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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电子大厦 B 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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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井贤栋、高俊国、蒋国飞(GUOFEI GEOFF JIANG)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丁玮、汪祥耀、郭田勇因有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赵颖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童晨晖出席本次会议;高级副总裁傅美英、财务负责人姚曼英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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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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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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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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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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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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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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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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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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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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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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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01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甘为民、肖佳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0日