三、市场需求分析

  由于我国的氨纶起步较晚,国内氨纶的发展基本是以产量增长为主,氨纶产业的差别化率很低,这与我国纺织大国的地位不相匹配,随着我国纺织服装业的迅速发展,下游产业对氨纶丝的差别化要求越来越高。

  目前,氨纶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据化纤信息网统计,2018年氨纶国内总产能78.6万吨,总产量达到63.5万吨,而总需求量在58.5万吨,供需矛盾仍然很大,同质化产品竞价激烈,产品价格不断下调,高附加值产品的价差有所拉大,各厂家纷纷加强对差异化、功能性产品的研发,只有高效能、高品质产品,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据初步统计,现在我国差别化氨纶的产量不足10%,90%以上为常规品种。而目前我国化纤差别化率已达32.5%,发达国家化纤差别化率更是高达60%,由此可见氨纶产业的差别化道路还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预计到2020年,国内差别化氨纶的需求量将会达到20-30万吨,因此差别化氨纶纤维的市场空间极大。

  公司现有粗旦丝具有较高的市场及技术优势,但由于生产设备运行时间较长,能耗高、效率低,综合优势在下降。为了适应未来市场的变化,满足国内市场对差别化氨纶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淘汰落后产能、增加差别化高效新产能势在必行。

  本项目高性能差别化粗旦氨纶产品,具有高回弹性及尺寸稳定性等优秀特点,经加工后的弹性恢复率、强度维持率等都比一般产品表现卓越,从而使产品能够保持优良的品质,主要应用于高档花边、织带以及纸尿裤的生产,属于高档面料用材,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外高档面料制造商。

  四、项目方案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聚合、纺丝、溶剂回收装置各1套,年产各种规格的差别化粗旦氨纶15,000吨。

  (三)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2019年3季度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投料试车。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一)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5亿元,计划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解决。

  (二)财务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年产各种规格的差别化粗旦氨纶15,000吨。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55,128.2万元,利润总额9,561.5万元,税收1,434.2万元。年均投资利润率为17.01%,年均投资利税率为22.57%,盈亏平衡点54.27%;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70%,税前为21.33%;财务净现值(ic=12%)所得税后为9,645.05万元,所得税前为16,388.66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前为5.35年,所得税后为5.88年。该项目效益较好,经济上是可行的。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4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

  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满足市场对于新性能氨纶产品的需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公司在氨纶市场的竞争力,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

  2、实施主体: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宁夏宁东煤化工园区经五路东侧、铁路专用线西侧

  4、项目内容:氨纶主要是由连续聚合、干法纺丝、溶剂回收等生产过程组成,本项目所涉及产品技术来源均为依托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自主研发技术,采用连续聚合,大甬道、多头纺的生产工艺路线。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绿色、差别化氨纶产能30,000吨(烟台园区老旧落后产能逐步关停置换),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00,884.96万元,利润总额17,890.06万元,税收6,624.24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完善化纤工业创新体系,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提高化学纤维的功能化、差别化水平,推动行业发展模式由“成本和规模”向“高附加值、专业化与系统化”转变。推广绿色技术,提高节能减排水平,推动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回收再利用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着力突破数字化、智能化化纤成套装备及制造等关键技术,突破现有化纤装备设计瓶颈,实现模块化生产。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的行业发展政策。

  三、市场需求分析

  随着应用范围的扩大和应用技术的提高,氨纶的需求在稳步提升,但行业集中度低的格局依然没有重大改变,随着行业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氨纶行业洗牌将进一步加剧。

  目前,氨纶供需矛盾仍然很大,但差异化高端氨纶需求增长明显,各厂家纷纷加强对差异化、环保型产品的研发。为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扩大竞争优势,公司计划在宁夏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

  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将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推动行业清洁生产;通过项目实施,推进纤维循环再利用、原液着色纤维等“绿色纤维”生产,提升“绿色纤维”产品的市场认知度,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推广采用智能化工艺设计、全流程制造技术、生产管理技术,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形成化纤生产过程模拟、优化与控制一体化方案,可以实现高品质、低能耗、清洁化的生产要求。本项目投产后,产品具有稳定性、均匀性好、伸长大、回弹适中等特点,DMAC溶剂残余低,能够满足绿色纺织品要求。织物主要应用于高档经编、纬编以及医卫领域,属于高档服装面料用材,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外高档面料制造商。

  四、项目方案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聚合、纺丝、溶剂回收装置各1套,年产各种规格的绿色、差别化氨纶30,000吨。

  (三)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2019年3季度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投料试车。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一)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亿元,计划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解决。

  (二)财务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年产各种规格的绿色、差别化氨纶30,000吨。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00,884.96万元,利润总额17,890.06万元,税收6,624.24万元。年均投资利润率为17.89%,年均投资利税率为24.51%,盈亏平衡点49.41%;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5.51%,税前为19.21%;财务净现值(ic=12%)所得税后为9,545.66万元,所得税前为20,371.99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前为6.28年,所得税后为6.88年。该项目效益较好,经济上是可行的。

  该项目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5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1、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增加担保额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提供担保,用于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2)。

  为保证经营及发展需要,宁东泰和新材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氨纶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按照持股比例,本次公司及星华氨纶公司为宁东泰和新材增加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35亿元和0.50亿元。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与有关方面签订相关协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为其提供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1.宁东泰和新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增加担保额度,有助于解决其在日常经营、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宁东泰和新材进一步做大做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宁东泰和新材进行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三、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慎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增加担保额度,有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发展和公司的进一步做大做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根据持股比例对其进行担保,担保公平、对等,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该交易获得了董事会的批准,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23.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9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3:00--15:00 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宋西全先生,独立董事范忠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迟海平先生,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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