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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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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9-07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2019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康得新SCP001;债券代码:011800757)2019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张家港市召开。该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量10亿元,期限270天,发行人最新主体评级C。

  本次会议由18康得新SCP001的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召集。

  2019年4月16日,北京银行发布《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19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根据公告内容,会议参会情况、决议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会议参会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18康得新SCP001”债券持有人共计20名,合计持有“18康得新SCP001”的表决权数额9.7亿元,占“18康得新SCP001”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额的97%,达到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达到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持有人会议已达到会议生效条件。

  二、本次持有人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及公司答复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计议案共计31项,康得新就《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19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中获得通过的议案内容答复如下:

  议案1:《关于要求参观张家港生产基地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当日带领18康得新SCP001持有人实地参观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议案2:《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康得新财务负责人、以及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议案3:《关于要求苏州市政府相关人员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苏州市政府。

  议案4:《关于要求张家港市政府相关人员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张家港市政府。

  议案5:《关于要求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

  议案6:《关于要求发行人董事长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董事长肖鹏先生。

  议案7:《关于要求披露其他相关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8:《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9:《关于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披露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0:《关于要求披露应收账款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1:《关于要求披露碳纤维业务投资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2:《关于要求控股股东披露股票质押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也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3:《关于要求披露重要资产处置及交易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4:《关于要求发行人终止超出一定金额支出计划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议案15:《关于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终止超出一定金额支出计划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议案16:《关于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终止超出一定金额支出计划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

  议案17:《关于要求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目前无法满足上述要求。

  议案18:《关于要求发行人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目前无法满足上述要求。

  议案19:《关于要求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议案20:《关于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

  议案21:《关于要求发行人董事长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董事长肖鹏先生。

  议案22:《关于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函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

  议案23:《关于要求发行人董事长出具书面承诺函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董事长肖鹏先生。

  议案24:《关于保留18康得新SCP001债券持有人独立聘任外部专业独立机构对发行人提起诉讼、财产保全和调查的权利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议案25:《关于要求钟玉作相关专项说明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

  议案26:《关于提供康得新“18康得新SCP001”债券偿付落实情况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议案27:《关于提供政府纾困基金落实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28:《关于设立债券持有人委员会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议案29:《关于要求披露引进战略投资者相关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30:《关于债券持有人可向法院申请发行人破产重整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议案31:《关于要求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落实已通过议案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9-07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2019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康得新SCP002;债券代码:011800840)2019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张家港市召开。该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量5亿元,期限270天,发行人最新主体评级C。

  本次会议由18康得新SCP002的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召集。

  2019年4月16日,北京银行发布《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19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根据公告内容,会议参会情况、决议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会议参会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18康得新SCP002”持有人共计12名,合计持有“18康得新SCP002”的表决权数额4.5亿元,占“18康得新SCP002”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额的90%,达到18康得新SCP002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达到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持有人会议已达到会议生效条件。

  二、本次持有人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及公司答复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计议案共计33项,康得新就《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19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中获得通过的议案内容答复如下:

  议案1:《关于要求参观张家港生产基地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当日带领18康得新SCP002持有人实地参观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议案2:《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康得新财务负责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议案3:《关于要求苏州市政府相关人员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苏州市政府。

  议案4:《关于要求张家港市政府相关人员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张家港市政府。

  议案5:《关于要求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

  议案6:《关于要求发行人董事长出席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董事长肖鹏先生。

  议案7:《关于要求披露其他相关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8:《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9:《关于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披露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0:《关于要求披露应收账款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1:《关于要求披露碳纤维业务投资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2:《关于要求控股股东披露股票质押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已将上述要求传达至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3:《关于要求披露重要资产处置及交易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14:《关于要求发行人终止超出一定金额支出计划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议案15:《关于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终止超出一定金额支出计划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议案16:《关于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终止超出一定金额支出计划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

  议案17:《关于要求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目前无法满足上述要求。

  议案18:《关于要求发行人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目前无法满足上述要求。

  议案19:《关于要求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议案20:《关于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

  议案21:《关于要求发行人董事长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董事长肖鹏先生。

  议案24:《关于要求保留18康得新SCP002债券持有人独立聘任外部专业独立机构对发行人提起诉讼、财产保全和调查的权利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议案25:《关于要求钟玉作相关专项说明的议案》

  回复:公司会将该议案传达至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

  议案26:《关于提供康得新“18康得新SCP002”债券偿付落实情况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议案27:《关于提供政府纾困基金落实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29:《关于要求披露引进战略投资者相关情况的议案》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31:《关于要求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落实已通过议案的议案》

  回复:已知悉。

  议案32:《关于要求康得新披露内部核查结果及后续安排的议案》

  回复:公司内部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议案33:《关于要求康得新披露证监会调查结果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回复:目前该调查正在进行中,尚未形成调查结果。公司后续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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