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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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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12、3.12及3.63,速动比率分别为2.77、2.74及3.10,流动性状况良好,公司经营稳健,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2017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2016年末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公司2018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17年末有所增长,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增长,经营利润增加使得公司应收款项及存货相应增加所致。

  2)长期偿债指标分析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06%、27.78%及23.57%,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6.43%、24.28%及17.4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7,172.51万元、17,547.26万元及29,188.54万元,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高。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1.19倍、16.14倍及22.54倍。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列示如下:

  ■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73次、1.83次及2.08次,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严控客户赊销额度及加强信用期的审核,加大对超过信用期付款客户的催款力度,持续深化与回款情况良好企业的合作,进一步细化对账工作并加强对销售人员有效销售理念和催款技巧的培训,完善销售人员考核及激励制度,以不断提高应收账款回收效率。

  2)存货周转率分析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77次、3.80次及2.96次。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以多层瓷介电容器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890.59万元、73,422.28万元及92,030.0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9%。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少量房屋对外出租产生的租金收入,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各期占比均不足1%。

  2)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自产业务主要向军工类客户销售,代理业务集中在民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890.59万元、73,422.28万元及92,030.01万元。其中,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6年度增加8,531.69万元,增幅为13.15%。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18,607.72万元,增幅为25.34%。

  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看,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自产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9.44%、42.77%及53.02%,代理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0.56%、57.23%及46.98%。2017年度,由于代理业务客户需求强劲,公司代理业务收入增加较多,代理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有所提升。2018年度,由于公司军工类客户2017年延期的生产项目于2018年开始逐步恢复,同时新增批产项目较多且批产数量增大,对高可靠产品需求增加,因而公司自产业务收入增加较多,自产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有所提升。

  ①自产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自产业务的细分产品构成情况、销量、单价、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

  公司自产业务主要为生产销售军用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产品,其中片式多层瓷介电容器为核心产品。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片式多层瓷介电容器收入占全部自产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73%、92.53%及92.33%。

  ②代理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业务的构成情况、销量、单价、金额及占比如下:

  ■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代理业务收入分别为32,805.73万元、42,016.91万元及43,232.33万元。其中,2017年度公司代理业务收入较2016年度增加9,211.18万元,增幅为28.08%,主要系新能源、智能驾驶、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下游市场需求强劲所致。2018年5月31日,国家出台了严控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减少补贴的“光伏新政”,受此影响,2018年度公司代理业务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1,215.42万元,增幅为2.89%,增幅有所放缓。

  报告期内,公司将代理业务的发展重点放在开拓相对高端的工业类客户上。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工业类客户占比分别为87.62%、90.75%及87.19%。公司持续加大新能源、智能电网、轨道交通等行业客户的开发力度,工业类产品的销售额占比在90%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业务品类繁多,规格型号达近万种。不同规格型号产品的单价从几厘至数万元不等,价格区间较大。受上述情况影响,以及公司整体出货量较大,因此平均单价有所波动,但总体保持稳定。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持续增长。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分别实现毛利31,876.65万元、31,380.04万元及47,164.32万元。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2016年度减少496.61万元,降幅为1.56%,主要系自产业务收入占比和毛利率均略有下降所致。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2017年度增长15,784.28万元,增长率为50.30%,主要系自产业务收入占比提升、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毛利率均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自产业务。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自产业务的毛利贡献率分别为83.07%、78.50%及82.75%。

  2)自产业务毛利结构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片式多层瓷介电容器产品的毛利贡献额分别为24,704.76万元、22,945.90万元及36,556.97万元,占同期自产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93.30%、93.15%及93.67%,是公司最核心的毛利贡献产品。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业务类别分类如下:

  ■

  ①自产业务毛利率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自产业务产品毛利率分别为82.53%、78.43%及79.98%,占比保持在80%左右且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自产业务中各个细分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及毛利率结构如下: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片式多层瓷介电容器的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②代理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业务毛利率如下:

