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3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电话通知、直接送达、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可不受签署通知时限、方式的限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定召集人,同意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3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2018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2019年5月10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9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驶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长期深化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3~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对部分事项审议程序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不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鉴于议案9和议案10属于关联交易,相关利害关系股东(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股东)须对上述两项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7、8、9、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18年度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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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9:00-12:30,13:30-18: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南山区海信南方大厦25楼东方精工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须在2019年5月6日18:00前送达本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周蒴婷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南山区海信南方大厦25楼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网络投票不设总议案。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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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