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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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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3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刘祥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72,232,7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84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40,382,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9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31,850,7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4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01,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80,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732,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6%;反对9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267%;反对9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125,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9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184%;反对10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与长城国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125,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9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184%;反对10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及《补充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3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经营、发展的长期看好并节约资金成本的考虑,拟由公司受让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持有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16亿元有限合伙份额,并与平安信托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云谷固安终止受让上述基金份额。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在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裁职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戴骏超先生公司因在知合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非独立董事李伟敏先生和王宏岩先生的离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减少至2人,为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提名,补选戴骏超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刘祥伟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后各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其召集人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3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3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远期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受让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廊坊显示基金”)部分财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远期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3)。

  随着OLED技术的提升,应用渐趋广泛,中国OLED面板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公司基于对云谷固安经营、发展的长期看好并节约资金成本的考虑,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由公司受让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持有廊坊显示基金的16亿元有限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并与平安信托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云谷固安终止受让上述标的份额。

  2.廊坊显示基金原出资方为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合资本”)、平安信托和廊坊市财信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知合资本为廊坊显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知合”)为知合资本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知合资本为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此次受让平安信托持有的标的份额,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属于关联交易。

  3.《关于公司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在知合资本担任总裁职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戴骏超先生因在知合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内容进行审议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对本次关联交易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2319980522L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阳

  注册资金: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不含证劵、金融、期货、贵金属等需审批的项目)咨询、自有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知合资本成立于2014年10月29日,为知合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近年来知合资本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知合资本总资产为1,256,341.72万元,净资产为499,475.1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4,716.98万元,净利润为-3,335.92万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

  3.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知合为知合资本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的规定,知合资本为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所以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00095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7层(东北、西北、西南)、29层(东南、西南、西北)、31层(3120室、3122室)、32层、33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汇川

  注册资金:1,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劵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平安信托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88%,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12%。

  3.平安信托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

  4.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安信托总资产为2,510,926.82万元,净资产为2,071,330.6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497,785.29万元,净利润为317,425.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2MA08H3DD4K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园区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4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廊坊显示基金总资产为220,073.07万元,负债总额为805,035元,净资产为219,992.5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1,200.9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200.9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廊坊显示基金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5.公司本次受让的基金财产份额为平安信托以16亿元信托资金认缴的廊坊显示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本次标的份额转让廊坊市财信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知合资本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受让标的份额交易价格为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下结合平安信托实缴出资额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

  六、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标的份额

  标的份额指乙方合法持有的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人民币【160,000】万元。

  2.标的份额转让价款

  标的份额转让价款=标的份额转让价款本金+乙方应收但尚未收取的标的份额转让价款溢价款;

  标的份额转让价款本金=16亿元(以乙方累计对目标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为准。)

  3.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应向乙方支付的转让款应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收到该等款项,即视为甲方已履行支付相应的标的份额价款的义务。自应向乙方支付的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成日起,标的份额对应的权益全部转让至甲方。目标企业就该等标的份额转让是否履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甲方有权对标的份额享有有关合伙权益。

  4.乙方收到应向乙方支付的转让款金额之日起30日内,双方需配合办理目标企业工商变更登记,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变更登记不能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5.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中产生税费应根据法律及行政法规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如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保证及其它义务,该等违约方应赔偿其他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甲方和乙方分别完成其外部和内部的各项审批、备案、授权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并批准甲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后生效。

  8.本协议生效后,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仍按本协议继续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的,可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受让廊坊显示基金的标的份额,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对云谷固安的控制权,公司一次性受让标的份额,可以有效节约份额转让的资金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知合资本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受让平安信托持有的标的份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受让平安信托持有的标的份额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本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3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7:00止。

  (二) 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19年5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

  (二)邮政编码:100027

  (三)联系电话:010-84059733

  (四)指定传真:010-84059359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系人:魏永利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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