  ■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代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45%、16.06%及18.82%。报告期内,代理业务周转较快,但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代理业务主要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客户销售民用类电子元器件产品,上述民用市场规模大但竞争激烈。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业务品类繁多、出货量较大,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系各期客户需求、代理产品的规格和型号存在差异所致。2018年前三季度,代理业务市场上部分元器件产品持续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第四季度市场供需趋于稳定。全年来看,整体市场价格上涨明显,公司相应提高了相关产品的售价,因此公司代理业务毛利率相应上升至18.82%。

  (3)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1,791.33万元、12,201.28万元及21,836.27万元,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营业利润。

  3、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14.00万元、9,038.82万元及5,263.66万元。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6年度增长5,924.82万元,主要系公司当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下降3,775.16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与当年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以及军工客户回款周期普遍较长所致。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公司运营平稳。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致。公司持续投入资金以保证公司业务的增长需求。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2,860.89万元,主要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吸收股东投资款,以及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继续扩大借款规模,使得现金流入超过当年股利和利息支付金额所致。

  2017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17.63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偿还债务、支付股利和利息,使得现金流出超过当年取得的借款金额所致。

  2018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7.29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偿还债务、支付利息,使得现金流出超过当年取得的借款金额所致。

  4、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军工产业发展因素

  近年来,我国国防事业快速发展,军工产业信息化及电子化的趋势引发了对多层瓷介电容器的大量需求。在“军民融合”及军工产品国产化的政策背景下,公司自产业务有望继续快速发展,公司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

  (2)代理业务销售价格调整因素

  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面向民品客户,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需求及毛利。未来,公司将凭借积累的经验及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同时积极拓展新兴行业客户,进一步扩大代理业务规模及提高盈利水平。

  (3)募集资金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改善公司目前以银行借款为主的单一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缓解公司对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有力支持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及自产能力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及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1月16日,元六鸿远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中的2,480万元人民币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3、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决策程序和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盈利情况、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未来的业务可持续发展规划、资金使用需求以及利润分配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为出发点,并经过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和中小股东意见的前提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2)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每年应制定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外部监事(若有)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相关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便于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预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以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为出发点,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方案,详细论证和说明修订原因。修订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修订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外部监事(若有)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利润分配修订方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5)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可分配利润

  公司按《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确定可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且,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期间间隔和最低比例

  ①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满足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的相关规定处理。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下列情况之一: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超过3,000万元;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②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6)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低于《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最低比例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1、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共有4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

  元陆鸿远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3)股权结构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持有元陆鸿远100%的股权。

  4)财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陆鸿远总资产为14,262.67万元,净资产为-490.57万元。2018年度,元陆鸿远营业收入为11,798.84万元,净利润为-1,230.95万元。上述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2)上海鸿汇荣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

  鸿汇荣和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3)股权结构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持有鸿汇荣和100%的股权。

  4)财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鸿汇荣和总资产为5,495.99万元,净资产为491.85万元。2018年度,鸿汇荣和营业收入为8,114.48万元,净利润为193.00万元。上述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3)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

  创思电子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3)股权结构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持有创思电子100%的股权。

  4)财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创思电子总资产为11,772.82万元,净资产为1,130.41万元。2018年度,创思电子营业收入为19,532.70万元,净利润为720.94万元。上述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4)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

  元六苏州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3)股权结构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持有元六苏州100%的股权。

  4)财务情况

  元六苏州成立于2016年2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六苏州总资产为5,221.49万元,净资产为4,371.53万元。2018年度,元六苏州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35.90万元。上述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2、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无参股子公司。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一)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4万股,募集资金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结果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实际募集资金缺口部分处理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因经营需要,需要先行实施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安排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在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集中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1、募投项目简介

  公司长期致力于多层瓷介电容器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生产的多层瓷介电容器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信息、轨道交通、新能源等行业,可满足军工等高端领域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和使用需求。

  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扩大多层瓷介电容器的生产规模,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产品将新增产能7,500万只/年,通用多层瓷介电容器产品新增产能192,500万只/年。

  ■

  2、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升相关产品自主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

  核心基础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及研发一直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相关政策强调核心电子元器件需要重点突破。

  目前,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国内生产商的产品尚无法充分满足我国高可靠市场的需求,国产化的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市场空间巨大。

  公司通过本次扩建多层瓷介电容器生产线,增加高可靠的多层瓷介电容器产能,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元器件研发和生产自主可控的战略。

  (2)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随着我国国防工业步入“补偿式”发展时期,航天、航空、兵器、船舶等产业对高可靠基础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快速增长,对产品性能的要求也逐步提高。

  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在基础元器件“国产化”的要求下,国防工业对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的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对其性能、质量等级的要求也逐步提高。在国内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市场具有明显增长趋势的情况下,公司现阶段相关规格型号的MLCC产品的产能已接近饱和,急需提升以满足市场需求。

  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产品需求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一致性要求高、可靠性高的特点。而多层瓷介电容器需要生产线稳定运转的情况下才能保障产品的一致性,生产批量越大,一致性越好。为了保证其产品性能的一致性指标,在高可靠产品生产的同时仍然要保证生产线的满载生产。因此,本项目以“军民两用”、“军民融合”为设计理念,在保障军用等高可靠市场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智能电网、新能源、轨道交通、汽车电子等民用领域的市场。

  (3)扩大公司收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实施后,公司核心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得到有效的提升,可进一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在高可靠多层瓷介电容器的市场份额,扩大公司收入,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公司具备丰富的多层瓷介电容器研发和生产经验,产品质量达到宇航级标准。公司产品的高可靠性等特点已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受限于自有资金瓶颈,公司的生产及检测设备运转处于接近饱和的状态,产品的开发资源紧张,量产周期受影响,业务增长受限。项目实施后,通过保证充足的企业资源,提升公司在材料开发、设计仿真及工艺制造、测量试验等方面的技术实力,拓宽产品的规格种类,完善产品结构,增加核心产品的产能和产量,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募投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2022年,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均销售收入53,445.47万元(不含税),年均利润总额27,750.96万元,年均净利润23,588.32万元。考虑到建设期产能逐步提升的因素,本项目相关经济效益指标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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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直流滤波器项目

  1、募投项目简介

  直流滤波器为安装在电子设备和其电源之间的重要电子器件,主要用途在于降低电子设备和电源之间的电磁干扰。直流滤波器主要由电容器和电感器等组成。

  当前电子设备不断向微型化、集成化方向发展,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设计日趋引起重视。直流滤波器能够有效抑制纹波干扰,广泛应用于开关电源输入和输出端,显著提高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保证电子设备的安全可靠。直流滤波器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兵器、船舶等领域。相关领域内的高端客户对于电子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较高,重视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且部分领域为强制性要求,因此对于直流滤波器的需求持续增长。

  项目将有效扩大公司直流滤波器的生产规模,完善服务和产品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2、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发展直流滤波器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电子设备“微型化”是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混合集成电路系实现电子设备微型化的主要途径之一,混合集成电路的应用日趋广泛。混合集成电路的电磁干扰问题较为突出,其电磁兼容性的设计逐渐引发关注。直流滤波器能够有效降低混合集成电路中电磁干扰,因此直流滤波器的应用逐渐成为行业趋势。尤其在航天、航空、电子等高可靠应用领域,相关客户对于电磁兼容性要求较高,直流滤波器的应用可以有效满足军工类客户对于电磁兼容性的高要求。因此,公司发展直流滤波器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2)直流滤波器的市场需求亟需满足

  随着混合集成电路的广泛应用,模块化电源的使用量不断增加,电子设备的电磁环境更加复杂,行业内对于直流滤波器的需求,特别是军工行业对高性能、小体积的直流滤波器的需求日益增长。当前国内军工市场使用的高性能直流滤波器主要依靠进口,价格昂贵且交付周期较长。国内市场对高质量的国产直流滤波器需求尚未得到完全满足,公司发展直流滤波器的市场潜力较大。

  3、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均销售收入4,376.07万元(不含税),年均利润总额1,816.28万元,年均净利润1,543.83万元,有关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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